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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均釋夫

棠陰比事

〔子部〕

唐裴均鎮襄陽日,里社妻有外情,乃托骨蒸之疾,雲醫者言得犬肉食之則愈,謂其夫曰:東鄰有犬,每來盜物,君可屠之。夫依其言,獻肉於妻,妻食之,余乃留於篋笥。夫出,命鄰告之。遂聞於公。夫因述妻之所欲,公曰:此乃妻有他奸,陷夫於禍耳。令劾之,具得其情,並以外情者付法。其夫遂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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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棠陰比事
    我國古代法醫學著作。一卷。宋·桂萬榮撰。刊於1213年。本書載述刑法折獄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標題。其中有涉及法醫鑑定的內容。現存《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本。《棠陰比事》是繼五代時的《疑獄集》,與宋代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之後,又一部記述訴訟活動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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