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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難

潛夫論

〔子部〕

庚子〔二〕問於潛夫曰:「堯、舜道德,不可兩美,實若韓子戈伐之說邪〔三〕?」

〔一〕○鐸按:此篇所明者大要有四:堯、舜俱賢,非矛盾之說,一也;周公尊王,故誅管、蔡,二也;耕者食之本,學又耕之本,三也;賢人憂國愛民,亦為身作,四也。蓋時人有疑者,故設為客難而答之。

〔二〕王先生云:『「庚」疑「唐」字之誤。唐,空也。「唐子」,設詞,即亡是公、子虛之類。』○鐸按:小邾子後有庚氏,見路史。且下文問者又有秦子,當何說?

〔三〕韓非子難一「戈伐」作「矛楯」。詩小戎云:「蒙伐有苑」,毛傳:「伐,中干也。」按「伐」為「●」之借。方言云:「盾,自關而東或謂之●,或謂之干;關西謂之盾。」○鐸按:下文亦作「矛盾」。

潛夫曰:「是不知難而不知類。今夫伐者盾也,厥性利;戈者矛也,厥性害。是戈〔一〕為賊,伐為禁也,其不俱盛,固其術也。夫堯、舜之相於〔二〕,人也,非戈與伐也,其道同仁,不相害也〔三〕。舜、伐何如弗得俱堅?堯、伐何如不得俱賢哉〔四〕?且夫堯、舜之德,譬猶偶燭之施明於幽室也〔五〕,前燭即盡照之矣,後燭入而益明。此非前燭昧而後燭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二聖相德而致太平之功也〔六〕。是故大鵬之動,非一羽之輕也〔七〕;騏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眾良相德〔八〕,而積施乎無極也。堯、舜兩美,蓋其則也〔九〕。」

〔一〕「戈」舊作「伐」。

〔二〕相於,兩相加被之辭。文五年左傳疏引鄭康成箴膏肓云:「禮,天子於二王后之喪,含為先,襚次之,賵次之,賻次之。於諸侯,含之,賵之。小君亦如之。於諸侯臣,襚之。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后。」儀禮聘禮鄭註:「大問曰聘,諸侯相於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易林蒙之巽:「患解憂除,王母相於,與喜俱來,使我安居。」藝文類聚五十三孔融與韋林甫書曰:「疾動,不得復與足下岸幘廣坐,舉杯相於,以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於。一人言「自於」,二人言「相於」。呂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讓,國士也,而猶以人之於己也為念。」高誘註:『「於」猶「厚」也。』「相於」亦「相厚」之意矣。○鐸按:「相於」亦見下篇。

〔三〕伐、害韻。

〔四〕堅、賢韻。兩「伐」字有一誤。

〔五〕禮記仲尼燕居云:「譬如終夜有求於幽室之中,非燭何見?」

〔六〕「德」何本作「得」。德、得古字通。漢書王褒傳聖主得賢臣頌云:「若堯、舜、禹、湯、文、武之君,獲稷、契、皋陶、伊尹、呂望,明明在朝,穆穆列布,聚精會神,相得益章。故聖主必待賢臣而弘功業,俊士亦俟明主以顯其德。」

〔七〕莊子逍遙遊篇云:「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詩簡兮疏引五經異義云:「公羊說,樂萬舞以鴻羽,取其勁輕,一舉千里。」抱朴子廣喻篇云:「六翮之輕勁。」

〔八〕「德」與「得」同。

〔九〕力、極、則韻。

伯叔曰〔一〕:「吾子過矣〔二〕。韓非之取矛盾以喻者,將假其不可兩立,以詰堯、舜之不得並之勢。而論其本性之仁與賊,不亦失是譬喻之意乎?」

〔一〕王先生云:『「伯叔」是「唐子」之誤。「伯」是「唐」之壞,「叔」字草書如「子」也。』○鐸按:此篇詰者不一人。此人蓋氏伯字叔,繼庚子起而相難也。伯益之後為伯氏,見風俗通。

〔二〕儀禮士冠禮鄭註:「吾子,相親之辭。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稱。」

潛夫曰:「夫譬喻也者,生於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一〕。物之有然否也,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今子舉其實文之性以喻,而欲使鄙也釋其文,鄙也惑焉。且吾聞問陰對陽,謂之強說;論西詰東,謂之強難。子若欲自必以則昨反思,然後求,無苟自強〔二〕。」

〔一〕墨子小取篇云:「辟也者,舉物而以明之也。」「辟」即「譬」之省。荀子非相篇云:「談說之術,分別以喻之,譬稱以明之。」淮南子要略云:「假象取耦,以相譬喻。」

〔二〕「自必」以下,文有脫誤。

庚子曰:「周公知管、蔡之惡,以相武庚〔一〕,使肆厥毒,從而誅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何不聖也?二者之過,必處一焉〔二〕。」

〔一〕舊脫,孫侍御補。史記管蔡世家云:「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

〔二〕本孟子。○鐸按:公孫丑下篇:『陳賈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潛夫曰:「書二子挾庚子父以叛〔一〕,然未知其類之與?抑抑相反〔二〕?且天知桀惡而帝之夏,又知紂惡而王之殷,使虐二國,殘賊下民,多縱厥毒,滅其身〔三〕,亦可謂不仁不知乎?」

〔一〕王先生云:『「庚子父」當是武庚祿父,「庚」上脫「武」字,「子」是「祿」之蝕而僅存者。』繼培按: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疑周公為之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漢書翟方進傳云:「昔成王幼,周公攝政,而管、蔡挾祿父以叛。」

〔二〕文有脫誤。

〔三〕「滅」上脫一字。韓詩外傳十:『公子晏子曰:「昔者,桀殘賊海內,賦歛無度,萬民甚苦。是故湯誅之,為天下戮笑。」』白虎通禮樂篇云:「殷紂為惡日久,其惡最甚,斮涉刳胎,殘賊天下。」孟子云:「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

庚子曰:「不然。夫桀、紂者,無親於天,故天任之〔一〕而勿憂〔二〕,誅之而勿哀。今管、蔡之與周公也,有兄弟之親,有骨肉之恩〔三〕,不量能而使之,不堪命而任之,故曰異於桀、紂〔四〕之與天也。」

〔一〕舊脫。

〔二〕晉語云:「輕其任而不憂其危。」

〔三〕漢書五行志:『董仲舒云:「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

〔四〕舊脫。

潛夫曰:「皇天無親〔一〕,帝王繼體之君〔二〕,父事天。王者為子,故父事天也〔三〕。率土之民,莫非王臣也〔四〕。將而必誅〔五〕,王法公也。無偏無頗〔六〕,親疏同也〔七〕。大義滅親〔八〕,尊王之義也。立弊之天為周公之德因斯也〔九〕。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一0〕。」

〔一〕僖六年左傳引周書。

〔二〕「繼體」注見五德志。

〔三〕漢書郊祀志:『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稱天子。」』白虎通爵篇云:「爵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為天之子也。」

〔四〕詩北山。

〔五〕昭元年公羊傳。

〔六〕書洪範。

〔七〕公、同韻。

〔八〕隱四年左傳。

〔九〕文有脫誤。

〔一0〕易繫辭下傳。義、斯、知韻。

秦子問於潛夫曰:『耕種,生之本也;學問,業之末也。老聃有言:「大丈夫處其實,不居其華。」而孔子曰:「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祿在其中〔一〕。」敢問〔二〕今使舉世之人,釋耨耒而程相群於學,何如〔三〕?』

〔一〕論語。

〔二〕「敢」舊作「敦」,據程本。

〔三〕○鐸按:「程」、「群」二字疑當互易。家語儒行解:「程功積事」,王肅註:『「程」猶「效」也。』「群相程於學」,言群起而相效於學也。

潛夫曰:『善哉問!君子勞心,小人勞力〔一〕。故孔子所稱,謂君子爾。今以目所見,耕,食之本也。以心原道,即〔二〕學又耕之本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三〕。」天反德者為災〔四〕。』

〔一〕襄九年左傳知武子語。

〔二〕「即」與「則」同。

〔三〕說卦傳。

〔四〕此語上下有脫誤。當設為問辭,下乃答之。宣十五年左傳云:「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此文蓋用其說。

潛夫曰:『嗚呼!而未之察乎?吾語子。夫君子也者,其賢宜君國而德宜子民也〔一〕。宜處此位者,惟仁義人,故有仁義者,謂之君子。昔荀卿有言:「夫仁也者愛人,愛人,故不忍危也;義也者聚人,聚人,故不忍亂也〔二〕。」是故君子夙夜箴規,蹇蹇匪懈者,〔三〕憂君之危亡〔四〕,哀民之亂離也〔五〕。故賢人君子,推其仁義之心,愛〔六〕之君猶父母也,愛居世之民猶子弟也。父母將臨顛隕之患,子弟將有陷溺之禍者〔七〕,豈能墨乎哉〔八〕!是以仁者必有勇〔九〕,而德人必有義也〔一0〕。

〔一〕注見三式篇。

〔二〕荀子議兵篇作「彼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之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之也」。

〔三〕易蹇六二:「王臣蹇蹇。」詩烝民云:「夙夜匪解。」「箴規」見明闇篇注。

〔四〕毛詩山有樞序云:「政荒民散,將以危亡。」

〔五〕詩四月云:「亂離瘼矣。」

〔六〕「愛」下脫二字。

〔七〕孟子云:「陷溺其民。」

〔八〕墨,讀為「默」。說文云:『默,讀若「墨」。』漢書李陵傳:「陵墨不應。」田蚡傳:「嬰墨墨不得意。」「墨」皆「默」之省。

〔九〕論語。

〔一0〕文子微明篇云:「次五有德人。」

『且夫一國盡亂,無有安身〔一〕。詩云:「莫肯念亂,誰無父母〔二〕。」言將皆為害,然有親者憂將深也。是故賢人君子,既憂民,亦為身作〔三〕。夫蓋滿於上〔四〕,沾溥在下〔五〕,棟折榱崩,懼有厥患〔六〕。故大屋移傾〔七〕,則下之人不待告令,各爭其柱之〔八〕。仁者兼護人家者,且自為也。易曰:「王明並受其福〔九〕。」是以次室倚立而嘆嘯〔一0〕,楚女揭幡而激王〔一一〕。仁惠之恩,忠愛之情,固能已乎〔一二〕?』

〔一〕呂氏春秋諭大篇云:「天下大亂,無有安國;一國盡亂,無有安家;一家皆亂,無有安身。」亦見務大篇。

〔二〕沔水。○鐸按:此二句愛日篇亦引。毛傳云:「京師者,諸侯之父母也。」陳奐詩毛氏傳疏云:「此不以父母為京師,本三家詩。」陳喬樅謂魯詩義,說見魯詩遺說考十。

〔三〕「作」字誤。○鐸按:爾雅釋言:「作,為也。」「亦為身作」,與下文「且自為也」義同。

〔四〕○鐸按:滿,讀為「漫」。方言十三:「漫,敗也。濕敝為漫。」郭註:「漫,謂水潦漫澇壞屋也。」或曰:「滿」當為「漏」,字之誤也。說文:「■,屋穿水下也。」書傳皆以「漏」為之。

〔五〕○鐸按:「溥」當為「濡」。隸書「濡」字或作「●」,因誤為「溥」。「沾濡」即「沾濡」。屋漏於上,則人沾濡在下矣。

〔六〕魯語:『叔孫穆子曰:「夫棟折而榱崩,吾懼壓焉。」』

〔七〕說文云:「陊,落也。●,仄也。」「移傾」即「陊●」假借字。

〔八〕「其」當作「共」。柱,謂榰柱之。太玄經上次七:「升於顛台,或柱之材。」或云:「其」當為「榰」,聲之誤也。亦作「枝柱」,後漢書崔駰後實傳云:「枝柱邪傾。」楊震傳云:「宮殿垣屋傾倚,枝柱而已。」又章帝紀元和元年詔云:「支柱橋樑。」「支」與「枝」同。○鐸按:或說是也。俗音訛。

〔九〕井九三。

〔一0〕「立」當作「柱」。列女傳云:「魯漆室女,當穆公時,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嘯。旁人聞之,莫不為之慘者。」續漢書郡國志:「東海郡蘭陵有次室亭」,劉昭註:『地道記曰:「故魯次室邑。」列女傳「漆室之女」或作「次室」。』按論衡實知篇亦作「次室」。○鐸按:御覽四百八十八引列女傳作「七室」,注云:「一邑七宮也。」古以「漆」為「七」,見墨子貴義篇。梁端列女傳校注云:「漆、次一聲之轉。」

〔一一〕亦見列女傳。「揭幡」作「持幟」。按漢書鮑宣傳:『王咸舉幡太學下,曰:「欲救鮑司隸者會此下。」』後漢書虞詡傳:「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訴言枉狀。」○鐸按:此見列女傳辯通傳楚處莊侄傳。

〔一二〕○鐸按:「固」與「顧」同。「顧」猶「豈」也。訓見助字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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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夫論
    《潛夫論》是東漢思想家王符的作品,凡十卷三十六篇。其內容多數是討論治國安民之術的政論文章,廣泛涉及哲學、政治、經濟、法律、軍事、教育、歷史、思想、文化等多個領域,為後人了解和研究東漢社會提供了珍貴的歷史資料。《潛夫論》對東漢後期政治社會提出廣泛尖銳的批判,深刻揭露了社會上本末倒置、名實相違的黑暗情形,認為這些皆出於「衰世之務」,並引經據典,用歷史教訓對統治者加以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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