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译文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注释随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县东。逾年:第二年.秭归: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至:到数:几是:这适:正好,恰好为:被验:检验榜掠备至:受尽拷打。实:确实通:押送到。败:败露。怪:对..........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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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南院知镇戎军日,尝出战小捷,虏兵引去。
玮侦虏兵去以远,乃驱所掠牛羊辎重,缓驱而还,颇失部伍。
其下忧之,言与玮曰:“牛羊无用,徒縻军,不若弃之,整众而归。
”玮不答,使人候。
虏兵去数十里,闻玮利牛羊而师不整,遽还袭之。
玮愈缓行,得地利处,乃止以待之。
虏军将至近,使人谓之曰:“蕃军远来,必甚疲,吾不欲乘人之怠,请休憩士马,少选决战。
”虏方苦疲甚,皆欣然,军严整。
良久。
玮又使人谕之:“歇定,可相驰矣。
”于是各鼓军而进,一战大破虏师。
遂弃牛羊而还,徐谓其下曰:“吾知虏已疲,故为贪利以诱之。
比其复来,几行百里矣。
若乘锐便战,犹有胜负。
远行之人若小憩,则足痹不能立,人气亦阑,吾以此取之。
”。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世传虹能入溪涧饮水,信然。熙宁中,予使契丹,至其极北黑水境永安山下卓帐。是时新雨霁,见虹下帐前涧中,余与同职扣涧观之,虹两头皆垂涧中。使人过涧,隔虹对立,相去数丈,中间如隔绡縠。自西望东则见,盖夕虹也。立涧之东西望,则为日所烁,都无所睹。久之,稍稍正东,逾山而去,次日行一程,又复见之。孙彦先云:“虹乃雨中日影也,日照雨则有之”。
山木啸兮云幽幽,秣我归马兮无为久留。江鼯翔兮雨漫漫,回予车兮水渐幰。
仲何为兮中野,澹将洋兮疏驾。目逝兮形留,郁逍遥兮日下。
泻慕兮流观,抚节兮浩望。驷黄戾兮靡骋,旋吾辑兮焉往。
不我虚兮斯辰,思何为兮鞅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