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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貴

潛夫論

〔子部〕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禍。處莫高之位者,不可以無莫大之功。竊亢龍之極貴者〔二〕,未嘗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嘗不蕃昌也〔三〕。

〔一〕後漢書本傳作「貴忠」。○鐸按:本篇敘錄云:「位以德興,德貴忠立。」忠於一人而賊於兆民者,則不得謂之忠。蓋忠可貴,而有辨焉。賊於民者,天罰之。天罰之,實民罰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說教耳。

〔二〕「者」字舊脫。

〔三〕注見思賢篇。

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愛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愛〔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養而濟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職則思利民〔五〕,達上則思進賢〔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後不殆也〔七〕。書稱「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於小司〔一0〕,輒〔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愛,忠臣不敢以誣能〔一二〕。夫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一三〕,況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誅罰,況乃犯天,得無咎乎〔一五〕?

〔一〕本傳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義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鐸按:當從本傳,天、民韻。

〔二〕襄十四年左傳:『師曠曰:「天之愛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傳:『師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漢書鮑宣傳云:「為天牧養元元。」

〔四〕漢書高帝紀十一年詔曰:「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錯傳云:「知所以安利萬民,則海內必從矣。」易繫辭下傳云:「萬民以濟。」

〔五〕桓六年左傳云:「上思利民,忠也。」說苑建本篇云:「賢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國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難,不憚其勞,以成其義。」政理篇云:「知為吏者,奉法利民。」

〔六〕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封事云:「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楚策:『蘇子曰:「忠臣之於君也,必進賢人以輔之。」呂氏春秋贊能篇云:「功無大乎進賢。」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眾不害。」』

〔八〕皋陶謨。○鐸按:已見思賢篇。

〔九〕後漢書劉玄傳:『李淑云:「三公上應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論衡紀妖篇云:「天官百二十,與地之王者無以異也。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象天官,稟取制度。」桓八年公羊傳疏引春秋說云:「立三台以為三公,北斗九星為九卿,二十七大夫內宿部衛之,列八十一紀以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一0〕按後漢時有上司、小司之稱。中論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綬,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謂官職之卑者。其稱上司者,皆謂司馬。光武改司馬為太尉,故太尉稱上司,見後漢書郎顗、劉愷、楊震傳,及後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傳云:「承望上司,誣陷良善」,吳佑傳章懷注引陳留耆舊傳云:「佑處同僚無私書之問,上司無箋檄之敬」,則皆以為上官之通稱矣。

〔一一〕「輒」疑「孰」。

〔一二〕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祿爵私所愛,忠臣不誣能以干爵祿。」○鐸按:誣能,謂本無能而自以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誣能,則是臣詐也。」韓非子二柄篇:「君見好,則群臣誣能。」語皆本於管子。

〔一三〕僖廿四年左傳介之推語。

〔一四〕○鐸按:僖二十四年左傳「偷」作「貪」。俞樾云:『「貪」讀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劉文淇曰:『「偷天」或左氏舊說。』

〔一五〕○鐸按:遏利篇云:「盜人必誅,況乃盜天乎﹖得無受禍焉﹖」注見彼。

五代建侯,開國成家,傳嗣百世,歷載千數〔一〕,皆以能當天官,功加百姓。周公東征,後世追思〔二〕,召公甘棠,人不忍伐,〔三〕見愛如是,豈欲私害之者哉〔四〕﹖此其後之封君多矣〔五〕,或不終身,或不期月,而莫隕墜,其世無者,載莫盈百,是人何也哉〔六〕﹖

〔一〕注見思賢篇。

〔二〕詩破斧。

〔三〕詩甘棠。

〔四〕史記商君傳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後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詩是也。嘗舍於樹下,後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樹,況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五〕史記樂書云:「封君世辟。」

〔六〕「而莫」以下,文有脫誤。按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敘引杜業說云:「昔唐以萬國致時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後饗共己之治。湯法三聖,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繹來賀。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群後之勤,知其恩結於民心,功光於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遺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沒也,世主嘆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子繼弟及,歷載不墮。豈無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賴焉。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餘年閒,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苗裔流於道。以往況今,甚可悲傷。」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恉本於彼。「是何也哉」見勸將篇,此「人」字亦疑衍。○鐸按:「莫」下疑脫「不」字。「世無」疑當作「撫世」,語見下文及德化篇。「也」疑當作「在」。

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一〕,以仁撫世,澤及草木〔二〕,兼利外內,普天率土〔三〕,莫不被德〔四〕,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五〕,本枝百世〔六〕。季世之臣〔七〕,不思順天,而時主是諛,謂破敵者為忠,多殺者為賢。白起、蒙恬〔八〕,秦以為功,天以為賊。息夫、董賢〔九〕,主以為忠,天以為盜。此等之儔,雖見貴於時君,然上不順天心,下不得民意〔一0〕,故卒泣血號咷,以辱終也〔一一〕。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一二〕。」是故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能不稱其位,其殃必大。

〔一〕論語。

〔二〕漢書嚴助傳淮南王上書云:「恩至禽獸,澤及草木。」

〔三〕後漢書班彪後固傳明堂詩:「普天率土,各以其職。」章懷註:『詩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普」亦「溥」也。』

〔四〕漢書禮樂志:『董仲舒云:「德化被四海。」』

〔五〕漢書敘傳王命論云:「福祚流於子孫。」

〔六〕詩文王。「枝」今作「支」。莊六年左傳引詩與此同。

〔七〕昭三年左傳:『晏子曰:「此季世也。」』

〔八〕並見史記。

〔九〕並見漢書。

〔一0〕漢書元後傳:『王章云:「上順天心,下安百姓。」』王莽傳云:「承順天心,快百姓意。」

〔一一〕易屯上六:「泣血漣如。」旅上九:「旅人先笑後號咷。」淮南子繆稱訓云:『小人在上位,如寢關曝纊,不得須臾寧,故易曰:「乘馬班如,泣血漣如。」言小人處非其位,不可長也。』

〔一二〕易繫辭下傳。「少」今本作「小」,唐石經作「少」。按晉書山濤傳云:「德薄位高,力少任重。」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贊章懷注引易同。荀子儒效篇:「能小而事大,辟之是猶力之少而任重也。」亦用易語。錢宮詹大昕云:『三國志王修傳注引魏略:「力少任重。」漢書王莽傳:「自知德薄位尊,力少任大。」今本「少」作「小」,惟北宋景佑本是「少」字。』○鐸按:經義述聞二王念孫曰:『「少」與「小」形聲皆相似,又涉上句「知小」而誤耳。今本作「力小」,乃後人依俗本改之。集解引虞注尚未改。又潛夫論及群書治要、顏師古漢書敘傳注引易並作「力少而任重」。明塗禎本鹽鐵論毀學篇:「故德薄而位高,力少而任重」,即本繫辭傳文,張之象本復改「少」為「小」。』

且夫竊位之人〔一〕,天奪其鑒〔二〕,神惑其心。是故貧賤之時,雖有鑒明之資〔三〕,仁義之志,一旦富貴,則背親捐〔四〕舊,喪其本心〔五〕。皆疏骨肉而親便辟〔六〕,薄知友而厚狗馬〔七〕。財貨滿於仆妾〔八〕,祿賜盡於猾奴〔九〕。寧見朽貫千萬,而不忍賜人一錢;寧積粟腐倉,而不忍貸人一斗〔一0〕。人多驕肆,〔一一〕負債不償〔一二〕,骨肉怨望於家〔一三〕,細民謗讟於道〔一四〕。前人以敗,後爭襲之,誠可傷也。

〔一〕注見賢難篇。

〔二〕僖二年左傳云:「是天奪之鑑,而益其疾也。」○鐸按:晉語二作「天奪其鑒」。「其」猶「之」也。荀子君道篇:「然而求卿相輔佐,則獨不若是其公也。」韓詩外傳二「其」作「之」,是「其」與「之」同也。他例詳經傳釋詞卷五、卷九。

〔三〕王先生云:『「鑒明」當依本傳作「明察」,鑒、察形近而訛。』繼培按:「鑒」蓋「賢」之誤,漢書五行志云:「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王褒傳云:「世必有聖知之君,而後有賢明之臣。」

〔四〕「捐」舊作「損」,據傳改。

〔五〕孟子云:「此之謂失其本心。」

〔六〕史記伍子胥傳云:「疏骨肉之親。」「辟」讀為「嬖」。漢書佞幸傳贊云:「咎在親便嬖。」

〔七〕鹽鐵論散不足篇云:「百姓或短褐不完,而犬馬衣文繡。」說苑正諫篇:『咎犯曰:「民有飢色,而馬有粟秩。」』

〔八〕史記孟嘗君傳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厭糟糠。」

〔九〕漢書貢禹傳云:「祿賜愈多,家日以益富。」一切經音義一引三蒼云:「猾,黠惡也。」史記貨殖傳云:「桀黠奴,人之所患也。」

〔一0〕史記平準書云:「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而不可食。」高祖紀云:「實不持一錢。」田敬仲世家云:「田常復修厘子之政,以大斗出貨,以小斗收。」御覽八百四十「一斗」作「一升」。按此文即墨子尚同上篇所云;「腐●余財,不以相分。」

〔一一〕管子霸言篇雲;「富而驕肆者復貧。」

〔一二〕說文云:「償,還也。」「債」本書多作「責」,責、債古今字。○鐸按:漢書宣元六王傳淮陽憲王傳:「舅張博言負責數百萬,願王為償。」師古註:「責,謂假貸人財物未償者也。」漢時驕貴多假貸於民,其實勒索也。事亦見三式、斷訟篇。

〔一三〕毛詩角弓序云:「骨肉相怨。」鄭玄詩箋云:「骨肉之親相疏遠,則以親親之望,易以生怨。」按怨、望同義,史記陳余傳:『余怒曰:「不意君之望臣深也。」』索隱云:「望,怨責也。」○鐸按:說文:「●,責望也。」書傳通以「望」為之。漢書文三王傳梁孝王傳:「上由此怨望於梁王。」景十三王傳江都易王傳:「建恐誅,與其後祝詛上,語怨望。」陳湯傳:「海內怨望。」「怨望」二字平列。

〔一四〕晏子春秋諫下云:「不顧細民。」昭元年左傳云:「民無謗讟。」○鐸按;宣十二年左傳注;「讟,謗也。」「謗讟」亦二字平列。

歷觀前世貴人之用心也,與嬰兒等〔一〕。嬰兒有常病,貴臣有常禍〔二〕,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過。嬰兒常病,傷飽也;貴臣常禍,傷寵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於媚子〔三〕;人君常過,在不能已於驕臣〔四〕。哺乳太多〔五〕,則必掣縱而生■〔六〕;貴富太盛,則必驕佚而生過〔七〕。是故媚子以賊其軀者,非一門也;驕臣用滅其家者,非一世也〔八〕。或以背叛橫逆不道〔九〕,或以德薄不稱其貴。文昌奠功,司命舉過〔一0〕,觀惡深淺,稱罪降罰,或捕格斬首〔一一〕,或拉髆掣胸〔一二〕,掊死深阱〔一三〕,銜刀都市〔一四〕,殭屍破家,覆宗滅族者,皆無功於民氓者也。而後人貪權冒寵,蓄積無極〔一五〕,思登顛隕之台〔一六〕,樂循覆車之跡〔一七〕,願裨福祚〔一八〕,以備員滿貫者〔一九〕,何世無之﹖

〔一〕「與嬰」二字舊空,據程本。釋名釋長幼云:「人始生曰嬰兒。胸前曰嬰,抱之嬰前,乳養之也。」

〔二〕「貴臣」程本作「貴人」。按本傳及意林並作「貴臣」,下同。

〔三〕詩思齊毛傳:「媚,愛也。」

〔四〕後漢書陳元傳云:「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

〔五〕漢書賈誼傳云:「抱哺其子」,顏師古注;「哺,■也。」

〔六〕說文手部:「■,引縱曰■。」■部:「瘛,小兒瘛瘲病也。」戴侗六書故云:「瘛瘲謂小兒風驚,乍掣乍縱。掣,搐也;縱則掣而乍舒也。」玉篇云:「■,小兒瘨病。」按素問大奇論云:「■瘛筋攣。」○鐸按:今謂小兒驚風,漢書藝文志有瘲瘛方三十卷,即治此病者。

〔七〕趙策:公子牟曰:「貴不與富期而富至,富不與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與驕奢期而驕奢至,驕奢不與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成六年左傳云:「國饒則民驕佚。」○鐸按:史記貨殖傳:「游媚貴富。」

〔八〕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篇云:「忘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賊軀」猶「賊身」。漢書梅福傳云:「漢興以來,社稷三危,呂、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親親之道,全之為右,當與之賢師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寵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驕逆,至於夷滅,此失親親之大者也。」此文意與彼同。

〔九〕橫逆不道,即述赦篇所云「大逆不道」也。漢書陳湯傳雲;「不道無正法,以所犯劇易為罪。」大逆,不道之劇者。

〔一0〕史記天官書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四曰司命。」禮記祭法:「司命」,鄭註:「司命主督察三命。」疏云:『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宮星。」』白虎通壽命篇云:「隨命者,隨行為命,欲使民務仁立義無滔天,滔天則司命舉過,言則用以弊之。」後漢書張衡傳章懷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為滅黨,長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瘦,通於命運期度。」

〔一一〕後漢書劉盆子傳章懷註:「相拒而殺之曰格。」按漢書馮奉世後野王傳:「池陽令並素行貪污,野王部督郵掾趙都按驗,得其主守盜十金罪,收捕。並不首吏,都格殺。」顏師古註:「不首吏,謂不伏從收捕也。」

〔一二〕莊元年公羊傳:「搚干而殺之」,何休註:「搚,折聲也。」釋文:『「搚」亦作「拉」。』釋名釋姿容云:「掣,制也。制頓之使順己也。」鹽鐵論散不足篇云:「吏捕索掣頓,不以道理。」續漢書五行志載梁冀事云:「吏卒掣頓,折其要脊。」

〔一三〕周禮掌囚:「凡殺人者,踣諸巿。」鄭註:「踣,殭屍也。」「掊」與「踣」同。「阱」傳作「牢」。按「阱」蓋「?」之誤。廣韻云:『「?」與「牢」同。』漢碑「太牢」字多作「?」。鹽鐵論褒賢篇云:「身在深牢,莫知恤視。」後漢書黨錮傳范滂傳論云:「幽深牢,破室族。」○鐸按:漢書谷永傳:「又以掖庭獄大為亂阱」,顏註:「穿地為坑阱以拘系罪人也。」「阱」與「阱」同,今謂地牢也。

〔一四〕漢書王嘉傳云:「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巿,以示萬眾。」○鐸按:三式篇:「其耗亂無狀者,皆銜刀瀝血於市。」銜刀,謂以刀斷脰,猶今俗言「刀嵌頸」也。

〔一五〕楚語:『斗且廷見令尹子常,歸以語其弟曰:「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文十八年左傳云:「貪於飲食,冒於貨賄,聚歛積實,不知紀極。」杜註:『「冒」亦「貪」也。』

〔一六〕太玄經上次七:「升於顛台。」

〔一七〕新書連語:『周諺曰:「前車覆而後車戒。」』韓詩外傳五云:「前車覆而後車不誡,是以後車覆也。」後漢書隗囂傳云:「循覆車之軌。」

〔一八〕詩采菽云:「福祿膍之」,毛傳:「膍,厚也。」「裨」與「膍」同。儀禮覲禮鄭註:『「裨」之為言「埤」也。』詩北門毛傳:「埤,厚也。」

〔一九〕史記平原君傳云:『秦之圍邯鄲,趙使平原君求救合縱於楚,約與食客門下二十人偕,得十九人,余無可取者。門下有毛遂者,前自贊於平原君曰:「願君即以遂備員而行。」』張丞相傳云:「自申屠嘉死之後,丞相皆以列侯繼嗣,娖娖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宣六年左傳:『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貫,將可殪也。」』韓非子說林下云:『有與悍者鄰,欲賣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貫將滿也,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滿貫也。」』○鐸按:今猶謂數之極限為「滿貫」,古語之遺也。

當呂氏之貴也,太后稱制而專政,祿、產秉事而握權,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據將相,外內盤結,自以雖湯、武興,五霸作,弗能危也。於是廢仁義而尚威虐,滅禮信而務譎詐。海內怨痛,人慾其亡,故一朝摩滅而莫之哀也〔一〕。霍氏之貴,專相幼主,誅滅同僚,廢帝立帝,莫之敢違。禹繼父位,山、雲屏事,諸婿專典禁兵,婚姻本族〔二〕。王氏之貴,九侯五將〔三〕,朱輪二十三〔四〕。太后專政,秉權三世。莽為宰衡,封安漢公,居攝假號,身當南面,卒以篡位,十有餘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無禍敗,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遠,崇聚群小,重賦殫民,以奉無功,動為奸詐,托之經義,迷罔百姓,欺誣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從上鑒其奸,神明自幽照其態,豈有誤哉〔五〕!

〔一〕事見漢書高后紀。晉語云:「一朝而滅,莫之哀也。」按方言云:「摩,滅也。」「摩」與「靡」通。漢書司馬遷傳云:「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紀。」字亦作「糜」,賈山傳云:「萬鈞之所壓,無不糜滅者。」

〔二〕事見漢書霍光傳。「屏」當作「秉」。魏相傳:『相奏封事言:「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埶,在兵官。」』張禹傳云:「總秉諸事」,亦「秉事」之證。王先生云:『「本族」疑「帝族」。』○鐸按;上文「祿、產秉事」,足證「屏事」之誤。霍光傳:『茂陵徐生曰:「霍氏秉權日久。」』「秉事」即「秉權」也。「秉權」亦見下文。

〔三〕漢書王莽傳云:「家凡九侯五大司馬。」「五將」即「五大司馬」也。元後傳:『解光奏:「曲陽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據權,五將秉政。」』五行志云:「五將世權。」

〔四〕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封事云:「王氏一姓,乘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

〔五〕事見漢書王莽傳。按此言呂、霍、王氏事,大恉本劉向封事。

夫鳥以山為卑而橧巢其上,魚以淵為淺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餌也〔一〕。貴戚懼家之不吉而聚諸令名〔二〕,懼門之不堅而為作鐵樞〔三〕,卒其以敗者〔四〕,非苦禁忌少〔五〕而門樞朽也,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六〕,虐百姓而失民心爾。

〔一〕曾子疾病篇文。大戴禮「橧」作「曾」,「穿」作「蹶」。說苑敬慎篇、談叢篇並作「穿」。○經義述聞十一王念孫曰:『「蹶穴」與「曾巢」對文。蹶者,穿也。言更於淵中穿土為穴也。廣雅曰:「●,穿也。」●、蹶通。』○鐸按:荀子法行篇「橧」作「增」,「穿」作「堀」,並字異而義同。

〔二〕史記秦始皇紀云:「阿房宮成,欲更擇令名名之。」「聚」傳作「制」。按「聚」乃「制」之誤。西京雜記云:「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制為美名,以標奇麗。」「制名」亦一證。

〔三〕說文云:「樞,戶樞也。」

〔四〕本傳「其」下有「所」字,天中記十五同。○鐸按;本書雖或以「以」為「所以」,然例以上文,則當作「所以」。

〔五〕漢書藝文志論陰陽家云:「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

〔六〕漢書貢禹傳云:「守相崇財利。」王商傳云:「王鳳顓權,行多驕僭。」○鐸按:「崇」與「叢」同,聚也。上文「崇聚」平列。

孔子曰:「不患無位,患己不立〔一〕。」是故人臣不奉遵禮法,竭精思職〔二〕,推誠輔君,效功百姓,下自附於民氓,上承順於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竊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誣神明,偷進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圖泰山之安〔三〕,為朝露之行〔四〕,而思傳世之功〔五〕,譬猶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計一以至於萬也〔六〕。豈不惑哉!

〔一〕論語作「患所以立」。○鐸按:劉寶楠論語正義謂此所引當是以義增成。

〔二〕漢書梅福傳云:「厲志竭精。」

〔三〕漢書枚乘傳諫吳王書云:「必若所欲為,危於絫卵,難於上天。變所欲為,易於反掌,安於泰山。」

〔四〕史記商君傳:『趙良曰:「君之危,如朝露。」』

〔五〕墨子所染篇云:「功名傳於後世。」漢書禮樂志郊祀歌云:「傳世無疆。」

〔六〕漢書賈山傳云:『古者聖王作諡,三四十世耳。秦皇帝曰:「死而以諡法,是父子名號有時相襲也。以一至萬,則世世不相復也。」故死而號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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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夫論
    《潛夫論》是東漢思想家王符的作品,凡十卷三十六篇。其內容多數是討論治國安民之術的政論文章,廣泛涉及哲學、政治、經濟、法律、軍事、教育、歷史、思想、文化等多個領域,為後人了解和研究東漢社會提供了珍貴的歷史資料。《潛夫論》對東漢後期政治社會提出廣泛尖銳的批判,深刻揭露了社會上本末倒置、名實相違的黑暗情形,認為這些皆出於「衰世之務」,並引經據典,用歷史教訓對統治者加以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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