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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戡黎

尚書正義

〔子部〕

殷始咎周,咎,惡。○咎,其九反,馬云:「咎周者,為周所咎。周人乘黎。乘,勝也。所以見惡。○黎,力兮反,國名,《尚書大傳》作耆。祖伊恐,祖己後賢臣。奔告於受,受,紂也,音相亂。帝乙之子,嗣立,暴虐無道。○受如字,傳云:「受,紂也。音相亂。」馬云:「受讀曰紂。或曰受婦人之言,故號曰受也。」作《西伯戡黎》。戡亦勝也。○伯亦作柏。戡音堪,《說文》作〈令戈〉,雲「殺也」。以此戡訓刺,音竹甚反。勝,詩證反。

[疏]「殷始」至「戡黎」○正義曰:文王功業稍高,王兆漸著,殷之朝廷之臣始畏惡周家。所以畏惡之者,以周人伐而勝黎邑故也。殷臣祖伊見周克黎國之易,恐其終必伐殷,奔走告受,言殷將滅。史敘其事,作《西伯戡黎》。○傳「咎惡」,又雲「乘勝」至「見惡」○正義曰:《易·繫辭》雲「無咎者善補過也」,則「咎」是過之別名,以彼過而憎惡之,故「咎」為惡也。以其勝黎,所以見惡,釋其見惡之由,是周人勝黎之後始惡之。《詩毛傳》云:「乘,陵也。」乘駕是加陵之意,故「乘」為勝也。鄭玄云:「紂聞文王斷虞芮之訟,又三伐皆勝,而始畏惡之。」所言據《書傳》為說,伏生《書傳》雲「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耆即黎也。乘黎之前始言惡周,故鄭以伐邘、伐密須、伐犬夷三伐皆勝,始畏惡之。《武成》篇文王「誕膺天命」,九年乃崩,則伐國之年不得如《書傳》所說,未必見三伐皆勝始畏之。○傳「祖己後賢臣」○正義曰:此無所出,正以同為祖氏,知是其後,明能先覺,故知賢臣。○傳「受紂」至「無道」○正義曰:經雲「奔告於王」,王無諡號,故序言「受」以明之。此及《泰誓》、《武成》皆呼此君為「受」,自外書傳皆呼為「紂」。「受」即「紂」也,音相亂,故字改易耳。《殷本紀》云:「帝乙崩,子辛立,是為帝辛,天下謂之紂。」鄭玄云:「紂,帝乙之少子,名辛。帝乙愛而欲立焉,號曰受德,時人傳聲轉作紂也。」史掌書,知其本,故曰「受」,與孔大同。《諡法》云:「殘義損善曰紂。」殷時未有諡法,後人見其惡,為作惡義耳。○傳「戡亦勝也」○正義曰:「戡,勝」,《釋詁》文。孫炎曰:「戡,強之勝也。」

西伯戡黎

西伯既戡黎,近王圻之諸侯,在上黨東北。○近,附近之近。圻,巨依反。

[疏]「西伯戡黎」○正義曰:鄭玄云:「西伯,周文王也。時國於岐,封為雍州伯也。國在西,故曰西伯。」王肅云:「王者中分天下,為二公總治之,謂之二伯,得專行征伐,文王為西伯。黎侯無道,文王伐而勝之。」兩說不同,孔無明解。下傳雲「文王率諸侯以事紂」,非獨率一州之諸侯也。《論語》稱「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謂文王也。終乃三分有二,豈獨一州牧乎?且言「西伯」對東為名,不得以國在西而稱「西伯」也,蓋同王肅之說。○傳「近王」至「東北」○正義曰:黎國,漢之上黨郡壺關所治黎亭是也。紂都朝歌,王圻千里,黎在朝歌之西,故為「近王圻之諸侯」也。鄭云:「入紂圻內。」文王猶尚事紂,不可伐其圻內。所言「圻內」,亦無文也。

祖伊恐,奔告於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文王率諸侯以事紂,內秉王心,紂不能制,今又克有黎國,迫近王圻,故知天已畢訖殷之王命。言將化為周。○王心,於況反,下注「宜王者」同。

[疏]傳「文王」至「為周」○正義曰:襄四年《左傳》云:「文王率殷之叛國以事紂。」是率諸侯共事紂也。貌雖事紂,內秉王心,布德行威,有將王之意。而紂不能制,日益強大,今復克有黎國,迫近王圻,似有天助之力,故云「天已畢訖殷之王命」,言殷祚至此而畢,將欲化為周也。

格人元龜,罔敢知吉。至人以人事觀殷,大龜以神靈考之,皆無知吉。

[疏]傳「至人」至「知吉」○正義曰:「格」訓為至,「至人」謂至道之人,有所識解者也。至人以人事觀殷,大龜有神靈逆知來物,故「大龜以神靈考之」。二者皆無知殷有吉者,言必凶也。祖伊未必問至人,親灼龜,但假之以為言耳。

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淫戲用自絕。非先祖不助子孫,以王淫過戲怠,用自絕於先王。○相,息亮反。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以紂自絕於先王,故天亦棄之,宗廟不有安食於天下。而王不度知天性命所在,而所行不蹈循常法。言多罪。○度,待洛反。

[疏]傳「以紂」至「多罪」○正義曰:《禮記》稱「萬物本於天,人本於祖」,則天與先王俱是人君之本。紂既自絕於先王,亦自絕於天。上經言紂自絕先王,此言天棄紂,互明紂自絕,然後天與先王棄絕之。故傳申通其意,「以紂自絕先王,故天亦棄之」。「亦」者,亦先王,言先王與天俱棄之也。《孝經》言天子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然後祭則鬼享之。今紂既自絕於先王,先王不有安食於天下,言紂雖以天子之尊事宗廟,宗廟之神不得安食也。而王不度知天命所在,不知已之性命當盡也,而所行不蹈循常法,動悉違法,言多罪。

今我民罔弗欲喪,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今王其如台。」摯,至也。民無不欲王之亡,言:「天何不下罪誅之?有大命宜王者,何以不至?」王之凶害,其如我所言。○摯音至,本又作{執女}。

[疏]傳「摯至也」至「所言」○正義曰:摯」、「至」同音,故「摯」為至也。「言天何不下罪誅之」,恨其久行虐政,欲得早殺之也。「有大命宜王者,何以不至」,向望大聖之君,欲令早伐紂也。「王之凶禍,其如我之所言」,以王不信,故審告之也。

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言我生有壽命在天,民之所言,豈能害我。遂惡之辭。祖伊反曰:「嗚呼!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於天?」反,報紂也,言汝罪惡眾多,參列於上天,天誅罰汝,汝能責命於天,拒天誅乎?○參,七南反,馬云:「參字累在上。」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於爾邦。」言殷之就亡,指汝功事所致,汝不得無死戮於殷國,必將滅亡,立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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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書正義
    《尚書正義》是唐孔穎達等撰文獻匯編。二十卷。唐初《五經正義》的第二部,孔穎達、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詔撰,朱長才、蘇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趙弘、智覆審,長孫無忌、李勣、于志寧、張行成等人刊定。此書湊合《今文尚書》和偽《古文尚書》,並採用偽孔安國《尚書傳》,將伏生本《今文尚書》20篇分為33篇,加上所謂的出自孔宅夾壁的《古文尚書》25篇,定為58篇,作為科舉考試的必讀經書。流傳幾千年,對後世影響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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