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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政

孔子家语

〔子部〕

仲弓问于孔子曰:“雍闻至刑无所用政,至政无所用刑。至刑无所用政,桀纣之世是也;至政无所用刑,成康之世是也。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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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诗文网

孔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颛五刑必即天伦,行刑罚则轻无赦。刑,侀也;侀,成也。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尽心焉。”

仲弓曰:“古之听讼,尤罚丽于事,不以其心,可得闻乎?”

孔子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正其忠爱以尽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狱必三讯焉。有指无简,则不听也。附从轻,赦从重。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则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也。是故爵人必于朝,与众共之也;刑人必于市,与众弃之也。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也。士遇之涂,以弗与之言。屏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与政,弗欲生之也。”

仲弓曰:“听狱,狱之成,成何官?”

孔子曰:“成狱成于吏,吏以狱成告于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大司寇听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疑于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

仲弓曰:“其禁何禁?”

孔子曰:“巧言破律,遁名改作,执左道与乱政者,杀。作淫声,造异服,设伎奇器以荡上心者,杀。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仲弓曰:“其禁尽于此而已?”

孔子曰:“此其急者。其余禁者十有四焉: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圭璋璧琮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旍旗不粥于市,牺牲秬鬯不粥于市,戎器兵甲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文锦珠玉之器雕饰靡丽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果实不时不粥于市,五木不中伐不粥于市,鸟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凡执此禁以齐众者,不赦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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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又名《孔氏家语》,或简称《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传本《孔子家语》共十卷四十四篇,魏王肃注,书后附有王肃序和《后序》。《后序》实际上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内容以孔安国语气所写,一般称之为《孔安国序》,后半部分内容为安国以后人所写,故称之为《后孔安国序》,其中收有孔安国的孙子孔衍关于《家语》的《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