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籍 / 經部 / 易類 / 子夏易傳 / 卷四(巽下震上)
拼

巽下震上

子夏易傳

〔經部〕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恆而得其久也。

剛上而柔下,剛柔交而下承也。雷行風從,増其大逺矣。巽而動,往無不從也。剛柔皆應外內逹也。此可久之道也。能久則通矣。保其無咎矣。利而得正矣。久而得其終始之道也。則何往而不利焉。天地恆久也,而萬物生。聖人恆久也,而天下化。以恆久而觀之,天地萬物之情得其恆者,長也。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之震,風必從之。君子行,必由其道。得其恆而増,其恆而増其大也。故獨立其所不以物易。

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恆者,久於其道,不煩而物自歸也。處於極下,深底者也。不修其恆,不度其分,遂求其應,初以深極而求於人。人斯竭之矣,何以終乎。正之凶而無所利也。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非其位久失道也,剛而自正,退而久中,可以悔亡。

九三,不恆其徳,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恆其徳,無所容也。

三者,終下至上之地,進退之所也。不能修徳守位,而復上以求應,無其恆也,何以容哉。以是為政可惜者也。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承上之地,柔以奉上而剛居之。求應於下位已失矣,安所獲乎。

六五,恆其徳,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從係以為正,守中而為恆,婦人以之吉也,夫子可以制義矣。而從人之政,狹之至矣,固其凶也。

上六,振恆,凶。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極上,終盡之地,柔振而將久之道窮也,久何之乎。雖有其應,不足振也。失時之極,無功已矣,凶之道也。

  • 上一篇: 艮下兌上
  • 下一篇: 艮下乾上
  • 子夏易傳
    子夏易傳
      中國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傳》一為二卷,一為十一卷。舊本題卜子夏(前507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