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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

韓非子

〔子部〕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則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於耕農,而游士危於戰陳;則法術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 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 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減百吏之祿秩, 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吳起枝解於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 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於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哉!此世所以亂無霸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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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非子
      《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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