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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相鄰證

棠陰比事

〔子部〕

丞相劉沆知衡州日,有大姓尹氏欲買鄰人田莫能得,鄰人老而子幼,乃偽為劵。及鄰人死,即逐其子。訟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又訴。尹氏出積歲戶鈔為證,沆曰:若田百頃,戶鈔豈特收此乎?始為劵時,嘗問鄰乎?其人多在,可取為證。尹不能對,遂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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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棠陰比事
    我國古代法醫學著作。一卷。宋·桂萬榮撰。刊於1213年。本書載述刑法折獄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標題。其中有涉及法醫鑑定的內容。現存《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本。《棠陰比事》是繼五代時的《疑獄集》,與宋代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之後,又一部記述訴訟活動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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