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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谷梁传

〔经部〕

一、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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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詩文網

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二、戊申,衛祝吁弒其君完。

大夫弒其君,以國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

三、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及者,內為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

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五、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翬者何也?公子翬也。其不稱公子何也?貶之也。何為貶之也?與於弒公,故貶之也。

六、九月,衛人殺祝吁於濮。

稱人以殺,殺有罪也。其月,謹之也。祝吁之挈,失嫌也。於濮者,譏失賊也。

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衛人者,眾辭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晉之名,惡也。其稱人以立之何也?得眾也。得眾則是賢也。賢則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義,諸侯與正不與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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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梁传
    《榖梁传》即《谷梁传》(拼音:gǔliángzhuàn),也被称作《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春秋谷梁传》为儒家经典之一,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谷梁传》强调必须尊重君王的权威,但不限制王权;君臣各有职分,各有行为准则;主张必须严格对待贵贱尊卑之别,同时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但其对政治更迭、社会变动较为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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