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清代 / 方苞 / 左忠毅公逸事
拼 译 译

《左忠毅公逸事》

方苞 〔清代〕

先君子嘗言,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一日,風雪嚴寒,從數騎出微行,入古寺,廡下一生伏案臥,文方成草;公閱畢,即解貂覆生,為掩戶。

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也。

及試,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視,呈卷,即面署第一。

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者,惟此生耳。

」及左公下廠獄,史朝夕獄門外;逆閹防伺甚嚴,雖家僕不得近。

久之,聞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

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屨,背筐,手長鑱,為除不潔者,引入,微指左公處。

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

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

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日:「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

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不速去,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

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

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崇禎末,流賊張獻忠出沒蘄、黃、潛、桐間。

史公以鳳廬道奉檄守御。

每有警,輒數月不就寢,使壯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

擇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則番代。

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鏗然有聲。

或勸以少休,公日:「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

」史公治兵,往來桐城,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於堂上。

余宗老塗山,左公甥也,與先君子善,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雲。

左忠毅公逸事 - 譯文及註釋

譯文先父曾經說過:同鄉前輩左忠毅公任京城地區學政時,有一天,颳風下雪,天氣特別冷,他帶着幾個騎馬的隨從,改裝出行,走進一座古寺。廂房裡有個書生伏在桌上睡着了,(桌上的一篇)文章剛寫好草稿。左公看完了,就脫下貂皮外衣給他蓋上,並替他關上門。左公向寺里的和尚詢問,卻原來是史可法。等到考試時,差役喊到史可法的名字,左公驚喜地注視着他,等到他呈上考卷,左公就當面批為第一名,還召他進入內室,讓他拜見夫人,說:「我的幾個兒子平庸無能,將來能繼承我的志向和事業的,只有這個學生啊。」到左公被關進東廠監獄時,史可法整天守候在獄門外。逆閹魏忠賢對監獄防備監視很嚴,即使左家的僕人也不能近邊。過了很久,史可法聽說左公遭了炮烙酷刑,早晚將要死去,便拿了五十兩銀子,哭泣着跟獄卒商量探監的辦法,獄卒被他感動了。有一天,獄卒讓史可法換上破舊衣服和草鞋,背了個竹筐,手拿着長鑱,裝作打掃垃圾的人,把他領進監獄。(獄卒)悄悄地指着左公所在的地方。只見左公坐在地上,身子靠着牆,臉龐、額頭都燒得焦爛,辨認不出(原來的面貌),從左膝蓋以下,筋骨全都脫落了。史可法上前跪下,抱着左公的膝蓋低聲哭泣。左公辨出史可法的聲音,可是眼睛睜不開,就使勁地抬起手臂,用指頭撥開眼皮,目光像火炬一樣明亮,生氣地說:「沒用的奴才!這是什麼地方,你卻到這裡來!國事敗壞到這個地步,我老頭子已經完了,你又輕身而不明大義,國家大事誰能支撐呢?還不快走,不要等奸賊們構成罪名來陷害你,我現在就打死你!」說着就摸起地上的刑具作出投擊的樣子。史可法閉口不敢出聲,快步走了出來。後來他常常流着眼淚對別人講述這件事,說:「我老師的肺肝,都是鐵石鑄造的啊!」

崇禎末年,「流賊」張獻忠在蘄州、黃州、潛山、桐城一帶出沒,史公以鳳廬道員的身份奉命守御風陽、廬州一帶。每逢有警報,他總是一連幾個月不進寢室睡覺,讓將士們輪換休息,自己卻坐在帳幕外。他選擇十個身強力壯的兵士,(每次)叫兩個蹲坐着,自己背靠着他們,每過一更,就(讓他們)輪換一次。每當嚴寒的夜晚,他一站起來,抖抖衣裳,鎧甲上的冰霜散落下來,發出清脆的響聲。有人勸他稍微休息一下,史公說:「我對上怕辜負了朝廷,對下怕對不起我的老師啊。」

史公領兵作戰期間,往來經過桐城,一定親自到左公府上,問候太公、太母安好,到堂上拜見夫人。

我的同族老前輩塗山,是左公的女婿,與先父友好,他說(左公在)監獄中講的話,是親自從史公那裡聽到的。

注釋1、先君子:作者對其已過世的父親方仲舒的稱呼。2、京畿:國都及其附近的地方。3、從數騎:幾個騎馬的隨從跟着。微行:穿着平民衣服出行。4、廡:廊下小屋。生:指書生。5、解貂:脫下貂皮裘。6、史可法:字憲之,祥符(今河南省開封市)人。崇禎迸士,南明時任兵部尚書大學士,清軍入關時鎮守揚州,公元1645年4月25日城破,殉難。7、瞿然:驚視的樣子。8、面署第一:當面批為第一名。9、廠獄:明代特務機關東廠所設的監獄。10、逆閹:叛逆的太監,這裡指魏忠賢。11、防伺:防範看守。12、炮烙:用燒紅的鐵來炙燒犯人的一種酷刑。13、長鑊:一種長柄的掘土工具。14、眥:眼眶。15、昧:不明事理。16、構陷:誹謗陷害。17、崇禎:明思宗年號(1628—1644)。18、流賊:舊時對農民起義軍的蔑稱。張獻忠(1606—1647),明末農民起義領袖。1644年在成都稱帝,建大西國,1646年被清兵殺害。蘄(qi)、黃、潛、桐:今湖北蘄春縣、黃岡縣,安徽潛山縣、桐城縣一帶。19、鳳廬道:管轄鳳陽府、廬州府一帶的長官。道,道員,是一道的長官。20、更休:輪流休息。21、漏鼓移:指過了一段時間。漏,古時用滴水計時的器具。鼓,打更的鼓。22、番代:輪流代替23、躬造:親臨。第:府第,住宅。24、侯起居:請問安好。25、宗老:同一宗族的老前輩。26、塗山:方苞族祖父的號,名文。▲

周振甫.《古代散文十五講》:重慶大學出版社,2010.12 :273~277

《中國歷代散文名篇》. 《中國歷代散文名篇》: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368~369

左忠毅公逸事 - 賞析

文章的開篇就充滿傳奇色彩溫情脈脈作者從記述左光斗與年輕書生史可法的偶遇寫起:時任京畿學政的左光斗,風雪嚴寒之日,微服出行進入一座古寺,看見一個書生正在廂房伏案睡覺;左光斗閱讀了書生的文章草稿,就脫下自己的貂皮外衣給書生蓋上,又給關上門……既形象表現了左光斗的「伯樂」精神:求賢若渴,善於發現人才,賞識人才,愛護人才,又為下文史可法不忘師恩,不違師訓作伏筆。

第二段是全文的重點,寫得驚心動魄,感人至深。「及左公下廠獄」,一筆帶過左光斗因彈劾魏忠賢而蒙冤入東廠獄,「史朝夕獄門外」,道出史可法對老師的深切關注,這一短句,墨如金,剪裁得當。「久之,聞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史可法再也無法忍耐,只得「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對獄卒啖之以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才得以喬裝成「除不潔者」潛入門禁森嚴的監牢。突出表現左光斗的捨生命、為大義、剛強不屈的崇高品格,則是濃墨重彩,活靈活現:只見左光斗「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令人不難想象左光斗在東廠獄中遭受何等非人的酷刑!一個「倚」,一個「坐」兩個動詞,活現了左光斗的「一息尚存,決不屈服」的精神。左光斗被折磨得「面額焦爛不可辨」,「目不可開」,但當他聽出史可法的聲音時,竟然奮臂用手指撥開眼眶,目光如炬:這一事跡,典型地表現了左光斗的堅強毅力和頑強鬥志!對前來探監的史可法的不僅有一番「怒曰」:「不識大體的奴才!這是什麼地方,而你還到這裡來!國家之事糜爛到如此地步,老夫此身已經罷了,你要還這樣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柱者?還不趕快離去,難道等着奸人編造罪名來陷害你?我現在就撲殺你!」,而且有「過激舉動」:「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如此神情激憤,言辭嚴厲,慷慨激昂既體現了對逆閹的仇恨,更體現了對寄予殷切厚望的學生的摯愛——愛之深,責之切!左光斗的良苦用心是通過這樣的「當頭棒喝」,讓史可法不要感情用事,要清醒地認識目前國家的形勢和自己的處境,要以天下為己任、當國家的「中流砥柱」!一位受盡酷刑、生命危在旦夕的人,念念不忘的仍然是「天下事誰可支柱者?」讀此,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真真催人潸然淚下!大義凜然的人物形象,頂天立地!史可法的切身感受凝聚為一句「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字字千鈞,擲地有聲,有力地彰顯了左光斗的耿耿丹心、錚錚鐵骨!這裡,既與第一段中「他日繼吾志事,惟此生耳」相呼應,又為第三段表現史可法忠於國事職守作鋪墊。

第三段主要以一個細節——」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鏗然有聲。」——表現史可法治軍的勤於職守和身先士卒。這正是得益於左光斗老師的言傳身教。「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史可法的這句心裡話就是明證。第四段簡敘史可法在帶兵期間,凡到桐城,必定親自到左公第,問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於堂上。表明史可法尊師如父、對恩師永誌不忘的深情厚誼。這些,不僅表現了史可法的愛國精神和尊師情操,更是從側面襯托他的恩師左光斗的人物形象。左公確有知人之明,對史可法確實是沒有「看走眼」;有其師必有其弟子,學生的所作所為,正是恩師言傳身教的結果!▲

趙景雲.以獨特的視角表現人物——《左忠毅公逸事》賞析:《新聞與寫作》,2007年1期

左忠毅公逸事 - 創作背影

《左忠毅公逸事》所處時期魏忠賢設東廠,假借皇帝命令逮捕朝廷官員,排除異己,左光斗當時就站在反閹黨鬥爭的最前列,並因此被害下獄而死。《左忠毅公逸事》的「逸事」寫的是為正史書所不記載的事,也就是散失了的事跡。這些事跡一般比較瑣碎,但能說明被記者的品質、性格等。

本節內容由匿名網友上傳,原作者已無法考證。本站免費發布僅供學習參考,其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方苞

作者:方苞

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靈皋,亦字鳳九,晚年號望溪,亦號南山牧叟。漢族,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鳳儀里)人,生於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六合留稼村)。桐城「桂林方氏」(亦稱「縣裡方」或「大方」)十六世,與明末大思想家方以智同屬「桂林方氏」大家族。是清代散文家,桐城派散文創始人,與姚鼐[nài]、劉大櫆合稱桐城三祖。 

方苞其它诗文

《孫征君傳》

方苞 〔清代〕

孫奇逢,字啟泰,號鍾元,北直容城入也。

少倜儻,好奇節,而內行篤修;負經世之略,常欲赫然著功烈,而不可強以仕。

先是,高攀龍、顧憲成講學東林,海內士大夫立名義者多附焉。

及天啟初,逆奄魏忠賢得政,叨穢者爭出其門,而目東林諸君子為黨。

由是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順昌、繆昌期次第死廠獄,禍及親黨。

而奇逢獨與定興鹿正、張果中傾身為之,諸公卒賴以歸骨,世所傳「范陽三烈士」也。

方是時,孫承宗以大學士兼兵部尚書經略薊、遼,奇逢之友歸安茅元儀及鹿正之子善繼皆在幕府。

奇逢密上書承宗,承宗以軍事疏請入見。

忠賢大懼,繞御床而泣,以嚴旨遏承宗於中途。

而世以此益高奇逢之義。

台垣及巡撫交薦屢征,不起,承宗欲疏請以職方起贊軍事,使元儀先之,奇逢亦不應也。

其後畿內盜賊數駭,容城危困,乃攜家入易州五公山,門生親故從而相保者數百家,奇逢為教條部署守御,而弦歌不輟。

入國朝,以國子祭酒征,有司敦趣,卒固辭。

移居新安,既而渡河,止蘇門百泉。

水部郎馬光裕奉以夏峰田廬,逆率子弟躬耕,四方來學,願留者,亦授田使耕,所居遂成聚。

奇逢始與鹿善繼講學,以象山、陽明為宗,及晚年,乃更和通朱子之說。

其治身務自刻砥,執親之喪,率兄弟廬墓側凡六年。

人無賢愚,苟問學,必開以性之所近,使自力於庸行。

其與人無町畦,雖武夫悍卒工商隸圉野夫牧豎,必以誠意接之,用此名在天下,而人無忌嫉者。

方楊、左在難,眾皆為奇逢危,而忠賢左右皆近畿人,夙重奇逢質行,無不陰為之地者。

鼎革後,諸公必欲強起奇逢,平涼胡廷佐曰:「人各有志,彼自樂處隱就閒,何故必令與吾儕一轍乎?」居夏峰二十有五年,卒,年九十有二。

河南北學者,歲時奉祀百泉書院,而容城與劉因、楊繼盛同祀,保定與孫文正承宗、鹿忠節善繼並祀學宮,天下無知與不知,皆稱曰夏峰先生。

贊曰:先兄百川聞之夏峰之學者,征君嘗語人曰:「吾始自分與楊、左諸賢同命,及涉亂離,可以犯死者數矣,而終無恙,是以學貴知命而不惑也。

」征君論學之書甚具,其質行,學者譜焉,茲故不論,而獨著其犖犖大者。

方高陽孫少師以軍事相屬,先生力辭不就,眾皆惜之,而少師再用再黜,訖無成功,《易》所謂「介於石,不終日」者,其殆庶幾耶。

《獄中雜記》

方苞 〔清代〕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獄,見死而由竇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時順正,死者尚稀,往歲多至日數十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傳染,遘者雖戚屬不敢同臥起。

而獄中為老監者四,監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極有窗以達氣。

旁四室則無之,而繫囚常二百餘。

每薄暮下管鍵,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又隆冬,貧者席地而臥,春氣動,鮮不疫矣。

獄中成法,質明啟鑰,方夜中,生人與死者並踵頂而臥,無可旋避,此所以染者眾也。

又可怪者,大盜積賊,殺人重囚,氣傑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隨有瘳,其駢死,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師有京兆獄,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繫囚之多至此?」杜君曰:「邇年獄訟,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又九門提督所訪緝糾詰,皆歸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書吏、獄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連,必多方鈎致。

苟入獄,不問罪之有無,必械手足,置老監,俾困苦不可忍,然後導以取保,出居於外,量其家之所有以為劑,而官與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資取保;其次『求脫械居監外板屋,費亦數十金;惟極貧無依,則械繫不稍寬,為標準以警其餘。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輕者、無罪者罹其毒。

積憂憤,寢食違節,及病,又無醫藥,故往往至死。

」余伏見聖上好生之德,同於往聖。

每質獄詞,必於死中求其生,而無辜者乃至此。

儻仁人君子為上昌言:除死刑及發塞外重犯,其輕系及牽連未結正者,別置一所以羈之,手足毋械。

所全活可數計哉?或曰:「獄舊有室五,名曰現監,訟而未結正者居之。

儻舉舊典,可小補也。

杜君曰:「上推恩,凡職官居板屋。

今貧者轉系老監,而大盜有居板屋者。

此中可細詰哉!不若別置一所,為拔本塞源之道也。

」余同系朱翁、餘生及在獄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應重罰。

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繫入老監,號呼達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訊之,眾言同,於是乎書。

凡死刑獄上,行刑者先俟於門外,使其黨入索財物,名曰「斯羅」。

富者就其戚屬,貧則面語之。

其極刑,曰:「順我,即先刺心;否則,四肢解盡,心猶不死。

」其絞縊,曰:「順我,始縊即氣絕;否則,三縊加別械,然後得死。

」唯大辟無可要,然猶質其首。

用此,富者賂數十百金,貧亦罄衣裝;絕無有者,則治之如所言。

主縛者亦然,不如所欲,縛時即先折筋骨。

每歲大決,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縛至西市待命。

其傷於縛者,即幸留,病數月乃瘳,或竟成痼疾。

余嘗就老胥而問焉:「彼於刑者、縛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無有,終亦稍寬之,非仁術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餘,且懲後也;不如此,則人有幸心。

」主梏撲者亦然。

余同逮以木訊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傷,病間月;一人倍之,傷膚,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或叩之曰:「罪人有無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為差?」曰:「無差,誰為多與者?」孟子曰:「術不可不慎。

」信夫!部中老胥,家藏偽章,文書下行直省,多潛易之,增減要語,奉行者莫辨也。

其上聞及移關諸部,猶未敢然。

功令:大盜未殺人及他犯同謀多人者,止主謀一二人立決;余經秋審皆減等發配。

獄詞上,中有立決者,行刑人先俟於門外。

命下,遂縛以出,不羈晷刻。

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胥某謂曰:「予我千金,吾生若。

」叩其術,曰:「是無難,別具本章,獄詞無易,取案末獨身無親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時潛易之而已。

」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讞者,倘復請之,吾輩無生理矣。

」胥某笑曰:「復請之,吾輩無生理,而主讞者亦各罷去。

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則吾輩終無死道也。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決。

主者口呿舌撟,終不敢詰。

余在獄,猶見某姓,獄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

」胥某一夕暴卒,眾皆以為冥謫雲。

凡殺人,獄詞無謀、故者,經秋審入矜疑,即免死。

吏因以巧法。

有郭四者,凡四殺人,復以矜疑減等,隨遇赦。

將出,日與其徒置酒酣歌達曙。

或叩以往事,一一詳述之,意色揚揚,若自矜詡。

噫!渫惡吏忍於鬻獄,無責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脫人於死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奸民久於獄,與胥卒表里,頗有奇羨。

山陰李姓以殺人系獄,每歲致數百金。

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

居數月,漠然無所事。

其鄉人有殺人者,因代承之。

蓋以律非故殺,必久系,終無死法也。

五十一年,復援赦減等謫戍,嘆曰:「吾不得復入此矣!」故例:謫戍者移順天府羈候。

時方冬停遣,李具狀求在獄候春發遣,至再三,不得所請,悵然而出。

《薄暮自樅陽渡江赴九華》

方苞 〔清代〕

名山如勝友,未見意難忘。即事得餘隙,扁舟下夕陽。

閒情戀雲水,浪跡暫家鄉。身世何終極,空嗟去日長。

复制

《送楊黃在北歸》

方苞 〔清代〕

吾衰駒隙短,君去塞雲高。嘉會生難再,離心別後勞。

風霜隨客路,藥餌仗兒曹。何日還三徑,音書附羽毛。

复制

《展斷事公墓二首 其一》

方苞 〔清代〕

不拜稱元詔,甘爰十族書。壯心同岳柱,寒骨委江魚。

天壤精英在,衣冠想像餘。拜瞻常怵惕,忠孝撿身疏。

复制

《川姑墓》

方苞 〔清代〕

欲踐曹娥跡,孤嫠誰保持。門纓中有變,節孝兩無虧。

七十不環瑱,千秋作表儀。忠魂應少慰,有女是男兒。

复制

《挽李餘三方伯三首 其二》

方苞 〔清代〕

金門同載筆,玉壘數遺詩。萬裡面如覿,千秋事所期。

官移臨震澤,天與豁離思。再會無私語,劬躬答主知。

复制

《挽李餘三方伯三首 其三》

方苞 〔清代〕

公既為邦伯,翻稱門下生。自慚無道術,焉敢正師名。

抱病仍求益,憂民實至誠。斯人若弦剪,終古志難平。

复制

《嚴子陵》

方苞 〔清代〕

君臣本朋友,隨世分污隆。先生三季後,獨慕巢由蹤。

真主出儒素,千秋難再逢。故人同臥榻,匪直風雲從。

孤高一身遠,大猷千古空。豈伊交尚淺,將毋道未充。

臥龍如際此,焉敢伏隆中。

复制

《赴熱河晚憩溪梁》

方苞 〔清代〕

群山作秋容,蕭然如靜士。月出煙光融,山空疑遠徙。

解鞍步河梁,高天淨無滓。儻值身心閒,景物睹尤美。

因羨耦耕人,銷聲向雲水。

复制

《裴晉公》

方苞 〔清代〕

不去為無恥,不言為不忠。正告中興主,漠然如瞽聾。

以茲至晚節,心跡有異同。出入任群小,將相如萍蹤。

宮庭匿天氛,邊疆多伏戎。宗臣在東洛,夕命朝可通。

綠野餘清興,精神已折衝。安敢謀一身,高舉思明農。

复制

《行葦》

方苞 〔清代〕

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方苞方體,維葉泥泥。戚戚兄弟,莫遠具爾。或肆之筵,或授之幾。

肆筵設席,授幾有緝御。或獻或酢,洗爵奠斝。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嘉肴脾臄,或歌或咢。

敦弓既堅,四鍭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敦弓既句,既挾四鍭。四鍭如樹,序賓以不侮。

曾孫維主,酒醴維醹,酌以大斗,以祈黃耇。黃耇台背,以引以翼。壽考維祺,以介景福。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