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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朱嚴留別》

韓愈 〔唐代〕

之子有文行,常流竊比難。

援毫秋露下,開卷古風寒。

場屋推盟主,聲詩立將壇。

論儒輕五霸,議古嫉三桓。

師仰唯韓愈,才名壓李觀。

固窮多短褐,憂道即忘餐。

見訪山圍郡,相逢菊滿欄。

眼青憐造士,頭白愧郎官。

罷舉層霄遠,監州勺水盤。

貧廚兼味少,市醞數杯酸。

舊業煩君勘,新題為我刊。

臨岐留雅什,天馬撼金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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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朱嚴留別 - 賞析

韓愈

作者:韓愈

韓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陽(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稱「祖籍昌黎郡」,世稱「韓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學家、思想家、政治家,秘書郎韓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軍司馬,從平「淮西之亂」。直言諫迎佛骨,貶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遷吏部侍郎,人稱「韓吏部」。長慶四年(824年),韓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贈禮部尚書,諡號為「文」,故稱「韓文公」。元豐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並從祀孔廟。韓愈作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與柳宗元並稱「韓柳」,與柳宗元、歐陽修和蘇軾並稱「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導「文道合一」、「氣盛言宜」、「務去陳言」、「文從字順」等寫作理論,對後人具有指導意義。著有《韓昌黎集》等。 

韓愈其它诗文

《嘲鼾睡》

韓愈 〔唐代〕

澹師晝睡時,聲氣一何猥。

頑飆吹肥脂,坑谷相嵬磊。

雄哮乍咽絕,每發壯益倍。

有如阿鼻屍,長喚忍眾罪。

馬牛驚不食,百鬼聚相待。

木枕十字裂,鏡面生痱癗. 鐵佛聞皺眉,石人戰搖腿。

孰雲天地仁,吾欲責真宰。

幽尋虱搜耳,猛作濤翻海。

太陽不忍明,飛御皆惰怠。

乍如彭與黥,呼冤受菹醢。

又如圈中虎,號瘡兼吼餒。

雖令伶倫吹,苦韻難可改。

雖令巫咸招,魂爽難復在。

何山有靈藥,療此願與采。

澹公坐臥時,長睡無不穩。

吾嘗聞其聲,深慮五藏損。

黃河弄濆薄,梗澀連拙鯀。

南帝初奮槌,鑿竅泄混沌。

迥然忽長引,萬丈不可忖。

謂言絕於斯,繼出方袞袞。

幽幽寸喉中,草木森苯尊。

盜賊雖狡獪,亡魂敢窺閫。

鴻蒙總合雜,詭譎騁戾很。

乍如斗呶呶,忽若怨懇懇。

賦形苦不同,無路尋根本。

何能堙其源,惟有土一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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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歌(一本作王司馬紅芍藥歌)》

韓愈 〔唐代〕

丈人庭中開好花,更無凡木爭春華。

翠莖紅蕊天力與,此恩不屬黃鐘家。

溫馨熟美鮮香起,似笑無言習君子。

霜刀翦汝天女勞,何事低頭學桃李。

嬌痴婢子無靈性,競挽春衫來此並。

欲將雙頰一睎紅,綠窗磨遍青銅鏡。

一尊春酒甘若飴,丈人此樂無人知。

花前醉倒歌者誰,楚狂小子韓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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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遊二首》

韓愈 〔唐代〕

雨後來更好,繞池遍青青。

柳花閒度竹,菱葉故穿萍。

獨坐殊未厭,孤斟詎能醒。

持竿至日暮,幽詠欲誰聽。

茲游苦不數,再到遂經旬。

萍蓋污池淨,藤籠老樹新。

林烏鳴訝客,岸竹長遮鄰。

子云只自守,奚事九衢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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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城南十六首。把酒》

韓愈 〔唐代〕

擾擾馳名者,誰能一日閒。

我來無伴侶,把酒對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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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城南十六首。楸樹》

韓愈 〔唐代〕

青幢紫蓋立童童,細雨浮煙作彩籠。

不得畫師來貌取,定知難見一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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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自然詩》

韓愈 〔唐代〕

果州南充縣,寒女謝自然。

童騃無所識,但聞有神仙。

輕生學其術,乃在金泉山。

繁華榮慕絕,父母慈愛捐。

凝心感魑魅,慌惚難具言。

一朝坐空室,雲霧生其間。

如聆笙竽韻,來自冥冥天。

白日變幽晦,蕭蕭風景寒。

檐楹暫明滅,五色光屬聯。

觀者徒傾駭,躑躅詎敢前。

須臾自輕舉,飄若風中煙。

茫茫八紘大,影響無由緣。

里胥上其事,郡守驚且嘆。

驅車領官吏,氓俗爭相先。

入門無所見,冠履同蛻蟬。

皆雲神仙事,灼灼信可傳。

余聞古夏後,象物知神奸。

山林民可入,魍魎莫逢旃。

逶迤不復振,後世恣欺謾。

幽明紛雜亂,人鬼更相殘。

秦皇雖篤好,漢武洪其源。

自從二主來,此禍竟連連。

木石生怪變,狐狸騁妖患。

莫能盡性命,安得更長延。

人生處萬類,知識最為賢。

奈何不自信,反欲從物遷。

往者不可悔,孤魂抱深冤。

來者猶可誡,余言豈空文。

人生有常理,男女各有倫。

寒衣及飢食,在紡績耕耘。

下以保子孫,上以奉君親。

苟異於此道,皆為棄其身。

噫乎彼寒女,永托異物群。

感傷遂成詩,昧者宜書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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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和虢州劉給事使君三堂新題二十一詠。竹溪》

韓愈 〔唐代〕

藹藹溪流慢,梢梢岸筱長。

穿沙碧簳淨,落水紫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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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齒》

韓愈 〔唐代〕

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齒。

俄然落六七,落勢殊未已。

餘存皆動搖,盡落應始止。

憶初落一時,但念豁可恥。

及至落二三,始憂衰即死。

每一將落時,懍懍恆在己。

叉牙妨食物,顛倒怯漱水。

終焉舍我落,意與崩山比。

今來落既熟,見落空相似。

餘存二十餘,次第知落矣。

倘常歲一落,自足支兩紀。

如其落並空,與漸亦同指。

人言齒之落,壽命理難恃。

我言生有涯,長短俱死爾。

人言齒之豁,左右驚諦視。

我言莊周雲,木雁各有喜。

語訛默固好,嚼廢軟還美。

因歌遂成詩,時用詫妻子。

《柳子厚墓志銘》

韓愈 〔唐代〕

子厚,諱宗元。

七世祖慶,為拓跋魏侍中,封濟陰公。

曾伯祖奭,為唐宰相,與褚遂良、韓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

皇考諱鎮,以事母棄太常博士,求為縣令江南。

其後以不能媚權貴,失御史。

權貴人死,乃復拜侍御史。

號為剛直,所與游皆當世名人。

子厚少精敏,無不通達。

逮其父時,雖少年,已自成人,能取進士第,嶄然見頭角。

眾謂柳氏有子矣。

其後以博學宏詞,授集賢殿正字。

俊傑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入經史百子,踔厲風發,率常屈其座人。

名聲大振,一時皆慕與之交。

諸公要人,爭欲令出我門下,交口薦譽之。

貞元十九年,由藍田尉拜監察御史。

順宗即位,拜禮部員外郎。

遇用事者得罪,例出為刺史。

未至,又例貶永州司馬。

居閒,益自刻苦,務記覽,為詞章,泛濫停蓄,為深博無涯涘。

而自肆於山水間。

元和中,嘗例召至京師;又偕出為刺史,而子厚得柳州。

既至,嘆曰:「是豈不足為政邪?」因其土俗,為設教禁,州人順賴。

其俗以男女質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則沒為奴婢。

子厚與設方計,悉令贖歸。

其尤貧力不能者,令書其傭,足相當,則使歸其質。

觀察使下其法於他州,比一歲,免而歸者且千人。

衡湘以南為進士者,皆以子厚為師,其經承子厚口講指畫為文詞者,悉有法度可觀。

其召至京師而復為刺史也,中山劉夢得禹錫亦在遣中,當詣播州。

子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夢得親在堂,吾不忍夢得之窮,無辭以白其大人;且萬無母子俱往理。

」請於朝,將拜疏,願以柳易播,雖重得罪,死不恨。

遇有以夢得事白上者,夢得於是改刺連州。

嗚呼!士窮乃見節義。

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悅,酒食遊戲相徵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

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

此宜禽獸夷狄所不忍為,而其人自視以為得計。

聞子厚之風,亦可以少愧矣。

子厚前時少年,勇於為人,不自貴重顧籍,謂功業可立就,故坐廢退。

既退,又無相知有氣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於窮裔。

材不為世用,道不行於時也。

使子厚在台省時,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馬刺史時,亦自不斥;斥時,有人力能舉之,且必復用不窮。

然子厚斥不久,窮不極,雖有出於人,其文學辭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傳於後如今,無疑也。

雖使子厚得所願,為將相於一時,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以十五年七月十日,歸葬萬年先人墓側。

子厚有子男二人:長曰周六,始四歲;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

女子二人,皆幼。

其得歸葬也,費皆出觀察使河東裴君行立。

行立有節概,重然諾,與子厚結交,子厚亦為之盡,竟賴其力。

葬子厚於萬年之墓者,舅弟盧遵。

遵,涿人,性謹慎,學問不厭。

自子厚之斥,遵從而家焉,逮其死不去。

既往葬子厚,又將經紀其家,庶幾有始終者。

銘曰:「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 。

《獲麟解》

韓愈 〔唐代〕

麟之為靈,昭昭也。

詠於《詩》,書於《春秋》,雜出於傳記百家之書,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為祥也。

然麟之為物,不畜於家,不恆有於天下。

其為形也不類,非若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

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

角者吾知其為牛,鬣者吾知其為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麋鹿。

惟麟也,不可知。

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

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

麟為聖人出也。

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為麟者,以德不以形。

」若麟之出不待聖人,則謂之不祥也亦宜。

《張中丞傳後敘》

韓愈 〔唐代〕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得李翰所為《張巡傳》。

翰以文章自名,為此傳頗詳密。

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

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位本在巡上。

授之柄而處其下,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後異耳。

兩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於賊。

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以與賊抗而不降乎?當其圍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而賊語以國亡主滅。

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死所矣。

遠之不畏死亦明矣!烏有城壞其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之邪?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

以此詬遠,此又與兒童之見無異。

人之將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

觀者見其然,從而尤之,其亦不達於理矣!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及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羸之餘,雖欲去,必不達。

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

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於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

愈嘗從事於汴徐二府,屢道於兩府間,親祭於其所謂雙廟者。

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事云:南霽雲之乞救於賀蘭也,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愛霽雲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強留之,具食與樂,延霽雲坐。

霽雲慷慨語曰:「雲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余日矣!雲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

一座大驚,皆感激為雲泣下。

雲知賀蘭終無為雲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圖,矢着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

」愈貞元中過泗州,船上人猶指以相語。

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雲,雲未應。

巡呼雲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雲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雲敢不死!」即不屈。

張籍曰:「有於嵩者,少依於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

籍大曆中於和州烏江縣見嵩,嵩時年六十餘矣。

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好學無所不讀。

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能細也。

云:巡長七尺余,須髯若神。

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未熟也。

「巡曰:「吾於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

「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

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因亂抽他帙以試,無不盡然。

嵩又取架上諸書試以問巡,巡應口誦無疑。

嵩從巡久,亦不見巡常讀書也。

為文章,操紙筆立書,未嘗起草。

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萬,巡因一見問姓名,其後無不識者。

巡怒,須髯輒張。

及城陷,賊縛巡等數十人坐,且將戮。

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

巡曰:「汝勿怖!死,命也。

「眾泣不能仰視。

巡就戮時,顏色不亂,陽陽如平常。

遠寬厚長者,貌如其心;與巡同年生,月日後於巡,呼巡為兄,死時年四十九。

」嵩貞元初死於亳宋間。

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州訟理,為所殺。

嵩無子。

張籍雲。

《忽忽》

韓愈 〔唐代〕

忽忽乎余未知生之為樂也,願脫去而無因。

安得長翮大翼如雲生我身,乘風振奮出六合。

絕浮塵,死生哀樂兩相棄,是非得失付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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