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鷓鴣天 陳公密出侍兒素娘歌紫玉簫曲,勸老人酒。老人飲盡,為賦此詞》
笑撚紅梅嚲翠翹。
揚州十里最妖饒。
夜來綺席親曾見,撮得精神滴滴嬌。
嬌後眼,舞時腰。
劉郎幾度欲魂消。
明朝酒醒知何處,腸斷雲間紫玉簫。
軾頓首再拜。
聞足下名久矣,又於相識處,往往見所作詩文,雖不多,亦足以髣髴其為人矣。
尋常不通書問,怠慢之罪,獨可闊略,及足下斬然在疚,亦不能以一字奉慰。
舍弟子由至,先蒙惠書,又復懶不即答,頑鈍廢禮,一至於此,而足下終不棄絕,遞中再辱手書,待遇益隆,覽之面熱汗下也。
足下才高識明,不應輕許與人,得非用黃魯直、秦太虛輩語,真以為然耶?不肖為人所憎,而二子獨喜見譽,如人嗜昌歜、羊棗,未易詰其所以然者。
以二子為妄則不可,遂欲以移之眾口,又大不可也。
軾少年時,讀書作文,專為應舉而已。
既及進士第,貪得不已,又舉制策,其實何所有。
而其科號為直言極諫,故每紛然誦說古今,考論是非,以應其名耳,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為實能之,故譊譊至今,坐此得罪幾死,所謂齊虜以口舌得官,直可笑也。
然世人遂以軾為欲立異同,則過矣。
妄論利害,攙說得失,此正制科人習氣。
譬之候蟲時鳥,自鳴自己,何足為損益。
軾每怪時人待軾過重,而足下又復稱說如此,愈非其實。
得罪以來,深自閉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間,與樵漁雜處,往往為醉人所推罵。
輒自喜漸不為人識,平生親友,無一字見及,有書與之亦不答,自幸庶幾免矣。
足下又復創相推與,甚非所望。
木有癭,石有暈,犀有通,以取妍於人;皆物之病也。
謫居無事,默自觀省,回視三十年以來所為,多其病者。
足下所見,皆故我,非今我也。
無乃聞其聲不考其情,取其華而遺其實乎?抑將又有取於此也?此事非相見不能盡。
自得罪後,不敢作文字。
此書雖非文,然信筆書意,不覺累幅,亦不須示人。
必喻此意。
歲行盡,寒苦。
惟萬萬節哀強食。
不次。
都城日荒廢,往事不可還。
惟余故苑石,漂散向人間。
公來始購蓄,不憚道里艱。
盡従塵埃中,來對冰雪顏。
瘦骨拔凜凜,蒼根漱潺潺。
唐人惟奇章,好石古莫攀。
盡令屬牛氏,刻鑿紛班班。
嗟此本何常,聚散實循環。
人失亦人得,要不出區寰。
君看劉李末,不能保河關。
況此百株石,鴻毛於泰山。
但當對石飲,萬事付等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