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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日知錄

〔集部〕

○孝弟為仁之本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是故「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此之謂孝弟為仁之本。

○察其所安「求仁而得仁,安民。「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安之也。使非所安,則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矣。

○子張問十世《記》曰:「聖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子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自春秋之並為七國,七國之親為秦,而大變先王之禮。然其所以辨上下,別親疏,決嫌疑,定是非,則固未嘗有異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自古帝王相傳之統,至秦而大變。然而秦之所以亡,漢之所以興,則亦不待讖諱而識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此百世可知者也。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此百世可知者也。

○媚奧奧何神哉?如祀灶,則迎屍而祭於奧,此即灶之神矣。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退之時也。」注以奧比君,以灶比權臣。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語意。

○武未盡善觀於季札論文王之樂,以為美哉,猶有憾,則知夫子謂武未盡善之旨矣。猶未洽於天下,此文之猶有憾也。天下未安而崩,此武之未盡善也。《記》曰:「樂者,象成者也。」又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武王當日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而寶龜之命曰:有大艱於西土,殷之頑民迪屢不靜。商俗靡靡,利口惟賢,餘風未殄。視舜之從欲以治四方風動者何如哉。故《大武》之樂雖作於周公,而未至於世風移之日,聖人之時也,非人力之所能為矣。

○朝聞道夕死可矣「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不知年數不足也,亻免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故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

○忠恕延平先生《答問》曰:「夫子之道,不離乎日用之間。自其盡己而言。則謂之忠;自其及物而言,則謂之恕,莫非大道之全體。雖變化萬殊,於事為之末,而所以貫之者,未嘗不一也。曾子答門人之問,正是發其心爾,豈有二邪?若以為夫子一以貫之之旨甚精微,非門人所可告,姑以忠恕答之,恐聖賢之心不若是之支也。如孟子言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人皆足以知之,但合內外之道,使之體用一原,顯微無間,則非聖人不能爾。」朱子又嘗作《忠恕說》,其大指與此略同。按此說甚明,而《集注》乃謂借嘗得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是疑忠恕為下學之事,不足以言聖人之道也。然則是二之,非一之也。

慈谿黃氏曰:「天下之理無所不在,而人之未能以貫通者,己私間之也。盡己之謂忠,推己及人之謂恕。忠恕既盡,己私乃克,此理所在,斯能貫通。故忠恕者,所以能一以貫之者也。」

元載侗作《六書故》,其訓「忠」曰:「盡己致至之謂忠。」《語》曰:「為人謀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記》曰:「喪禮,忠之至也。」又曰:「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又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傳》曰:「上思利民,忠也。」又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觀於此數者,可以知忠之義也。反身而誠,然後能忠;能忠矣,然後由己推而達之家國天下,其道一也。其訓恕曰:「推己及物之謂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之道也。充是心以往,達乎四海矣。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恕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夫聖人者,何以異於人哉,知終身可行,則知一以貫之之義矣。

《中庸》記夫子言,君子之道四,無非忠恕之事。而《乾》九二之龍德,亦惟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然則忠恕,君子之道也。何以言「違道不遠」,曰:此猶之雲「巧言令色,鮮矣仁」也。豈可以此而疑忠恕之有二乎?或曰:孟子言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何也?曰:此為未至首道者言之也。孟子曰:「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仁義豈有二乎!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與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聞。」

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是疑其有隱者也。不知夫子之文章,無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所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子貢之意,猶以文章與性與天道為二,故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可速,無一而非天也。恂恂便便,侃侃誾誾,無一而非天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孟子以為堯舜性之之事。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義,尊天王,攘戎翟,誅亂臣賊子,皆性也,皆天道也。故胡氏以《春秋》為聖人性命之文,而子如不言,則小子其何述乎?

今人但以《繫辭》為夫子言性與天道之書。愚嘗三復其文,如「鳴鶴在陰」七爻。「自天佑之」一爻,「憧憧往來」十一爻,「履德之基也」九卦,所以教人學《易》者,無不在於言行之間矣。故曰:「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認。」由是而充之,一日克己復禮。有異道乎?今之君子學未及乎樊遲、司馬牛,而欲其說之高於顏、曾二子,是以終日言性與天道,而不自知其墮於禪學也。

朱子曰:「聖人教人,不過孝弟忠信。持守誦習之問,此是下學之本。今之學者以為鈍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說,無非子貢所謂不可得而聞者。」又曰:「近日學者病在好高。《論語》未問學而時習,便說一貫;《孟子》未言梁惠王問利,便說盡心。《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讀《繫辭》,此皆躐等之病。」又曰:「聖賢立言本身平易,今推之使高,鑿之使深。」

黃氏《日鈔》曰:「夫子述《六經》,後來者溺於訓詁,未害也。濂洛言通學,後來者藉以談禪,則其害深矣。」

孔門弟子不過四科,自宋以下之為學者則有五科,曰「語錄科」。

劉、石孔華,本於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於前代者。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不習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舉夫子論學、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盪覆,宗社丘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貢,及為石勒所殺,將死,顧而言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

○變齊變魯變魯而至於道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變齊而至於魯者,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博學於文君子博學於文,自身而至於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發之為音容,莫非文也。「品節斯,斯之謂禮。」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踴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踴絕於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記》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又曰:「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傳》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而《諡法》:「經緯天地曰文。」與弟子之學《詩》、《書》六藝之文,有深淺之不同矣。

○三以天下讓《皇矣》之詩曰:「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則泰伯之時,周日以強大矣。乃托之採藥,往而不反。當其時,以國讓也;而當其時,讓王季也;而自後日言之,則讓於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後而讓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記其功,彝鼎不銘其跡,此所謂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時,以與王季,而王季以與文王,文王以與武王,皆泰伯啟之也,故曰三讓。」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興,雖謂以天下讓可矣。太史公序《吳世家》云:「太伯避歷,江蠻是適。文武攸興,古公王跡。」甚當。

高泰伯之讓國者,不妨王季,《詩》之言「因心則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詩》之言「上帝臨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將稱泰伯之德,而行色奔、操之志加諸太王,豈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論語或問》,不取翦商之說,而蔡鍾默傳《書·武成》曰:「太王雖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業之成實基於此。」仲默,朱子之門人,可謂善於匡朱子之失者矣。《或問》曰:「太王有廢長立少之意,非禮也。泰伯又控其邪志而成之,至於父死不赴,傷毀髮膚,皆非賢者之事。就使必於讓國而為之,則亦過而不合於中庸之德矣。其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賢子聖孫,為其道足以濟天下,而非有愛憎之間,利慾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為狷;王秀受之,而不為貪;父死不赴,傷毀髮膚,而不為不孝。蓋處君臣、父子之變,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為至德也,其與魯隱公、吳季子之事蓋不同矣。」

○有婦人焉「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此陳師誓眾之言,所謂十人,皆身在戎行者。而太姒、邑姜自在宮壺之內,必不從軍旅之事,亦必不以後《山東並數之以足十臣之數也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方且以用婦人為紂罪矣,乃周之功業必藉於婦人乎?此理之不可通,或文字傳寫之誤,闕疑可也。○季路問事鬼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左右就養無方,故其祭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未知生,焉知死?」人之生也直,故其死也,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可以謂之知生矣。」孔曰成仁,孟曰取義,而今而後,庶幾無愧!」可以謂之知死矣。

○不踐跡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所謂踐跡也。先王之教,若《說命》所謂「學於古訓」,《康誥》所謂「紹聞衣德言」,以至於《詩》、《書》六藝之文,三百三千之則,有一非踐跡者乎?善人者,忠信而未學禮,篤實而未日新,雖其天資之美,亦能暗與道合;而足己不學,無自以入聖人之室矣。治天下者跡然。故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不然,則以漢文之幾致刑措,而不能成三代之治矣。

○異乎三子者之撰夫子「如或知爾」之言,「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也;曾點浴沂詠歸之言,「素貧賤行乎貧賤,君子無入而不自得」也。故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去兵去食「乃積乃倉,乃裹侯糧,於橐於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淮夷之役也。苟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鉏白梃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為食,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於張空,羅雀鼠,而民無貳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此又權於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於輿台、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聖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於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注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踴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餘萬,見於太史公之書,而《五經》無此語也。

以執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士為甲。《公羊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蕩舟《竹書紀年》:「帝相二十七年,澆伐斟,大戰於濰,覆其舟,滅之。」《楚辭·天問》:「覆舟斟,何道取之?」正此謂也。漢時《竹書》未出,故孔安國注為「陸地行舟」,而後人因之。

古人以左右衝殺為盪陳,其銳卒謂之跳蕩,別帥謂之盪主。《晉書·載記》:「隴上健兒歌曰:丈八蛇矛左右盪,十盪十決無當前。」《唐書·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堅突眾,敵因而敗者曰跳蕩。」蕩舟蓋兼此義,與蔡姬之「乘舟盪公」者不同。

○管仲不死子糾君臣之分所關者在一身,華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於管仲,略其不死子糾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蓋權衡於大小之間,而以天下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猶不敵華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

有謂管仲之於子糾未成為君臣者,子糾於齊未成君,於仲與忽則成為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從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毛、偃為重耳之臣,而仲與忽不得為糾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又謂桓兄糾弟,此亦強為之說。

論至於尊周室,存華夏之大功,則公子與其臣區區一身之名分小矣。雖然,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謂之無罪,非也。

○予一以貫之「姑古敏求,多見而識。」夫子之所自道也,然有進乎是者。六爻之義,至賾也,而曰:「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三百之《詩》,至泛也,而曰:「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三千三百之儀,至多也,而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十世之事,至遠也,而曰「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雖百世可知。」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此所謂「予一以貫之」者也。其教門人也,必先叩其兩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顏子則聞一以知十,而子貢切磋之言,子夏禮後之問,則皆善其可與言《詩》,豈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歸,大人之學舉本以該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觀其會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語德性而遺問學,均失聖人之指矣。

○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疾名之不稱,則必求其實矣,君子豈有務名之心哉。是以《乾》初九之傳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沒世之名,今人求當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見人所以求當世之名者,無非為利也。名之所在,則利歸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性相近也「性」之一字,始見於《商書》,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恆」即相近之義。相近,近於善也;相遠,遠於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滅若敖氏是也。然此千萬中之一耳,故公教子所述之三說,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蓋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論其變也。若紂為炮烙之刑,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此則生而性與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豈可以一而概萬乎?故終謂之性善也。

孟子論性,專以其發見乎情者言之。且如見孺子入井,亦有不憐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變也。若反從而喜之,吾知其無是人也。

曲沃衛嵩曰:「孔子所謂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謂之相近乎?如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若湯、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於堯、舜邪?湯、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說;湯、武之不即為堯、舜,而必待於反之,即性相近之說也。孔、孟之言一也。」

○虞仲《史記》: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太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立。季簡卒,子叔達立。叔達卒,子周章立。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周章。周章已君吳,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墟,是為虞仲,列為諸侯。按此則仲雍為吳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孫也。殷時諸侯有虞國,《詩》所云「虞芮質厥成」者。武王時國滅,而封周章之弟於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論語》:「逸民虞仲、夷逸。」《左傳》:「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謂仲雍為虞仲,是祖孫同號,且仲雍君吳,不當言虞,古「吳」、「虞」二字多通用。竊疑二書所稱「虞仲」,並是「吳仲」之誤。又考《吳越春秋》:「太伯曰:「其當有封者,吳仲也。」則仲雍之稱吳仲,固有徵矣。

《漢書·地理志》「河東郡太陽,吳山在西,上有吳城。周武王封太伯後於此,是為虞公。」《續漢·郡國志》:「太陽有吳山,上有虞城。」虞城」之書為「吳城」,猶「吳仲」之書為「虞仲」也。杜元凱《左氏注》亦曰:「仲雍支子,別封西吳。」

○聽其言也厲君子之言,非有意於厲也,是曰是,非曰非。孔潁達《洪範》正義曰:「言之決斷,若金之斬割。」

居官,則告諭可以當鞭朴:行師,則誓戒可以當甲兵。此之謂「所其言也厲」。○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聖人之道,未有不始於灑掃應對進退者也。故曰:「約之以禮。」又曰:「知崇禮卑。」

○梁惠王《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而孟子書其對惠王無不稱之為「王者,則非追尊之辭明矣。司馬子長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然孟子之書出於當時,不容誤也。杜預《左傳集解·後序》言:「哀王於《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諡,謂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稱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產,即《紀年》所謂今王,無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記》分為二人,誤耳。

《秦本紀》:「秦惠文王十四年,更為元年。」此稱王改元之證,又與魏惠王同時。

《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之地。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今按《孟子》書,惠王自言西喪地於秦七百里,乃悟《史記》所書襄王之年,即惠王之後五年,後七年也,以《孟子》證之而自明者也。

據《紀年》,周慎靚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為魏襄王之元年。又二年,燕王噲讓國於其相子之。又二年,為赧王之元年,齊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與《孟子》這書先梁後齊,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國皆不久,書中齊事特多,又嘗為卿於齊,當有四五年。若適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故梁事不多。謂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誤以惠王之後元年為襄王之元年故也。

孟子為卿於齊,其於梁則客也。故見齊王稱臣,見梁王不稱臣。

○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不遺親,不後君,仁之效也。其言義何?義者,禮之所從生也。昔者齊景公,有感於晏子之言,而懼其國之為陳氏也,曰:「是可若何?」對曰:「惟禮可以已之。在禮,家施不及國,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又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對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了民。有子家羈,弗能用也。公室四分,民食於他,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為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而屑屑焉習儀以亟,言善於禮,不亦遠乎!」子曰:「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古之明王所以禁邪於未形,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其道矣。○不動心凡人之動心與否,固在其加卿相、行道之時也。枉道事人,曲學阿世,皆從此而始矣。「我四十不動心」者,不動其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有不為也之心。

○市朝「若撻之於市朝」,即《書》所言「若撻於市」。古者朝無撻人之事,市則有之。《周禮·司市》:「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又曰:「胥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是也。《禮記·檀弓》:「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喪,哭辟市朝。」奔喪亦但過市,無過朝之事也。其謂之市朝者,《史記·孟嘗君傳》:「日莫之後,過市朝者掉臂不顧。」索隱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眾整如此。」後代則朝列之參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倪文節謂當作「必有事焉,而勿忘。」忽忘,勿助長也。傳寫之誤,以「忘」字作「正心」二字。言養浩然之氣,必當有事而勿忘;既已勿忘,又當勿助長也。疊二「勿忘」,作文法也。按《書·無逸篇》曰:「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亦是疊一句,而文愈有致。今人發言亦多有重說一句者。《禮記·祭義》「見間以俠甒。」鄭氏曰:「見間當為〈間見〉。」《史記·蔡澤傳》:「吾持梁刺齒肥。」索隱曰:「刺齒肥,當為肥。」《論語》:「五十以學《易》。」朱子以為「五十」當作「卒」,此皆古書一字誤為二字之證。

○文王以百里「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為此言以證王之不待大爾。其實文王之國不止百里,周自王季伐諸戎,疆土日大。文王自歧遷豐,其國巳跨三四百里之地,伐崇伐密,自河以西,舉屬之周。至於武王,而西及梁、益,東臨上黨,無非周地;紂之所有,不過河內殷墟,其從之者亦但東方諸國而已。一舉而克商,宜其如振槁也。《書》之言,文王曰:「大邦畏其力。」文王何嘗不藉力哉。○廛無夫里之布有夫布,有里布。《周禮·地官》載師職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徵。」閭師職曰:「凡無職者,出夫布。」鄭司農云:「里布者,布參印書,廣二寸,長二尺,以為幣,貿易物。《詩》云:『抱布貿絲。』抱此布也。或曰:布,泉也。《春秋傳》曰:『買之百兩一布。』」又廛人職:「掌斂市之糹欠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玄謂宅不毛者,罰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集注》未引《閭師》文,今人遂以布專屬於里。

○孟子自齊葬於魯孟子自齊葬於魯,言葬而不言喪,此改葬也。禮記改緦,事畢而除,故反於齊,止於嬴,而充虞乃得承間而問。若曰奔喪而還,營葬方畢,即出赴齊卿之位,而門人未得發言,可謂「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而身且不行三年之喪,何以教滕世子哉!

○其實皆什一也古來田賦之制,實始於禹,水土既平,咸則三壤,後之王者不過因其成跡而已。故《詩》曰:「信彼南山,維禹甸之。勻勻原隰,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然則周之疆理猶禹之遺法也。孟子乃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夫井田之制,一井之地畫為九區,故蘇洵謂萬夫之地,蓋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間為川為路者一,為澮為道者九,為洫為塗者百,為溝為畛者千,為遂為徑者萬。使夏必五十,殷必七十,周必百,則是一王之興必將改畛塗、變溝洫、移道路以就之,為此煩擾而無益於民之事也,豈其然乎?蓋三代取民之異,在乎貢、助、徹,而不在乎五十、七十、百畝。其五十、七十、百畝,特丈尺之不同,而田未嘗易也。故曰:「其實皆什一也。」古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異度數。故《史記·秦始皇本紀》,於「改年十月朔,上黑」之下,即曰:「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三代之王,其更制改物亦大抵如此。故《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而當日因時制宜之法,亦有可言。夏時土曠人稀,故其畝特大。殷、周土易人多,故其畝漸小。以夏之一畝為二畝,其名殊而實一矣。國佐之對晉人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豈有三代之王而為是紛紛無益於民之事哉!

○莊岳「引而置之莊岳之間。」註:「莊岳,齊街里名也。」莊是街名,岳是里名。《左傳·襄二十八年》:「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注云:「六軌之道。」反陳於岳」注云:「岳,里名。」

○古者不為臣不見觀乎孔子之見陽貨,而後知逾垣閉門為賢者之過,未合於中道也,然後世之人必有如朝廣被中庸之名,馮道托仲尼之跡者矣。其始也屈己以見諸侯,一見諸侯而懷其祿利,於是望塵而拜貴人,希旨以投時好,此其所必至者。曾子、子路之言,所以為末流戒也。故曰:「君子上交不諂。」又曰:「上弗援,下弗惟。」後世之於士人,許之以自媒,勸之以干祿;而責其有恥,難矣。

○公行子有子之喪《禮》:父為長子斬衰三年。故公行子有子之喪,而孟子與右師及齊之諸臣皆往吊。

○為不順於父母《虞書》所載,帝曰:「予聞如何?」岳曰:「瞽子,父頑,母囂,象傲。克諧以孝,義,不格奸。」是則帝之舉舜,在瞽瞍底豫之後。今《孟子》乃謂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猶不順於父母,而如窮人無所歸,此非事實。但其推見聖人之心若此,使天下之為人子者處心積慮出乎此,而後為大孝耳。後儒以為實,然則「二嫂使治朕棲」之說亦可信矣。

○象封有庳舜都蒲阪,而封象於道州鼻亭,在三苗以南荒服之地,誠為可疑。如《孟子》所論,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又且欲其源源而來,何以不在中原近畿之處,而置之三千餘里之外邪?蓋上古諸侯之封萬國,其時中原之地必無閒土可以封故也。又考太公之於周,其功亦大矣,而僅封營丘。營丘在今昌樂、濰二縣界。史言其地瀉鹵,人民寡,而《孟子》言其儉於百里,又萊夷逼處,而與之爭國。夫尊為尚父,親為後父,功為元臣,而封止於此,豈非中原之地無閒土,故至薄姑氏之滅,而後乃封太公邪?或曰:「禹封在陽翟,稷封在武功,何與?」二臣者,有安天下之大功,舜固不得以介弟而先之也。故象之封於遠,聖人之不得已也。○周室班爵祿為民而立之君,故斑爵之意,天子與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代耕而賦之祿,故班祿之意,君、卿、大夫、士與庶人在官一也,而非無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則不敢肆於民上以自尊;知祿以代耕之義,則不敢厚取於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奪人之君,常多於三代之下矣。

○費惠公《孟子》「費惠公」註:「惠公,費邑之君。」按春秋時有兩費,其一見《左傳·成公十三年》:「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殄滅我費滑。』」註:「滑國都於費,今河南緱氏縣。」《襄公十八年》:楚子馮、公子格率銳師侵費滑,蓋本一地,秦滅之而後屬晉耳。其一《僖公元年》:「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齊乘》:「費城,在費縣西北二十里,魯季氏吧了。」在子思時,滑國之費其亡久矣,疑即季氏之後,而僭稱公者。魯連子稱陸子謂齊王曰:「魯費之眾臣甲舍於襄賁。」而楚人對頃襄王有鄒、費、郯、邳,殆所謂泗上十二諸侯者邪?仁山金氏曰:「費本魯季氏之私邑,而《孟子》稱小國之君,曾子書亦有費君、費子之稱。蓋季氏專魯,而自春秋以後,計必自據其邑,如附庸之國矣。大夫之為諸侯,不待三晉而始,然其來亦漸矣。」

季氏之於魯,但出君而不敢立君,但分國而不敢篡位,愈於晉、衛多矣。故曰:「魯猶秉周禮。」

○行吾敬故謂之內也先生治天下之具,五典、五禮、五服、五刑,其出乎身,加乎民者,莫不本之於心。以為之裁製。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孟子答公都子言義,而舉酌鄉人、敬屍二事,皆禮之也,而莫非義之所宜。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虛之教至於槌提仁義,絕滅禮樂,從此起矣。自宋以下,一二賢智之徒,病漢人訓詁之學,得其粗跡,務矯之以歸於內,而達道達德、九經三重之事置之不論,此真所謂「告子未嘗知義」者也,其不流於異端而害吾道者幾希。

董子曰:「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之言我也。」此與孟子之言相發。

○以紂為兄之子以紂為弟,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王子比干。並言之,則於文有所不便,故舉此以該彼,此古人文章之善。且如「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不言后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不言臣妻;「先王居杌於四裔」,不言渾敦、窮奇、饕餮。後之讀書者不待子貢之明,亦當聞一以知二矣。

○才人固有為不善之才而非其性也。性者天命之,才者亦天降是以禽獸之人,謂之未嘗有才。

《中庸》言能盡其性,《孟子》言不能盡其才能。盡其才則能盡其性矣,在乎擴而充之。

○求其放心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然則但求放心,可不必於學問乎?與孔子之言「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者,何其不同邪?他日又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是所存者非空虛之心也,夫仁與禮未有不學問而能明者也。《孟子》之意蓋曰能求放心,然後可以學問。使奕秋誨二人奕,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奕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具學,弗若之矣。此放心而不知求者也。然但知求放心,而未嘗「窮中之方,悉雁行之勢」,亦必不能從事於奕。

○所去三免死而已矣,則亦不久而去矣,故曰「所去三」。

○自視欣然人之為學不可自小,又不可自大。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足以朝諸侯、有天下,不敢自小也;附之以韓、魏之家,如其自視欣然,則過人遠矣,不敢自大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則可謂不自小矣。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則可謂不自大矣。故自小,小也;自大,變也。今之學者非自小則自大,吾見其同為小人之歸而已。

○士何事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於《管子》。三代之時,民之秀者乃收之鄉序,升之司徒,而謂之士,固千百之中不得一焉。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五曰百工,飭化八材,計亦無多人爾。武王作《酒誥》之書,曰:「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此謂農也。「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此謂商也。又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爾典聽朕教。」則謂之者。大抵皆有職之人矣,惡有所謂「群萃而州處,四民各自為鄉之法」哉。春秋以後,游士日多。《齊語》言桓公為游士八十人奉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週遊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而戰國之君遂以士為輕重,文者為儒,武者為俠。嗚呼!遊人而先王之法壞矣,彭更之言,王子墊之問,其猶近古之意與?○飯糗茹草享天下之大福者,必先天下之大勞;宅天下之至貴者,必執天下之至賤。是以殷王小乙使其子武丁舊勞於外,知小人之依。而周之后妃亦必服浣濯之衣,修煩縟之事。及周公遭變,陳后稷、先公王業之所由者,則皆農夫、女工、衣食之務也。古先王之教,能事人而後能使人。其心不敢失於一物之細,而後可以勝天下之大。舜之聖也,而飯糗茹草;禹之聖也,而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此其所以道濟天下,而為萬世帝王之祖也,況乎其不如舜、禹者乎!

○孟子外篇《史記》伍被對淮南王安,引《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揚子《法言·修身》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桓寬《鹽鐵論》引《孟子》曰:「吾於河廣,知德之至也。」又引《孟子》曰:「堯、舜之道非遠人也,人不思之爾。」《周禮·大行人》注引《孟子》曰:「諸侯有王。」宋鮑照「河清頌」引《孟子》曰:「千載一聖,猶旦暮也。」《顏氏家訓》引《孟子》曰:「圖影失形。」《梁書·處士傳·序》引《孟子》曰:「今人之於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廣韻》「圭」字下注曰:「《孟子》:『六十四黍為一圭,十圭為一合。』」以及《集注》中程子所引荀子、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今《孟子》書皆無其文,豈所謂「外篇」者邪?《詩·維天之命》傳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無極,而美周之禮也。」《宮》傳引孟仲子曰:「是宮也。」《正義》引趙岐云:「孟仲子,孟子從昆弟,學於孟子者也。《譜》云:『子仲子者,子思弟子。』蓋與孟軻共事子思,後學於孟軻,著書論《詩》,毛氏取以為說。」則又有孟仲子之書矣。

○孟子引論語《孟子》書引孔子之言凡二十有九,其載於《論語》者八。又多大同而小異,然則夫子之言其不傳於後者多矣。故曰:「仲尼沒而微言絕。」

○孟於字樣九經《論語》皆以漢石經為據,故字體未變,《孟子》字多近今,蓋久亦於魏、晉以下之傳錄也。然則石經之功亦不細矣。

《唐書》言:州故作「豳」,開元十三年,以字類「幽」,故為「」。今惟《孟子》書用「」字。

《容齋四筆》言《孟子》「是由惡醉而強酒」,「見且由不得亟」,並作「由」,今本作「猶」。是知今之《孟子》又與宋本小異。

○孟子弟子趙岐注《孟子》,以季孫、子叔二人為孟子弟子。季孫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異哉,弟子之所聞也。」子叔心疑惑之,亦以為可就之矣。「使己為政」以下,則孟子之言也。又曰:「告子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於孟於,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又曰:「高子,齊人也。學於孟子,鄉道而未明,去而學他術。」又曰:「盆成括,嘗欲學於孟子,問道,未達而去。」宋徽宗政和五年,封告子不害東阿伯,高子泗水伯,盆成括萊陽伯,季孫豐城伯,子叔乘陽伯,皆以孟子弟子故也。《史記索隱》曰:「孟子有萬章、公明高等,並軻之門人。」《廣韻》又云:「離婁,孟子門人。」不知其何所本。元吳萊著《孟子弟子列傳》二卷,今不傳。

《晏子書》稱西郭徒居布衣之士,貧成適嘗為孔子門人,尤誤。

○荼「荼」字自中唐始變作「荼」,其說已詳之《唐韻正》。按《困學紀聞》,荼有三:「誰謂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陸草也。今按《爾雅》「荼」「氵荼」字凡五見,而各不同。《釋草》曰:「荼,苦菜。」注引《詩》:「誰謂荼苦,其甘如薺。」疏云:「此味苦可食之菜,《本草》一名選,一名游冬。《易緯通卦驗玄圖》雲『苦菜生於寒秋,經冬歷春乃成』,《月令》『孟夏苦菜秀』是也。葉似苦苣而細,斷之有白汁,花黃似菊。堪食,但苦耳。」又曰:「{艹票}、、荼。」注云:「即{艹刀}。」疏云:「按《周禮·掌荼》及《詩》『有女如荼』,皆云:荼,茅秀也;{艹票}也、也其別外。此二字皆從草、從余。」又曰:「氵荼,虎杖。」注云:「似紅草而粗大,有細刺,可以染赤。」疏云:「氵荼一名虎杖。陶注《本草》云:田野甚多,壯如大馬蓼,莖斑而葉圓是也。」又曰:「氵荼,委葉。」注引《詩》「以{艹休}氵荼蓼。」疏云:「氵荼一名委葉。」王肅《說詩》云:「氵荼,陸穢草。」然則氵荼者原田蕪穢之草,非苦菜也。今《詩》本「{艹休}」作「薅」。此二字皆從草從塗。《釋木》曰:「賈,苦荼。」注云:「樹小如梔子,冬生葉,可煮作羹飲。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此一字亦從草從余。今以《詩》考之,《邶·谷風》之「荼苦」,《七月》之「采荼」,《綿》之「堇荼」,皆苦菜之荼也。又借而為「荼毒」之荼。《桑柔》、《湯誥》皆苦菜之荼也。《夏小正》「取荼莠」,《周禮·地官》「掌荼」,《儀禮·既夕禮》「茵著用荼,實綏澤焉」,《詩·鴟》「捋荼」,傳曰:』荼,萑苕也。」《正義》曰:「謂之秀穗。茅之秀,其物相類,故皆名荼也。」茅秀之荼也,以其白也而象之。《出其東門》「有女如荼」,《國語》「吳王夫差萬人為方陳,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考工記》:「望而視之,欲其荼白。」亦茅秀之荼也。《良耜》之「荼蓼」,委葉之氵荼也。唯虎杖之氵荼與賈之苦荼不見於《詩》、《禮》,而王褒《僮約》云:「武都買荼。」張載《登成都白菟樓詩》云:「芳荼冠六清。」孫楚詩云:「薑桂荼荈出巴蜀。」《本草衍義》:「晉溫嶠上表,貢荼千斤,茗三百斤。」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後始有茗飲之事。

王褒《僮約》,前雲「炮鱉烹荼」,後雲「武都買荼」,注以前為苦菜,後為茗。

《唐書·陸羽傳》:「羽嗜荼,著經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備,天下益知飲茶矣。」有常伯熊者,因羽論,復廣著茶之功,其後尚茶成風。時回紇入朝,始驅馬市菜。至明代,設茶馬御史。而《大唐新語》言右補闕綦毋性不飲茶,著《茶飲》,序曰:「釋滯消壅,一日之利暫佳;瘠氣侵精,終身之害斯大。獲益則功歸茶力,貽患則不謂茶災。豈非福近易知,害遠難見?」宋黃庭堅《茶賦》亦曰:「寒中瘠氣,莫甚於茶。或濟之鹽,勾賊破家。」今南人往往有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攝生者之所宜戒也。

○〈鳥可〉《爾雅》「舒雁,鵝。」註:「今江東呼〈鳥可〉。」即「」字。《左傳》:「魯大夫榮鵝。」《方言》:「雁自關而東謂之〈鳥可〉鵝。」《太玄經》:「裝次二,鵝慘於冰。」一作「哥鵝。」司馬相如《子虛賦》:「弋白鵠,連鵝,雙下,玄鶴加。」《上林賦》:「鴻鵠鴇,鴇鵝屬玉。」揚雄《反離騷》:「鳳皇翔於蓬者兮,豈鵝之能捷。」張衡《西京賦》:「鵝鴻軍。」《南都賦》:「鴻鴇鵝。」杜甫《七歌》:「前飛鵝後。」《遼史·穆宗紀》:「獲鵝,祭天地。」《元史·武宗紀》:「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鵝。」《山海經》:「青要之山,是多駕鳥。」郭璞云:「未詳。或者駢當作『』,其從『馬』者,傳寫之誤爾。」

○九經唐宋取士,皆用《九經》。今制定為《五經》,而《周禮》、《儀禮》、《公羊》、《穀梁》二傳並不列於學官。杜氏《通典》: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上言:「《尚書》被符經置博士一人。又多故曆紀,儒、道荒廢,學者能兼明經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聖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之者也。今宜《周禮》、《儀禮》二經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博士三人,其餘則經置一人,合八人。」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准古計今,猶未中半。《周易》有鄭氏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儀禮》一經,所謂《曲禮》,鄭玄於禮特明,皆有證據。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孔子歿,丘明撰其所聞為之傳,微辭妙旨,無不精究。公羊高親受子夏,立於漢朝,多可採用。穀梁赤師徒相傳,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載,亦足有所訂正。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而發端異越,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遇王敦難,不行。唐貞觀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後,明經兼習《周禮》若《儀禮》者,於本色內量減一選。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李無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並聖賢微旨,生人教業。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咸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經邦之軌則;《儀禮》,莊敬之楷模、《公羊》、《穀梁》,歷代宗習。今兩監及州縣以獨學無友,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可因循,其學生請停,各量配作業,並貢人預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羊》、《穀梁》,並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此開勸。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從之。《唐書》:開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習《左氏》者十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穀梁》殆將廢絕,請量加優獎。」於是下制:「明經習《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者,出身免任散官。」遂著於式。古人抱遺經、扶微學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時之士子苦四經之難習,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歷代相傳之經典棄之而不學也。自漢以來。豈不知經之為五,而義有並存,不容執一,故三家之學並列《春秋》。至於《三禮》,各自為書。今乃去經習傳,尤為乖理。苟便己私,用之干祿,率天下而欺君負國,莫甚於此。經學日衰,人材日下,非職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朱文公《乞修〈三禮〉札子》:「遭秦滅學,禮樂先壞,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於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性、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己甚。」是則《禮記》之廢乃自安石始之,至於明代,此學遂絕。朱子又作《謝監岳文集序》曰:「謝綽中,建之政和人。先君子尉政和,行田間,聞讀書聲,入而視之,《儀禮》也。以時方專治王氏學,而獨能爾,異之,即與俱歸,勉其所未至,遂中紹興三年進士第。」在宋已為空谷之足音,今時則絕響矣。

○考次經文《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輒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舊而別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繫辭》「天一地二」一節,於「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寢衣」一節,於「齊必有明衣布」之下。蘇子瞻改《書·洪範》「曰王省惟歲」一節,於「五曰歷數」之下;改《康誥》至止於信」於「未之有也」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學》「曰《康誥》至止於信」於「未之有也」之下;改「《詩》雲『瞻彼淇澳』」二節,於「止於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於「齊景公有馬千駟」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復可議。後人效之,妄生穿鑿。《周禮》五官,互相更調。而王文憲。作《二南相配圖》、《洪範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於王風。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於「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闢作福」一節於「六曰弱」之下。使鄒、魯之《書》傳於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於「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致和」,而傳止於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闕,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繫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佑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節屬於「天玄而地黃」之後,於義亦通。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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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知錄
    《日知錄》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大思想家的代表作品,對後世影響巨大。該書是一經年累月、積金琢玉撰成的大型學術札記,是顧炎武「稽古有得,隨時札記,久而類次成書」的著作。以明道、救世為宗旨,囊括了作者全部學術、政治思想,遍布經世、警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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