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世传虹能入溪涧饮水,信然。熙宁中,予使契丹,至其极北黑水境永安山下卓帐。是时新雨霁,见虹下帐前涧中,余与同职扣涧观之,虹两头皆垂涧中。使人过涧,隔虹对立,相去数丈,中间如隔绡縠。自西望东则见,盖夕虹也。立涧之东西望,则为日所烁,都无所睹。久之,稍稍正东,逾山而去,次日行一程,又复见之。孙彦先云:“虹乃雨中日影也,日照雨则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