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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舉辨明

棠陰比事

〔子部〕

明慎如楊公,可不儀式乎

宋提舉楊某為越錄事參軍,其守治盜嚴,凡保內捕賊不獲,則被盜物責保長償之。有一人家被盜,持杖追擊仆地,執送保長。保長苦之,乃即械繫解官,間盜死,郡因治保長,制死獄具。後公閱狀,雲左肋下致命一痕,長寸二分,中有白路,必背後追擊,是其死非因保長制縛也。獄吏爭案已成,公不聽。即追詰原捕賊者,果得其情,索致杖首有裂,證益明。迺引法止坐保長杖罪,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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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棠陰比事
    我國古代法醫學著作。一卷。宋·桂萬榮撰。刊於1213年。本書載述刑法折獄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標題。其中有涉及法醫鑑定的內容。現存《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本。《棠陰比事》是繼五代時的《疑獄集》,與宋代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之後,又一部記述訴訟活動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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