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籍 / 子部 / 小說家類 / 搜神後記 / 卷九
拼 译文

卷九

搜神後記

〔子部〕

錢塘人姓杜,船行時大雪日暮,有女子素衣來岸上。杜曰: "何不入船? "遂相調戲。杜合船載之。後成白鷺,飛去。杜惡之,便病死。

丹陽人沈宗,在縣治下,以卜為業。義熙中,左將軍檀侯鎮姑孰,好獵,以格虎為事。忽有一人,著皮衣褲,乘馬,從一人,亦著皮褲,以紙裹十餘錢,來詣宗卜,云: "西去覓好食,東去覓食好? "宗為作卦,卦成,告之: "東向吉,西向不利。 "因就宗乞飲,內口著甌中,狀如牛飲。既出,東行百餘步,從者及馬皆化為虎。自此以後,虎暴非常。 晉昇平中,有人入山射鹿,忽墮一坎,窅然深絕。內有數頭熊子。須臾,有一大熊來,瞪視此人。人謂必以害己。良久,出藏果,分與諸子。末後作一分,置此人前。此人飢甚,於是冒死取啖之。既而轉相狎習。熊母每旦出,覓果食還,輒分此人,賴以延命。熊子後大,其母一一負之而出。子既盡,人分死坎中,窮無出路。熊母尋復還入,坐人邊。人解其意,便抱熊足,於是躍出。竟得無他。

淮南陳氏,于田中種豆,忽見二女子,姿色甚美,著紫纈襦,青裙,天雨而衣不濕。其壁先掛一銅鏡,鏡中見二鹿,遂以刀斫獲之,以為脯。

晉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後宮養一獼猴,在妓女房前。前後妓女,同時懷妊,各產子三頭,出便跳躍。昭方知是猴所為,乃殺猴及子。妓女同時號哭。昭問之,云: "初見一年少,著黃練單衣,白紗帢,甚可愛,笑語如人。 " 會稽句章民張然,滯役在都,經年不得歸。家有少婦,無子,惟與一奴守舍,婦遂與奴私通。然在都養一狗,甚快,名曰 "烏龍 ",常以自隨。後假歸,婦與奴謀,欲得殺然。然及婦作飯食,共坐下食。婦語然: "與君當大別離,君可強笑。 "然未得啖,奴已張弓矢當戶,須然食畢。然涕泣不食,乃以盤中肉及飯擲狗,祝曰: "養汝數年,吾當將死,汝能救我否? "狗得食不啖,惟注睛舐唇視奴。然亦覺之。奴催食轉急。然決計,拍膝大呼曰: "烏龍與手! "狗應聲傷奴。奴失刀仗倒地,狗咋其陰,然因取刀殺奴。以婦付縣,殺之。

晉太和中,廣陵人楊生,養一狗,甚愛憐之,行止與俱。後生飲酒醉,行大澤草中,眠不能動。時方冬月燎原,風勢極盛。狗乃周章號喚,生醉不覺。前有一坑水,狗便走往水中,還以身灑生左右草上。如此數次,周旋跬步,草皆沾濕,火至免焚。生醒,方見之。爾後生因暗行,墮於枯井中,狗呻吟徹曉。有人經過,怪此狗向井號,往視,見生。生曰: "君可出我,當有厚報。 "人曰: "以此狗見與,便當相出。生曰: "此狗曾活我已死,不得相與。余即無惜。 "人曰: "若爾,便不相出。 "狗因下頭目井。生知其意,乃語路人云: "以狗相與。 "人即出之,系之而去。卻後五日,狗夜走歸。

晉穆、哀之世,領軍司馬濟陽蔡詠家狗,夜輒群眾相吠,往視便伏。後日,使人夜伺,有一狗,著黃衣,白帢,長五六尺,眾狗共吠之。尋跡,定是詠家老黃狗,即打殺之。吠乃止。

代郡張平者,苻堅時為賊帥,自號并州刺史。養一狗,名曰 "飛獒 ",形若小驢。忽夜上廳事,狗上行,行聲如平常。未經年,果為鮮卑所逐,敗走,降苻堅,未幾便死。 太叔王氏,後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十,常宿外,婦深無欣。後忽一夕見王還,燕婉兼常。晝坐,因共食。奴從外來,見之大驚,以白王。王遽入,偽者亦出。二人交會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者便先舉杖打偽者,偽者亦報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與手。王兒乃突前痛打,是一黃狗,遂打殺之。王時為會稽府佐,門士云: "恆見一老黃狗,自東而來。 "其婦大恥,病死。 林慮山下有一亭,人每過此,宿者輒病死。雲嘗有十餘人,男女雜合,衣或白或黃,輒蒲博相戲。時有郅伯夷,宿於此亭,明燭而坐誦經。至中夜,忽有十餘人來,與伯夷並坐蒲博。伯夷密以燭照之,乃是群犬。因執燭起,陽誤以燭燒其衣,作燃毛氣。伯夷懷刀,捉一人刺之,初作人喚,遂死成犬。余悉走去。

顧霈者,吳之豪士也。曾送客於昇平亭。時有一沙門在座,是流俗道人。主人慾殺一羊,羊絕繩便走,來投入此道人膝中,穿頭向袈裟下。道人不能救,即將去殺之。既行炙,主人便先割以啖道人。道人食炙下喉,覺炙行走皮中,毒痛不可忍。呼醫來針之,以數針貫其炙,炙猶動搖。乃破出視之,故是一臠肉耳。道人於此得疾,遂作羊鳴,吐沫。還寺,少時卒。

吳郡顧旃,獵至一崗,忽聞人語聲云: "咄!咄!今年衰。 "乃與眾尋覓。崗頂有一阱,是古時冢。見一老狐蹲冢中,前有一卷簿書,老狐對書屈指,有所計校。乃放太咋殺之。取視簿書,悉是奸人女名。已經奸者,乃以朱鈎頭。所疏名有百數,旃女正在簿次。 襄陽習鑿齒,字彥威,為荊州主簿。從桓宣武出獵,時大雪,於江陵城西,見草上雪氣出。伺觀,見一黃物,射之,應箭死。往取,乃一老雄狐,腳上帶絳綾香囊。

宋酒泉郡,每太守到官,無幾輒死。後有渤海陳斐見授此郡,憂恐不樂,就卜者占其吉凶。卜者曰: "遠諸侯,放伯裘。能解此,則無憂。 "斐不解此語,答曰: "君去,自當解之。 "斐既到官,侍醫有張侯,直醫有王侯,卒有史侯、董侯等,斐心悟曰: "此謂諸侯。 "乃遠之。即臥,思 "放伯裘 "之義,不知何謂。至夜半後,有物來斐被上。斐覺,以被冒取之,物遂跳踉,訇訇作聲。外人聞,持火入,欲殺之。魅乃言曰: "我實無惡意,但欲試府君耳。能一相赦,當深報君恩。 "斐曰: "汝為何物,而忽干犯太守。 "魅曰: "我本千歲狐也。今變為魅,垂化為神,而正觸府君威怒,甚遭困厄。我字伯裘,若府君有急難,但呼我字,便當自解。 "斐乃喜曰: "真 』放伯裘 』之義也。 "即便放之。小開被,忽然有光,赤如電,從戶出。明夜有敲門者,斐問是誰,答曰: "伯裘。 "問: "來何為? "答曰: "白事。 "問曰: "何事? "答曰: "北界有賊奴發也。 "斐按發則驗。每事先以語斐。於是境界無毫髮之奸,而咸曰聖府君。後經月余,主簿李音共斐侍婢私通。既而懼為伯裘所白,遂與諸侯謀殺斐。伺傍無人,便與諸侯持杖直入,欲格殺之。斐惶怖,即呼 "伯裘救我! "即有物如伸一匹絳,剨然作聲。音、侯伏地失魂,乃以次縛取。考詢皆服,云: "斐未到官,音已懼失權,與諸侯謀殺斐。會諸侯見斥,事不成。 "裴即殺音等。伯裘乃謝裴曰: "未及白音姦情,乃為府君所召。雖效微力,猶用慚惶。 "後月余,與斐辭曰: "今後當上天去,不得復與府君相往來也。 "遂去不見。

  • 上一篇: 卷八
  • 下一篇: 卷十
  • 搜神後記
    搜神後記
      《搜神後記》又名《續搜神記》,是《搜神記》的續書。題為東晉陶潛(365-427)撰。所記有元嘉十四年(437年)、十六年(439年)事,其偽不可待辯。皆陶潛死後事,故疑此書為偽托,或以為經後人增益。《搜神後記》與《搜神記》的體例大致相似,但內容則多為《搜神記》所未見。該書凡十卷,一百一十七條。《搜神後記》在魏晉南北朝的志怪群書中是頗具特色的。它內容上略為妖異變怪之談,而多言神仙;藝術上是蕪雜瑣碎的記敘減少,成片的 有關當地風土的民間故事。
     

    更多目錄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