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
逾年,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閒以數十錢買之。
是時,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備至。
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
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世傳虹能入溪澗飲水,信然。熙寧中,予使契丹,至其極北黑水境永安山下卓帳。是時新雨霽,見虹下帳前澗中,余與同職扣澗觀之,虹兩頭皆垂澗中。使人過澗,隔虹對立,相去數丈,中間如隔綃縠。自西望東則見,蓋夕虹也。立澗之東西望,則為日所爍,都無所睹。久之,稍稍正東,逾山而去,次日行一程,又復見之。孫彥先云:「虹乃雨中日影也,日照雨則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