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籍 / 經部 / 易類 / 子夏易傳 / 卷三(巽下兌上)
拼

巽下兌上

子夏易傳

〔經部〕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説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大過,強大者能過也。本無正,而末不能治者也。棟既橈矣,法無從矣,何所承乎。唯強行者,不拘於細,不守其弊,過之而後治也。下剛過中,上巽而後悅,行利往而後乃亨。從大然後過也,非才大者不能行。權而合悅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木為澤所沒,下過其上也。本無政矣,舉而治之亦無患也。故君子當於是,獨立而濟,不懼羣邪,然後能通,過上乃行。雖曰得之不足以榮也。遭其用,遯世無悶,失之不足恥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君子之於大過也,必本於誠敬然後濟之也。雖曰藉用白茅,薄之至而誠之著也。柔處於下,謹敬於初,不私於己,則動而無咎矣。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陽舉於陰,過初之本事,過其位。剛而得中,行權以合説也。老夫重合女妻,枯而復生,其實時過而相與得復生之理。故其無不利也。

九三,棟橈。凶。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不能拯弱自守其位,棟之橈也。而又應柔本末弱矣。柔何輔焉,凶之道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以陽而與,其柔志在拯時也。得其吉矣。情以求應,不撓於下也。不能自與。可惜也已。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

 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陽處陽也,自守而已,不能大過者也。雖欲拯之其能得乎,不足以濟衰也。則老婦得其士夫,猶枯而徒華,可醜而已,當尊而徳不能濟,力而不能勝也。無功可譽,亦無咎矣。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過涉襄危之極,罪咎之地也。況以柔終乎。過涉之深,滅其頂,頂滅身之終也,於何而咎哉。

  • 上一篇: 震下艮上
  • 下一篇: 坎下坎上
  • 子夏易傳
    子夏易傳
      中國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傳》一為二卷,一為十一卷。舊本題卜子夏(前507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