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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辨明

棠阴比事

〔子部〕

明慎如杨公,可不仪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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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诗文网

宋提举杨某为越录事参军,其守治盗严,凡保内捕贼不获,则被盗物责保长偿之。有一人家被盗,持杖追击仆地,执送保长。保长苦之,乃即械系解官,间盗死,郡因治保长,制死狱具。后公阅状,云左肋下致命一痕,长寸二分,中有白路,必背后追击,是其死非因保长制缚也。狱吏争案已成,公不听。即追诘原捕贼者,果得其情,索致杖首有裂,证益明。迺引法止坐保长杖罪,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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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棠阴比事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