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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十三年

左傳

〔經部〕

【經】

十有三年春,齊侯、衛侯次於垂葭。

夏,築蛇淵囿。

大蒐於比蒲。

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秋,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

冬,晉荀寅、士吉射入於朝歌以叛。

晉趙鞅歸於晉。

薛弒其君比。

【傳】

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次於垂葭,實郹氏。使師伐晉,將濟河。諸大夫皆曰:「不可。」邴意茲曰:「可。銳師伐河內,傳必數日而後及絳。絳不三月,不能出河,則我既濟水矣。」乃伐河內。齊侯皆斂諸大夫之軒,唯邴意茲乘軒。齊侯欲與衛侯乘,與之宴,而駕乘廣,載甲焉。使告曰:「晉師至矣。」齊侯曰:「比君之駕也,寡人請攝。」乃介而與之乘,驅之。或告曰:「無晉師。」乃止。

晉趙鞅謂邯鄲午曰:「歸我衛貢五百家,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衛是以為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衛之道也。不如侵齊而謀之。」乃如之,而歸之於晉陽。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使其從者說劍而入,涉賓不可。乃使告邯鄲人曰:「吾私有討於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叛。

夏六月,上軍司馬籍秦圍邯鄲。邯鄲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與睦,故不與圍邯鄲,將作亂。董安於聞之,告趙孟曰:「先備諸。」趙孟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為後可也。」安於曰:「與其害於民,寧我獨死。請以我說。」趙孟不可。

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伐趙氏之宮,趙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皋夷無寵於范吉射,而欲為亂於范氏。梁嬰父嬖於知文子,文子欲以為卿。韓簡子與中行文子相惡,魏襄子亦與范昭子相惡。故五子謀,將逐荀寅而以梁嬰父代之,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躒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禍者死,載書在河。今三臣始禍,而獨逐鞅,刑已不鈞矣。請皆逐之。」

冬十一月,荀躒、韓不信、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二子將伐公,齊高彊曰:「三折肱知為良醫。唯伐君為不可,民弗與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盡克也。克之,君將誰與?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聽,遂伐公。國人助公,二子敗,從而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為請。十二月辛未,趙鞅入於絳,盟於公宮。

初,衛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而告之。史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許我矣,其若之何?」史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上下同之。戌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戌必與焉。」及文子卒,衛侯始惡於公叔戌,以其富也。公叔戌又將去夫人之黨,夫人愬之曰:「戌將為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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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傳
      《左傳》,相傳為著,原名為《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是中國古代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它標誌着我國敘事散文的成熟。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漢朝以後才多稱《左傳》。它與《公羊傳》、《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