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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斷

便宜十六策

〔子部〕

斬斷之政,謂不從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故設斧鉞之威以待,不從令者,誅之。軍法異等,過輕罰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斬。期會不到,聞鼓不行,乘寬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後遠,喚名不應,車甲不具,兵器不備,此為輕軍,輕軍者斬。受令不傳,傳令不審,迷惑吏士,金鼓不聞,旌旗不睹,此謂慢軍,慢軍者斬。食不稟糧,軍不省兵,賦賜不均,阿私所親,取非其物,借貸不還,奪人頭首,以獲其功,此謂盜軍,盜軍者斬。變改姓名,衣服不鮮,旌旗裂壞,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堅,矢不着羽,弓弩無弦,法令不行,此為欺軍,欺軍者斬。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起,指揮不隨,避前向後,縱發亂行,折其弓弩之勢,卻退不鬥,或左或右,扶傷舉死,自托而歸,此謂背軍,背軍者斬。出軍行將,士卒爭先,紛紛擾擾,車騎相連,咽塞路道,後不得先,呼喚喧譁,無所聽聞,失亂行次,兵刃中傷,長短不理,上下縱橫,此謂亂軍,亂軍者斬。屯營所止,問其鄉里,親近相隨,共食相保,不得越次,強入他伍,干誤次第,不可呵止,度營出入,不由門戶,不自啟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飲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語,疑惑吏士,此謂誤軍,誤軍者斬。斬斷之後,此萬事乃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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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宜十六策
    《便宜十六策》是中國古代著名的蜀漢軍事著作。由三國時期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所著的重要兵法。此書在《隋書·經籍志》中有收錄,此後的許多兵法類書都收有此策《便宜十六策》,諸葛亮主要論述治國治軍之道,全文分為十六個部分,分別論述治理國家的十六個方面,所以稱「十六策」,共約六千字。諸葛亮在《便宜十六策》中所提出的一系列治國治軍原則,為後代的人們所推崇,可謂是千古治國治軍者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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