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正本仁育,信立智不违。上下亲疏间,尤指礼为归。
咄哉申不害,但矜恣睢威。何者为《孤愤》,说更陋韩非。
律学包五德,出彼乃入兹。堂堂复正正,谁似当代规。
第云民可由,安得民共知。
燕王好微巧,卫人请以棘刺之端为母猴。
燕王说之,养之以五乘之奉。
王曰:“吾视观客为棘刺之母猴。
”客曰:“人主欲观之,必半岁不入宫,不饮酒食肉,雨霁日出,视之晏阴之间,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见也。
”燕王因养卫人,不能观其母猴。
郑有台下之冶者,谓燕王曰:“臣为削者也,诸微物必以削削之,而所削必大于削。
今棘刺之端不容削锋,难以治棘刺之端。
王试观客之削,能与不能可知也。
”王曰:“善。
”谓卫人曰:“客为棘刺之母猴也,何以治之?”曰:“以削。
”王曰:“吾欲观见之。
”客曰:“臣请之舍取之。
”因逃。
(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
”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
公被衽而避,琴坏于壁。
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
”公曰:“寡人也。
”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
”左右请除之。
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
《三礼义宗》云:“《仪礼》十七篇,吉礼三,凶礼四,宾礼三,嘉礼七,军礼皆亡。”《礼器注》:《曲礼》谓今《礼》也。即指《仪礼》。而《仪礼疏》云:“亦名《曲礼》。”晋荀崧亦云。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经礼》也。《曲礼》皆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三千”也。《逸礼·中霤》在《月令注疏》。《奔丧》、《投壶》,《释文》引郑氏云:“实《曲礼》之正篇。”又《迁庙》、《衅庙》,见《大戴记》,可补《经礼》之阙。
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犹以为无所用,毋怪乎冠礼之行,不非郑尹而快孙子也。
《艺文志》谓之《礼》,古经未有《仪礼》之名。张淳云:“疑后汉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无传焉。注谓: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朝事仪,见于三《礼》注。学礼,见于《贾谊书》。古大明堂之礼,见于蔡邕《论》。虽寂寥片言,如断圭碎璧,犹可宝也。
《六艺论》五传弟子,谓高堂生之学,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也。
《士冠礼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滕薛名“蔮”为“頍”。,古内反。《续汉·舆服志》:簪珥。《集韵》有“簂”、“幗”,无“蔮”字。疏云:“卷帻之类。”《隶释·武荣碑》云:“阙帻。”
兄弟毕袗玄,注:袗,同也。古文“袗”为“均”,疏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按《后汉·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士冠礼》有醮用酒,注:以为用旧俗。《士丧礼》云“商祝、夏祝”,则礼之兼夏、殷者。
二十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仪礼》贾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礼记》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谓:五十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荣叔、南季之类。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为重。”
冠辞“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见其言。《论语》“迅雷风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错成文。
《士昏礼目录》日入三商为昏,疏云:“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诗正义》云:“《尚书纬》谓刻为商。”夏文庄《莲华漏铭》“五夜持宵,三商定夕”,盖取此。苏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
《乡饮酒疏》曰:“乡大夫饮酒,尚德也;党正饮酒,尚齿也。”公是刘氏曰:“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
《乡射礼》“设丰”,《燕礼》“有丰”,注:丰形似豆而卑。《三礼图》云:“罚爵,作人形。丰,国名也。坐酒亡国,戴盂戒酒。”崔癙《酒箴》:丰侯沉酒,荷罂负缶,自戮于世。图形戒后。李尤《丰侯铭》:丰侯醉乱,乃象其形。
《燕礼疏》:四向流水曰东霤,《考工记》之四阿,《上林赋》之四注也。两下屋曰东荣,《檀弓》之夏屋也。《士冠礼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夏侯胜善说礼服,谓《礼》之丧服也。萧望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而凶礼居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见《五代史·马缟传》。
《宋·何承天传》云:“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为三百卷。”又王俭别钞《条目》为十三卷,梁孔子祛续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礼》,亦撮《礼论》为之。朱文公谓:六朝人多精于《礼》,当时专门名家有此学。朝廷有礼事,用此等人议之。唐时犹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礼序》曰:“《明堂》、《曲台》之记,南宫、东观之说,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简牒虽盈,菁华盖鲜。”杜之松借王无功《家礼问》、《丧礼新义》,无功条答之。又借王俭《礼论》,则谓往于处士程融处,曾见此本。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今诸儒所著,皆不传,盖礼学之废久矣。
《礼》特牲,不言牢。《楚语》天子举以大牢,注:牛、羊、豕也。卿举以少牢,注:羊、豕。《汉昭纪》祠以中牢,注:中牢即少牢,谓羊、豕也。唐《牛羊日历》:牛僧孺、杨虞卿有“太牢笔,少牢口”之语,然太牢非止于牛,少牢非止于羊也。
欧阳公自云:“平生何尝读仪礼?”而《濮议》为言者所诋。高抑崇于“乡饮”,考《仪礼》不详,而朱文公讥之。礼学不可不讲也。
布八十缕为一升,郑谓:“升”当作“登”,登,成也。吴仁杰曰:“今织具曰鴚,以成之多少,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齿为一成,而两缕共一齿。”正合康成之说。衰三升,其粗者。缁布冠三十升,其细者。
《聘礼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谓:出《齐语》。今按此晏子之言,见《韩诗外传》:卫孙文子聘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曰:“子不后寡君一等。”
皮树,注云:“兽名。”张镒《三礼图》云:“皮树,人面兽形。”它书未见。
《诗》、《礼》相为表里。《宾之初筵》、《行苇》可以见大射仪;《楚茨》可以见少牢馈食礼。
《燕礼》公与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对曰:“寡君,君之私也。君无所辱赐于使臣,臣敢辞?”《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
《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陈宣帝大建十年,立方明坛于娄湖,以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此与苏绰之“六官”、苏威之“五教”何以异?《传》曰:“不协而盟,无故而盟百官,不几于戏乎!”
《士相见义》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师不学,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见。”
乡先生,谓父师、少师,教于闾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书大传》谓之父师、少师,《白虎通》谓之右师、左师。
庠为乡学,有堂有室。序为州学,有堂无室。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
礼记
《魏征传》曰:“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艺文志》云:“《次礼记》二十卷。”《旧史》谓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谏录》载诏曰:“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会要》云:“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传》以卷为篇。《元行冲传》开元中,魏光乘《集贤注记》:魏哲。请用《类礼》列于经,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采获刊缀为五十篇。张说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掇,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著《释疑》曰:“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乃易前编。条例支分,箴石间起。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叶遵删修,仅全十二。”魏氏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集贤注记》张说曰:“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征因炎旧书,整比为注。”朱文公惜征书之不复见。此张说文人不通经之过也。行冲谓章句之士,疑于知新,果于仍故。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观文公之书,则行冲之论信矣。《隋志》:《礼记》三十卷,魏孙炎注。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刘原父谓:“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之辞,“若夫”二字,失于删去。然则《曲礼》之所采摭,非一书也。
恒言不称老。汉胡广年已八十,继母在堂,言不称老。
赐果于君前。《说苑》晏子曰:“赐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汉桓荣诏赐奇果,举手捧之以拜。
拟人必于其伦。《说苑》魏文侯封子击中山,仓唐奉使。文侯顾指左右曰:“子之君长,孰与是?”仓唐曰:“拟人必于其伦。诸侯无偶,无所拟之。”曰:“长大,孰与寡人?”仓唐曰:“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赐之斥带,则不更其造。”
《列女传》孟母曰:“《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今《曲礼》阙二句。《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亦本于《曲礼》。
在丑夷不争。唐沈季诠事母孝,未尝与人争,皆以为怯。季诠曰:“吾怯乎?为人子者,可遗忧于亲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岂有献民虏?田以井授,岂有献田宅?无总于货宝,岂有受珠玉?记《礼》者,周之末造也。
张拱,出《曲礼注》。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叶拱,出《书大传》。子夏叶拱而进。又《家语》:师襄子避席叶拱而对。注:两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经筵进讲,谓:君以自强不息为刚,臣以陈善闭邪为敬。讲经理,讨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无厌斁之心,下无顾望之意。是故学以聚之而德益进;问以辩之而理益明。盖因以规讽云。
古以车战。春秋时,郑、晋有徒兵,而骑兵盖始于战国之初。《曲礼》“前有车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然《左氏传》“左师展将以昭公乘马而归”,《公羊传》“齐、鲁相遇,以鞍为几”,已有骑之渐。
《曲礼》、《礼器》、《内则》疏引《隐义》云:“按《隋志》:《礼记音义隐》一卷,射氏撰。”又《音义隐》七卷。
《檀弓》载申生辞于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澹庵胡氏谓:狐突事晋未尝去,此云不出,记《礼》者误。愚考《晋语》,申生败翟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申生使猛足言于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盖未考此,非记之误也。
檀弓笔力,左氏不逮也,于申生、杜蒉《传》作屠蒯。二事见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门人。其文与《中庸》之文有似《论语》。子思、檀弓皆纂修《论语》之人也。”
《家语·终记》云:“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吾将安杖?哲人其萎,吾将安放?”《檀弓》无“吾将安杖”四字。或谓: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之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盖与《家语》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云“舜葬苍梧”者,文颖曰:“九嶷半在苍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张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见檀弓。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与《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盖公羊家之说。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盖以庸为城也。
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王制》:南北两近一遥,东西两遥一近。是南北长,东西短。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为尺,汉专用十寸为尺。”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左传》启蛰而郊,建寅之月。《正义》云:“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改“启”为“惊”,盖避景帝讳。《周书·时训》:雨水之日,獭祭鱼。惊蛰之日,桃始华。《易通卦验》:先雨水,次惊蛰。此汉《太初后历》也。《月令正义》云:“刘歆作《三统历》改之。”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然则二书皆作于刘歆之后,《时训》非周公书明矣。是以朱子集《仪礼》,取《夏小正》而不取《时训》。马融注《论语》,谓《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
《周书序》:周公辩二十四气之应,以明天时,作《时训》。《唐大衍历议》: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李业兴以来,迄《麟德历》,凡七家,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与《周书》相校,二十余日。一行改从古义。《汉上易图》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二书详略虽异,大要则同。《易通卦验》所记气候,比之《时训》,晚者二十有四,早者三。当以《时训》为定。故扬子云《太玄》二十四气、关子明《论七十二候》,皆以《时训》。”
《时训》、《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见:孟春,鸿雁来,《夏小正》曰“雁北向”,《吕氏春秋》、《淮南·时则训》曰“候雁北”;《月令注》:今《月令》“鸿”皆为“候”,而不言“北”,盖“来”字本“北”字。康成时犹未误,故曰:“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其后,传写者因“仲秋鸿雁来”,误以“北”为“来”。仲秋,鸿雁来,《吕氏》、《淮南》曰“候雁来”;季秋,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小正》曰“九月,遰鸿雁”,《吕氏》、《淮南》曰“候雁来”,高诱、许叔重注:以“候雁来”为句;宾爵,老爵也。栖宿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曰宾爵。季冬,雁北向,《小正》在正月,《易说》在二月。《正义》谓:节气有早晚。
鱼上冰,《夏小正》曰:“鱼陟负冰。”陟,升也。负冰云者,言解蛰也。《淮南》曰:“鱼上负冰。”注:鲤鱼应阳而动,上负冰也。《盐石新论》谓:《小戴》去一“负”字,于文为阙。然《时训》与《月令》同。《吕氏春秋》亦无“负”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验》云:“小寒季冬,鹊始巢。”《诗推度灾》云:“复之日,雉雊鸡乳。”《通卦验》云:“立春。”皆以节气有早晚也。
《月令正义》穹天,虞氏所说,不知其名。按《天文录》云:“虞昺作《穹天论》。”《晋·天文志》云:“虞耸立《穹天论》。”耸、昺,皆虞翻子也。虞喜《安天论》云:“族祖河间立《穹天》。”耸为河间相,然则非昺也。
宿离不贷,蔡邕曰:“宿日所在,离月所历。”
地气上腾,注: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正义》云:“《氾胜之书》也。”唐中和节进农书,按《会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吕温进表云:“书凡十二篇。”《馆阁书目》云:“载农俗四时种莳之法,凡八十事。”
《月令》:冬祀行。《淮南·时则训》:冬祀井。《太玄数》云:“冬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鹰化为鸠,阴为阳所化;爵化为蛤,阳为阴所化。堇荼如饴,恶变而美;荃蕙为茅,美变而恶。
《曲礼》,隋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
公孙弘云:“好问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学”。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保傅传》谓: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忌,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谓:人君所讳言者,灾异之变;所恶闻者,危亡之事。太史奉书以告君,召穆公所谓史献书也。
《曾子问》于变礼无不讲,《天圆篇》言天地万物之理。曾子之学,博而约者也。
《礼运》,致堂胡氏云:“子游作。”吕成公谓:蜡宾之叹,前辈疑之,以为非孔子语。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论。朱文公谓:程子论尧、舜事业,非圣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贤可为。恐亦微有此意。但《记》中分裂太甚,几以帝王为有二道,则有病。
《夏时》、《坤乾》,何以见夏、殷之礼?《易象》、《鲁春秋》,何以见周礼?此三代损益大纲领也,学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礼运记》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今《礼运》无此语。五性:仁、义、礼、智、信。”《韩子·原性》与此合。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
《内则》: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贾谊《新书·胎教篇》:悬弧之礼,东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枣。五弧五分矢,东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余二分矢,悬诸国四通门之左。中央之弧余二分矢,悬诸社稷门之左。《内则》国君世子之礼,《新书》王太子之礼也。
上帝降衷于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后作民父母,而作之师;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属焉。故曰:“周公师保万民。”此君相之职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内则》之篇以言教。
养老,在《家语》则孔子之对哀公,在《书大传》则春子之对宣王。记《礼》者兼取之。宣王问于春子曰:“寡人欲行孝弟之义,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卫闻之乐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吕氏春秋》春居问于齐宣王曰:“今王为太室,群臣莫敢谏。敢问王为有臣乎?”王曰:“为无。”春居曰:“臣请辟矣。”趋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晚也?”此即《大传》所谓春子,但其名不同。《大传》名卫,《吕氏春秋》名居。
蒙以养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淮南·主术训》、魏文帝《成王论》、袁宏《后汉纪论》,皆用其语。《通鉴》裴子野论“古者人君养子,能言而师授之辞,能行而傅相之礼”,亦本于此。《淮南》云:“心知规而师傅谕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魏文帝云:“相者导仪。”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数与方名。数者,一至十也。方名,《汉志》所谓五方也。九年,教数日,《汉志》所谓六甲也。十年,学书计。六书,九数也。计者,数之详,百千万亿也。《汉志》六甲、五方、书计,皆以八岁学之。与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诵古诗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唐时有不识厅屏,而言笑不闻于邻者。其习闻《内则》之训欤!
张彦远云:“郑玄未辩楂梨。”按《内则注》“柤梨之不臧者”,谓之未辩可乎?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幧,七消反。《后汉》向栩著绛绡头,注:字当作“幧”,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著幧头。”《仪礼注》:如今著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
紫,间色也,孔子恶其夺朱。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郑康成以紫为宋王者之后服,贾逵、杜预以紫衣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
皮弁以日视朝,沙随程氏云:“皮弁视朝,明目达聪。若黈纩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专诚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春秋意林》曰:“鲁之有天子礼乐,殆周之末王赐之,非成王也。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实始为墨翟之学。使成王之世鲁已郊矣,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公是始发此论,博而笃矣。石林、止斋皆因之。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宫。武公非始封之君,毁已久而复立,盖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礼。《春秋》之所讥,而《记》以为礼乎?
《鲁世家》伯禽之孙[氵费],弑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诸侯篡弑之祸自此始。《记》谓君臣未尝相弑,不亦诬乎!太史公曰:“揖让之礼则从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屡书以讥其僭,又书“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礼为当用,则如泮宫、閟宫,《春秋》不书矣。
《少仪》“朝廷曰退”,进不可贪也。“燕游曰归”,乐不可极也。《学记》以“发虑宪”为第一义,谓所发之志虑,合于法式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年者,学之始;辨云者,分别其心所趋向也。虑之所发必谨,志之所趋必辨。为善不为利,为己不为人,为君子儒不为小人儒,此学之本也。能辨志,然后能继志,故曰:“士先志。”
畿内为学二,为序十有二,为庠三百,诸侯之国半之,王无咎之言也,陆务观取焉。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
《列子》云:“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张湛注云:“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
《文子》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害也。物至而应,智之动也。智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灭矣。”与《乐记》相出入,古之遗言欤。致堂云:“《乐记》,子贡作。”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朱子曰:“古者唯习《诗》、《书》、《礼》、《乐》,如《易》则掌于太卜,《春秋》则掌于史官,学者兼通之,不是正业。”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
“天理”二字,始见于《乐记》,如孟子“性善”、“养气”,前圣所未发也。
《史记·乐书》引《乐记》而注兼存王肃说,《通典》引《大传》亦取肃注。肃字子雍,《魏志》有传。《集说》以肃为元魏人,误也。有两王肃,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经学名。
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王肃曰:“自谦损也。”礼有报而乐有反,郑注:“报”读为“褒”。孙炎曰:“报,谓礼尚往来,以劝进之。”石声磬,郑注:“磬”当为“罄”。《乐书》作“石声硁口鼎反。硁以立别”。《史记正义》:《乐记》,公孙尼子次撰。
《南风》之诗出《尸子》及《家语》,郑氏注《乐记》云:“其辞未闻。”
艾轩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是琴之全体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宫、少商,则不复有琴;乐之有少宫、少徵,则不复有乐,以繁脆噍杀之调,皆生于二变也。”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更,亦老之称也。
《杂记》里尹主之,注:《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正义》:按《别录》,《王度记》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说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东夷之子也。”唐扶余璋之子义慈,号海东曾子;颉利之子叠罗支,其母后至,不敢尝品肉。孰谓夷无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经援神契》谓: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孟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孙子荆诗“三命皆有极”,皆本《援神契》。
《祭义》曰:“术省之。”贾山《至言》:术追厥功。“术”与“述”同。
《孔悝鼎铭》: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注谓:以夏之孟夏,禘祭。《正义》:哀十五年冬,荆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愚按《通鉴外纪目录》,是年六月丁未朔,则无“丁亥”,当阙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经解》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阮孝绪《七录》用《易》居前;王俭《七志》,《孝经》为初。
《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
《坊记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礼》,必有所据。
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鍉伯华之行也。《大戴礼》、《家语》。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中庸》之言本此。
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朱文公问吕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于何书?疏中亦不说破。吕答未见,当考。《礼记集说》削此二句。《周礼注》,璂读如“薄借綦”之“綦”。盠,读如“旃仆”之“仆”。疏皆以为未闻。
期之丧,达乎大夫。吕与叔之说详矣。朱文公谓:古人贵贵之义。然亦是周公制《礼》以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
大经大本,注:大经,《春秋》也。大本,《孝经》也。盖泥于纬书“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其说疏矣。
衣锦尚絅,《书大传》作“尚蘔”,注:蘔,读为“絅”,或为“絺”。
朱文公《答项平父书》云:“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论,问学上多,所以为彼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细。而某自觉于为己为人,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即此书观之,文公未尝不取陆氏之所长也。《太极》之书,岂好辩哉!
徐彦伯《枢机论》曰:“中庸镂其心,左阶铭其背。”中庸镂心,未详所出,但有服膺之语。
《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晚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阝齐]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逆”,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璠玙,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心。伐、参。北辰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禀,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
《曲礼》:刑不上大夫。《家语》:冉有问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其言与《贾谊书》同,而加详焉。谊盖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圣人不惭于影,君子慎其独也。”《刘子》曰:“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高彦先《谨独铭》曰:“其出户如见宾,其入虚如有人。其行无愧于影,其寝无愧于衾。”四句并见《刘子》。
《大学章句》咏叹淫液,刊本误为“淫泆”。
《月令》言“来岁”者二:季秋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来岁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于秦,虽用夏时,犹存秦制。《淮南·时则训》与《月令》同。汉太初以前,犹以十月为岁首。
《理道要诀》云:“周人尚以手抟食,故《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未尽。今夷狄及海南诸国、五岭外人,皆手抟食,岂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尸,自秦则废,后魏文成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俗父母亡,取状貌类者为尸,败化黩礼,请厘革。’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为尸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则立尸之遗法,乃本夷狄风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犹未能绝。秦穆公魏颗之父陈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华久绝矣。”
《少仪》盩,警枕也。谓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马文正公以圆木为警枕,少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舜葬苍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为卒于鸣条。《吕氏春秋》:舜葬于纪。苍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纪城。鸣条亭,在陈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
《儒行》言儒之异十有七条,程子以为非孔子之言,胡氏谓游、夏门人所为,其文章殆与荀卿相类。
古者,无一民不学也。二十五家为闾,闾同一巷。巷有门,门有两塾。上老坐于右塾,为右师;庶老坐于左塾,为左师。出入则里胥坐右塾,邻长坐左塾,察其长幼揖逊之序。新谷已入,余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所谓家有塾也。闻之先儒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联、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典、十义、六德、六行也,其学则五礼、六乐、五射、六驭、六书、九数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正岁孟月之吉,党正社禜之会,读法饮射,无非教也。弟子之职,摄衣、沃盥、执帚、播洒、馔馈、陈膳、执烛、奉席,无非学也。汉犹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余论未泯。清议在乡党,而廉耻兴焉;经学有师法,而义理明焉。吁,古道何时而复乎!
絜矩,学者之事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圣人之事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吕与叔曰:“孔子温良恭让,其于乡党,似不能言,未闻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于圣人,特门人弟子逆料圣人之意而为此说。将以推尊圣人,而不知非圣人之所当言。”此言可以厉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礼记
《大戴礼》《哀公问》、《投壶》二篇,与小戴无甚异。《礼察篇》首与《经解》同,《曾子大孝篇》与《祭义》相似,而《曾子》书十篇皆在焉。《劝学》、《礼三本》见于《荀子》。《保傅篇》,则《贾谊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也,《汉书》谓之《保傅传》。
《大戴礼》卢辩注,非郑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郑氏注云:“‘法龟文’,未考《北史》也。”
《易本命篇》与《家语》同,但《家语》谓:子夏问于孔子,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闻《山书》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为《记》。
《践阼篇》载武王十七铭,《后汉·朱穆传》注引《太公阴谋》,武王衣之铭曰:“桑蚕苦,女工难,得新捐故后必寒。”镜铭曰:“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觞铭曰:“乐极则悲,沉湎致非,社稷为危。”《崔癙传》注引《太公金匮》,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诫,随之以身。”几之书曰:“安无忘危,存无忘亡。熟惟二者,必后无凶。”杖之书曰:“辅人无苟,扶人无咎。”《太平御览》诸书引《太公阴谋》:笔之书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箠之书曰:“马不可极,民不可剧。马极则踬,民剧则败。”又引《金匮》,其冠铭曰:“宠以著首,将身不正,遗为德咎。”书履曰:“行必虑正,无怀侥幸。”书剑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则福,废则覆。”书车曰:“自致者急,载人者缓。取欲无度,自致而反。”书镜曰:“以镜自照,则知吉凶。”门之书曰:“敬遇宾客,贵贱无二。”户之书曰:“出畏之,入惧之。”牖之书曰:“窥望审,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钥之书曰:“昏谨守,深察讹。”砚之书曰:“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谗言,无得汙白。”书锋曰:“忍之须臾,乃全汝躯。”书刀曰:“刀利硙硙,无为汝开。”书井曰:“原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蔡邕《铭论》谓:武王践阼,咨于太师。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铭十有八章。参考《金匮》、《阴谋》之书,则不止于十八章矣。书于篇后,俾好古者有考。
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丹书之言。皇氏曰:“王在宾位,师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寻常师徒之教,则师东面,弟子西面,与此异。”
山谷以太公所诵丹书及武王铭,书于坐之左右,以为息黥补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写《武王践阼》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仪礼经传》删“且臣闻之”至“必及其世”。《大学或问》因汤盘铭及武王之铭。
《大戴记》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职》,《孔丛子》之《小尔雅》,古书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诰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谓:尧、舜、禹之时,历年多无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历家谓日月薄食,可以术推者,衰世之术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归之君德,颇与孔子之言合。一行之术精矣,而有此论,则诚不可委之数。
《说苑》引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与《大戴礼》、《荀子·劝学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劝学篇》一卷,《易正义》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晋蔡谟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谓《劝学篇》也。《荀子》梧鼠,大戴云“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云“二螯八足”。
《曾子》曰:“与君子游,如长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于此。“行其所闻,则广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曾子制言》曰:“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与《史记》、《老子》之言略同。
《公符篇》载孝昭冠辞,其后氏曲台所记欤?《后汉·礼仪志》注引《博物记》云。迎日辞,亦见《尚书大传》。三句与《洛诰》同。
《哀公问五义》云:“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缪缪肫肫,其事不可循。”盖古字通用。杨倞注:缪,当为“胶”。“肫”与“訰”同。非也。
贾谊“审取舍”之言,见《礼察篇》。
《四代篇》引《诗》云:“‘东有开明’,避景帝讳也。于时鸡三号,以兴庶虞,庶虞动,蜚征作。啬民执功,百草咸淳。”庶虞,盖山虞、泽虞之属。马融《广成颂》用“飞征”。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仲隗当考。
《小辨篇》子曰:“缀学之徒,安知忠信?”刘歆书“缀学之士”,本此。
传言以象,反舌皆至。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注谓:依于《雅》、《颂》。张揖云:即《尔雅》也。《尔雅》之名,始见于此。
《保傅篇》:灵公杀洩冶,而邓元去陈以族从。邓元事唯见于此,当考。
《文王官人篇》: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此言可以儆学者。
傅氏《夏小正序》: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讲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诗·七月》笺引《小正》者一。朱子发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至《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岂《时训》因《小正》而加详欤?”
孔子《三朝》七篇,《艺文志注》: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大戴礼记》《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凡七篇。
乐
《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列子注》以《六莹》为帝喾乐,《淮南子注》以《六莹》为颛顼乐。《通鉴外纪》云:“《汉志》、《世纪》仿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徐景安《乐章文谱》曰:“五音合数,而乐未成文。案旋宫以明均律,迭生二变,方协七音。乃以变徵之声,循环正徵;复以变宫之律,回演清宫。其变徵以变字为文,其变宫以均字为谱。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宫,倍应声同,终归一律。”陈晋之《乐书》谓:二变四清,乐之蠹也。四清之名,起于钟磬二八之文;二变之名,起于六十律旋宫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谓之子声,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半声是也。变宫、变徵,始见于《国语注》。《后汉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五声,合为七均。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调者,每律各添二声而得之也。”正声是全律之声,如黄钟九寸是也。子声是半律之声,如黄钟四寸半是也。宫与羽,角与徵,相去独远,故于其间制变宫、变徵二声。《仁宗实录·叙皇祐新乐》云:“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于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失之于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见于范蜀公《乐书实录》,盖蜀公之笔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谓黄帝之法也。司马公谓:胡、李之律生于尺,房庶之律生于量,皆难以定是非。蔡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叙,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于度;若以累黍为之,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吹之而得其声。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为尺量。然《实录》不宜避私讳。
《淮南子·天文训》云:“律以当辰,音以当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本于此。
《考工记·磬氏》疏:案《乐》云:“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尺八寸。”朱文公问蔡季通,不知所谓“乐”云者是何书?今考《三礼图》,以为《乐经》。《书大传》亦引《乐》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汉元始四年,立《乐经》。《续汉志》鲍邺引《乐经》。今其书无传。
晋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盖用阮籍《乐论》之语。《乐论》云:“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容。”
乐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宋书·乐志》曰:“世云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传》注引《琴赋序》:相如“绿绮”,蔡邕“焦尾”。《宋志》恐误。
嵇叔夜《琴赋》:曲引所宜,则《广陵》、《止息》。李善注:应璩《与刘孔才书》曰:“听《广陵》之清散。”傅玄《琴赋》曰:“马融谭思于《止息》。”明古有此曲。韩皋谓:嵇康为是曲,当晋、魏之际,以魏文武大臣败散于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今以《选》注考之,《广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魏扬州刺史治寿春,亦非广陵。顾况《广陵散记》云:“曲有《日宫散》、《月宫散》、《归云引》、《华岳引》,然则‘散’犹‘引’也,败散之说非矣。”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世说注》引东方朔樊英事。《乐纂》又谓:晋人有铜澡盘自鸣,张茂先曰:“此器与洛阳钟声谐,宫中撞钟,故鸣。”
《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隋牛弘引刘歆《钟律书》,出《风俗通》。
周无射之钟,至隋乃毁。唐显庆之辂,至本朝犹存。物之寿亦有数邪!
徐氏之礼,善盘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乐,纪铿枪之声,而不能言其义。汉世所谓礼乐者,叔孙通之仪,李延年之律尔。礼缺而乐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声,亦不复传矣。
夏侯太初《辩乐论》:伏羲有《网罟》之歌,神农有《丰年》之咏,黄帝有《龙衮》之颂。元次山《补乐歌》有《网罟》、《丰年》二篇。《文心雕龙》云:“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竹弹歌》见《吴越春秋》。
韩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坏陵》二操。
范蜀公《议乐》曰:“秬一稃二米,今秬黍皆一米。”杨次公非之曰:“《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种异。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前闻也。”晁子止曰:“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余,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
《新唐书·乐志》多取刘贶《太乐令壁记》。
《吕才传》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尺八,乐器之名见《摭言》、《逸史》。《仙隐传》: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
《文子》曰:“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与《乐记》意同⑥。
《吕氏春秋》“齐之衰也,作为大吕。”即《乐毅书》所云“大吕陈于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游,狸微行造焉,获而不得,而曾子以为有贪狼之志。客有弹琴,见螳螂方向鸣蝉,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为有杀心。二事相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治剑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及长,入太山,遇仙人,学鼓琴。七年,琴成入韩。”岂韩有两聂政与?
范蜀公曰:“清声不见于经,唯《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今考皇祐二年,王尧臣等言: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唐制以十六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今太常钟垂十六。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又乐工所陈,自磬、箫、琴、龠、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刘几用四清声,未可以为非。
西山先生曰:“礼中有乐,乐中有礼。朱文公谓:严而泰,和而节。礼胜则离,以其太严,须用有乐。乐胜则流,以其太和,须用有礼。”
致堂胡氏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乐记》则子夏所述也。至于礼,夫子欲为一书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叹是也。”
鲁虽赐以天子之礼乐,其实与天子固有隆杀也。乐有夷蛮而无戎狄也;门有雉、库而无皋、应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无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无虞氏之豆也。其后鲁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鲁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鲁有郊庙之礼,始于惠公之请,在平王东迁之后。说见前。
乡饮酒,升歌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南陔》、《白华》、《华黍》。间歌三终,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三终。《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周南》、《召南》,《燕礼》谓之乡乐,亦曰“房中之乐”。大射,歌《鹿鸣》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管《新宫》三终。其篇亡。笙诗无辞,则管诗亦无辞。《左传》:宋公享昭子,赋《新宫》。则《新宫》有辞。
汉武尊《公羊》家,而董仲舒为儒者宗。“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二言,得夫子心法。太史公闻之董生者,又深得纲领之正。尝考公羊氏之《传》,所谓谶纬之文,与黜周王鲁之说,非《公羊》之言也。苏氏谓:何休,《公羊》之罪人。晁氏谓:休负《公羊》之学。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皆出于何氏,其《墨守》不攻而破矣。
《笔谈》曰:“《史记年表》:平王东迁三年,鲁惠公即位。《纂例》隐公下,注云:‘惠公三年,平王东迁。’不知啖赵得于何书?”《盐石新论》以为啖赵所云,出何休《公羊音训》,当作“平王东迁三年,惠公立”。此休一时记录之误。安定谓:平王东迁,孝公之三十七年也。明年,惠公立。《春秋》不始于孝公、惠公者,不忍遽绝之,犹有所待焉。历孝逾惠,莫能中兴,于是绝之。所以始于隐公也。
汉以《春秋》决事,如雋不疑引“蒯聩违命出奔,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萧望之引“士瞃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丞相、御史议封冯奉世,引“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颛之可也”。皆本《公羊》,虽于经旨有得有失,然不失制事之宜。至于严助以《春秋》对,乃引“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其谬甚矣。
《左氏》载曹刿问战、谏观社,蔼然儒者之言。《公羊》乃有盟柯之事,太史公遂以曹沫列刺客之首。此战国之风,春秋初未有此习也。《谷梁》柯盟曹刿,《公羊》作“曹子”。然则“沫”即“刿”也。此游士之虚语,而燕丹之用荆轲,欲以齐桓待秦政,不亦愚乎!
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汉武用此义伐匈奴,儒者多以《公羊》之说为非。然朱子序《戊午谠议》曰:“有天下者,承万世无疆之统,则亦有万世必报之雠。”吁,何止百世哉!
“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雠,非子也”、“雠者无时焉可与通”,此三言者,君臣父子、天典民彝系焉。公羊子大有功于圣《经》。
以祭仲废君为行权,范甯已讥其失矣。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若祭仲者,董卓、司马师、孙琳、桓温之徒也,其可褒乎?
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安定谓:前则致王世子于首止,今又致宰周公于葵丘,其心盈亦甚矣。《谷梁》以为美,非美也;《孟子》以为盛,有激而云。
以卫石恶为恶人,刘原父非之曰:“董贤可谓贤乎!”又以仲孙何忌为“讥二名”,新莽之制,其出于此欤?东汉之士,犹无二名者。
用致夫人,《公羊》以为姜氏,讥以妾为妻也。董仲舒谓“成风”,先儒取之。仲舒说《经》,盖不泥于《公羊》也。晋江虨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曾谓:《周礼》在鲁,其臣无一江虨乎?
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仲几之罪何?不蓑城也。注云:“若今以草衣城是也。”《汉·五行志》:董仲舒以为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颜注云:“衰城,谓以差次受功赋也。”按《左氏传》:迟速衰序,于是焉在。又云:“宋仲几不受功。”“蓑”字当从《汉志》作“衰”,音初为反。衰,差也。与《左氏》合。
公羊子,齐人。其传《春秋》,多齐言。登来、化我、樵之、漱浣、笋将、踊为、诈战、往党、往殆、于诸、累、[忄戍]、如、昉、棓、脰之类是也。郑康成,北海人。其注三《礼》,多齐言,麹麸曰媒、疾为戚、麇为獐、沤曰涹、椎为终葵、手足掔为骹、全菹为芋、祭为堕、题肩谓击征、滑曰瀡、相绞讦为掉磬、无发为秃楬、穅为相、殷声如衣、祈之言是之类是也。方言之异如此,则《书》之诰誓其可强通哉?
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公羊子之言,天理民彝之正也。《左氏》以为礼、以为孝,其害教最甚。杜氏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其悖理又甚焉。《中庸》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孟子》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左、杜而忘诸乎?杜预在晋,议太子之服,谓: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云谅闇,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司马公以为巧饰《经》、《传》,以附人情。预但知春秋衰世之礼,而未知先王制礼之本也。《公羊》长于《左氏》,此其一端也。
谷梁传
《谷梁传序》: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孝经序》袭其语。
桓五年《传》: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注:冀州则近京师。按郑之始封,在今京兆,其地属雍州。东迁之后,徙新郑,在今河南,其地属豫州。谓近京师则可,谓在冀州则非。或曰:“冀州,中州也。”《淮南子》正中冀州,曰中土。
秦自殽之败,即楚,见吕相绝秦,故《谷梁》曰:“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止斋曰:“楚之伯,秦之力也。自灭庸以后,秦为楚役。”
伯宗攘辇者之善,谷梁子非之。董公遮说汉王,赵涉遮说条侯,系天下兴亡安危之大几,用其言而不用其人,何哉?
隐九年,侠卒。侠者,所侠也。所氏见于史者,汉有所忠,《食货、郊祀志》、《石庆、司马相如传》。后汉有所辅。《独行刘茂传》。《风俗通》:所姓,宋大夫华所事之后。鲁有所氏,非但出于宋也。然无骇、翚、挟、柔、溺、宛,先儒谓大夫未爵命于天子,不氏。则侠之氏为所,非也。
《公羊传》于襄二十一年云:“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谷梁传》于二十年十月云:“庚子,孔子生。”二十一年,贾逵注《经》云:“此年仲尼生。”昭二十四年,服虔载贾逵语云:“仲尼时年三十五。”定以孔子为襄二十一年生也。《孔子世家》云:“鲁襄公二十二年生。”杜注从《史记》。臧荣绪以宣尼生庚子日,陈《五经》拜之。然以年则《公》、《谷》、《史记》有一年之差,以月则《公》、《谷》有一月之差。今不可考。
侯国不守典礼,而使宰咺归赗;侯国不共贡职,而使石尚归脤。《经》书天王以是始终,盖伤周而叹鲁也。《谷梁》谓石尚欲书《春秋》,曾是以为礼乎?
《文中子》谓:范宁有志于《春秋》,征圣《经》而诘众《传》。盖杜预屈《经》以申《传》,何休引纬以汩《经》,唯甯之学最善。
《谷梁》言大侵之礼,与《毛诗·云汉传》略同;言蒐狩之礼,与《毛诗·车攻传》相合。此古礼之存者。
《左传正义》云:“汉代古学不行,明帝集诸学士作《白虎通义》。因《谷梁》之文,为之说曰:‘王者诸侯所以田猎何?为苗除害,上以共宗庙,下以简集士众也。春谓之田何?春,岁之本,举本名而言之也。夏谓之苗何?择其怀任者也。秋谓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谓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时之田总名为田何?为田除害也。’”今《白虎通义》十卷,无此语,岂亦有逸篇欤?然章帝会诸儒于白虎观,《正义》谓明帝,亦误。
某,或作“厶”,出《谷梁注》:邓,厶地。
谷梁子,或以为名赤,或以为名俶,秦孝公时人。今按:《传》载《尸子》之语。尸佼与商鞅同时,故以谷梁子为秦孝公时人,然不可考。《汉书》但云鲁学。
论语
或问:“《论语》首篇之次章,即述有子之言。而有子、曾子独以子称,何也?”曰:“程子谓此书成于有子、曾子之门人也。”曰:“柳子谓孔子之没,诸弟子以有子为似夫子,立而师之。其后不能对诸子之问,乃叱避而退,则固有常师之号,是以称子。其说非与?”曰:“非也。此太史公采杂说之谬,宋子京、苏子由辨之矣。《孟子》谓: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朱子云:‘盖其言行气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记子游谓有若之言似夫子之类是也。’岂谓貌之似哉?”曰:“有子不列于四科,其人品何如?”曰:“宰我、子贡、有若智足以知圣人。此《孟子》之言也。盖在言语之科,宰我、子贡之流亚也。”曰:“有子之言,可得闻与?”曰:“盍彻之对,出类拔萃之语,见于《论》、《孟》。而《论语》首篇所载,凡三章,曰‘孝弟’,曰‘礼’,曰‘信恭’,尤其精要之言也。其论‘晏子焉知礼’,则《檀弓》述之矣。《荀子》云:‘有子恶卧而焠掌,可以见其苦学。’”曰:“朱子谓有子重厚和易,其然与?”曰:“吴伐鲁,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与焉,可谓勇于为义矣,非但重厚和易而已也。”曰:“有子、曾子并称,然斯道之传,唯曾子得之。子思、孟子之学,曾子之学也,而有子之学无传焉,何欤?”曰:“曾子守约而力行,有子知之而已。智足以知圣人,而未能力行也。《家语》称其‘强识好古道’,其视以鲁得之者,有间矣。”曰:“学者学有子可乎?”曰:“孝弟务本,此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圣人之学莫先焉。未能服行斯言,而欲凌高厉空,造一贯忠恕之域,吾见其自大而无得也。学曾子者,当自有子孝弟之言始。”曰:“《檀弓》记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王无咎尝辨之矣。若语子游欲去丧之踊;孺子[享黄]之丧,哀公欲设拨以问若,若对以为可。皆非也。唯《论语》所载为是。”
《春秋正义》云:“哀公问主于宰我,案古《论语》及孔、郑皆以为社主,张、包、周等并为庙主。”今本作“问社”,《集解》用孔氏说,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亦不言社主,然《正义》必有据。
张衡《思玄赋》:匪仁里其焉宅兮,匪义迹其焉追。注引《论语》“里仁为美。宅不处仁,焉得知?”里、宅,皆居也。石林云:“以择为宅,则里犹宅也。盖古文云然。今以宅为择,而谓里为所居,乃郑氏训解,而何晏从之。当以古文为正。”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
“商为起予”,理明辞达也。“回非助我”,默识心通也。
《说苑》:管仲筑三归之台,以自伤于民。《集注》取之。
举直错诸枉,举枉错诸直。孙季和谓:举直而加之枉之上,则民服,枉固服于直也。举枉而加之直之上,则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若诸家解,何用加二“诸”字。
王景文曰:“孔子见起证而知其末,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孟子见进证而知其极,故曰:‘千岁之日③,可坐而致也。’邵氏见困证而知其穷,故曰:‘苟有命世之人,虽民如夷狄,三变而帝道可举。惜时无百年之世,世无百年之人,时难人难,不其然乎?’”邵子之言,见《观物篇》。
“默而识之”,朱子谓不言而存诸心。“屡空”,不取虚中之说,恐学者流于异端也。
申枨,郑康成云:“盖孔子弟子申续。《史记》云:‘申棠,字周。’《家语》云:‘申续,字周。’”今《史记》以“棠”为“党”,《家语》以“续”为“绩”,传写之讹也。后汉《王政碑》云:“有羔羊之絜,无申棠之欲。”亦以“枨”为“棠”,则申棠、申枨一人尔。唐开元封申党召陵伯,又封申枨鲁伯。本朝祥符封枨文登侯,又封党淄川侯,俱列从祀。“党”即“棠”也,一人而为二人,失于详考《论语释文》也。《史记索隐》谓:《文翁图》有申枨、申堂,今所传《礼殿图》有申党,无申枨。
甘罗曰:“项橐七岁为孔子师。”董仲舒《对策》:此亡异于达巷党人,不学而自知。孟康注:人,项橐也。《隶释》载《逢盛碑》,以为后橐。孟康之说未知所出,《论语注疏》无之。
师挚之始,郑康成谓:鲁太师之名。太师挚适齐,孔安国以为鲁哀公时人,康成以为周平王时人。班固《礼乐志》谓:殷纣作淫声,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古今人表》列太师挚以下八人于纣时。吴斗南云:“按《商本纪》纣世抱乐器而奔者,太师疵、少师强也。《人表》亦列此二人于师挚八人之后,误合两事为一。”石林云:“司马迁论周厉王事曰:‘师挚见之矣。’则师挚,厉王时人也。”诸说不同,横渠从孔安国注。
考其所为,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亦见《大戴礼·文王官人篇》。
老彭,郑注云:“老聃、彭祖。”龟山曰:“老氏以自然为宗,谓之不作可也。”朱文公曰:“以《曾子问》言礼证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皆可见。盖聃周之史官,掌国之典籍、三皇五帝之书,故能述古事而信好之。如五千言,或古有是语而传之。《列子》引黄帝书,即‘谷神不死’章也。聃虽知礼,谓行之反以多事,故欲灭绝之。礼运谋用是作,兵由此起,亦有此意。”致堂曰:“仲尼问礼,或以证旧闻,或以绝灭礼学之故,振而作之,使于问答之际有启发,非以为师也。”
王无咎云:“鹿邑之外有互乡城,邑人相传,谓互乡童子见孔子者,此处也。前代因立互乡县。其城犹存。”鹿邑属亳州。
不舍昼夜,《释文》:舍,音捨。《集注》亦云:“上声。”而《楚辞辨证》云:“洪引颜师古曰:‘舍,止息也。屋舍、次舍,皆此义。’《论语》不舍昼夜,谓晓夕不息耳。今人或音捨者,非是。”《辨证》乃朱子晚岁之书,当从之。
庞涓、孙膑同学兵法,苏秦、张仪同学从衡,李斯、韩非同学刑名,始也朋而终也仇。故曰:“小人同而不和,比而不周。”
思欲近,近则精;虑欲远,远则周。
四教以文为先,自博而约;四科以文为后,自本而末。
互乡童子则进之,开其善也;阙党童子则抑之,勉其学也。
草庐一言而定三分之业,一言之兴邦也;夕阳亭一言而召五胡之祸,一言之丧邦也。
唐太宗文学馆学士,许敬宗与焉;裴晋公淮西宾佐,李宗闵与焉。以是知佞人之难远。
尹和静云:“君臣以义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东涧谓:如言父慈子孝,加一“则”字,失本义矣。
“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颜子和风庆云之气象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泰山岩岩之气象也。
麻冕,礼也;今也纯,俭。郑注:纯,黑缯也,侧基反。而《释文》以郑为下音。今读者从上音如字,非也。按《仪礼疏》,古“缁”、“[纟才]”二字并行,“缁布”之“缁”,本字不误。“[纟才]帛”之“[纟才]”,多误为“纯”。《周礼》纯帛,注:纯,实“缁”字。古“缁”以“才”为声。《释文》纯,侧其反,依字从糸、才。《诗·行露笺》[纟才]帛,《释文》云:“[纟才],音缁。依字糸旁才。后人以才为屯,因作纯。”又《丰》,《诗笺》云:“士妻[纟才]衣。”《仪礼》纯衣,《释文》无音,亦非也。《集解》纯,丝也。取《说文》。
君子不以绀緅饰,孔氏注:一入曰“緅”。石林云:“《考工记》: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緅在纁、缁之间。《尔雅》:一入为縓。《礼》:练衣黄里,縓缘;练冠、麻衣縓缘。盖孔氏误以‘緅’为‘縓’,则‘緅’不可为近丧服。”《集注》谓:緅绛色以饰练服。亦用孔注。《正义》曰:“一入为緅,未知出何书。”又云:“三年练以緅饰衣,似读緅为縓。”当以石林之说为正。
马融注《论语》云:“所因,谓三纲五常。”《大学衍义》谓:三纲之说,始见于《白虎通》。愚按:《谷永传》云:“勤三纲之严。”《太玄·永》次五云:“三纲得于中极,天永厥福。”其说尚矣。《礼记正义》引《礼纬含文嘉》,有三纲之言,然纬书亦起于西汉之末。
《太平御览》引《庄子》曰:“孔子病,子贡出卜。孔子曰:‘子待也。吾坐席不敢先,居处若斋,食饮若祭,吾卜之久矣。’”子路请祷,可以参观。
仁者静,孔安国云:“无欲故静。”与《太极图说》同。
石林解“执礼”云:“犹执射、执御之执。《记》曰:‘秋学礼,执礼者诏之。’盖古者谓持礼书以治人者,皆曰‘执’。《周官·大史》:大祭祀,宿之日,读礼书;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凡射事执其礼事,此礼之见于书者也。”解“《雅》、《颂》各得其所”云:“季札观鲁乐,以《小雅》为周德之衰,《大雅》为文王之德。《小雅》皆变雅,《大雅》皆正雅。楚庄王言武王克商,作《颂》,以《时迈》为首,而《武》次之,《赉》为第三,《桓》为第六,以所作为先后。以此考之,《雅》以正变为大小,《颂》以所作为先后者,《诗》未删之序也。论政事之废兴,而以所陈者为大小;推功德之形容,而以可告者为先后者,删《诗》之序也。”其说可以补注义之遗。
《吕氏春秋》: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此即叶公所云也。致堂曰:“直躬,犹曰正己,而《吕氏春秋》以为人姓名,妄也。”
周生烈子云:“舜尝驾五龙以腾唐衢,武尝服九駮以驰文涂。此上御也。”谓五臣、九臣。
《文子》曰:“人皆以无用害有用,故知不博而日不足。以博弈之日问道,闻见深矣。”可以发明无所用心之戒。言无所用心之害,非以博弈为贤也。读此章者,当以韦昭之论,陶侃之言参观。
曹操《祭桥玄文》曰:“仲尼称不如颜渊。”注引《论语》:孔子谓子贡:吾与汝俱不如也。按包氏解云:“吾与女俱不如。”
周有八士,包氏注云:“四乳生八子。”其说本董仲舒《春秋繁露》。谓四产得八男,皆君子雄俊,此天所以兴周国。《周书·武寤篇》尹氏八士,注云:“武王贤臣。”《晋语》文王询八虞,贾逵云:“周八士,皆在虞官。”以仲舒“兴周”之言考之,当在文、武时。
东坡解“孟庄子之孝为献子”,石林谓:以献子为穆伯之子,以惠叔为惠伯,读《左氏》不精,二者皆误。致堂取苏说,而不辨其误。
《吕氏春秋·不苟论》云:“孔丘、墨翟,昼日讽诵习业。夜亲见文王、周公旦而问焉。”注:引《论语》梦见周公。孔、墨并称,始于战国之士。其流及于汉儒,虽韩退之亦不免。
逸民各论其行,而不及朱张。或曰:“其行与孔子同,故不复论也。”《释文》引王弼注:朱张,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
虞仲夷逸,隐居放言。包氏注:放,置也,不复言世务。介之推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中庸》曰:“其默足以容。”古注亦有味。
《论语疏》:案《春秋少阳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长也。夷,谥。叔齐名智,字公达,伯夷之弟。齐,亦谥也。《少阳篇》,未详何书。真宗问陈彭年:墨允、墨智何人?彭年曰:“伯夷、叔齐也。”上问:见何书?曰:“《春秋少阳》。”夷、齐之父,名初,字子朝。胡明仲曰:“《少阳篇》以夷、齐为伯、叔之谥,彼已去国,隐居终身,尚谁为之节惠哉?盖如伯达、仲忽,亦名而已矣。”
沮溺荷蓧之行,虽未能合乎中;陈仲子之操,虽未能充其类,然唯孔、孟可以议之。斯人清风远韵,如鸾鹄之高翔,玉雪之不汙,视世俗殉利亡耻、饕荣苟得者,犹腐鼠粪壤也。小人无忌惮,自以为中庸,而逸民清士,乃在讥评之列,学者其审诸!
《吕氏春秋》云:“子路揜雉,得而复释之。”盖因“子路共之”,而为此说。朱文公《集注》引晁、刘两说,“共”字当为“拱执”之义。
上蔡云:“圣人语常而不语怪,语德而不语力,语治而不语乱,语人而不语神。”本王无咎之说。
陆务观云:“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此圣门一字铭也。《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此圣门三字铭也。”
为力不同科,马融解云:“力役有上、中、下三科。”五峰谓此说是。
譬诸草木,区以别矣。五峰曰:“草木生于粟粒之萌,及其长大,根茎华实,虽凌云蔽日,据山蟠地,从初具乎一萌之内,而未尝自外增益之也。”用《乐记》区萌字,音勾。朱文公曰:“林少颖亦说与黄祖舜如此。”
《汉·艺文志》“小道可观”,《蔡邕传》“致远则泥”,以子夏之言为孔子。《唐·孔颖达传》“以能问于不能”,以曾子之言为孔子。
卞庄子之勇,或问云:“事见《新序》。”愚按:《荀子·大略篇》:齐人欲伐鲁,忌卞庄子不敢过卞。此可见其有勇也。
《史记正义》:首阳山有五。颜师古注《汉书》云:“伯夷歌登彼西山,当以陇西为是。”石曼卿诗曰:“耻生汤武干戈日,宁死唐虞揖逊区。”谓首阳在河东蒲坂,乃舜都也。余尝考之《曾子书》,以为夷、齐死于济、浍之间,其仁成名于天下。又云:“二子居河、济之间。”则曼卿谓首阳在蒲,为得其实。浍,水名,《左氏》所谓汾浍。
水一也,孔子观之而明道体之无息;孟子观之而明为学之有本。荀子亦云:“水至平,端不倾,心术如此象圣人。”其观于水也,亦亚于孔、孟矣。于此见格物之学。
吕成公读《论语》“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遂终身无暴怒。絜斋见象山读《康诰》,有感悟,反己切责,若无所容。前辈切己省察如此。
孔庭之教曰《诗》、《礼》。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荀子·劝学》亦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经》,谓《诗》、《书》。
四勿九思,皆以视为先。见弓以为蛇,见寝石以为伏虎,视汩其心也。闵周者,黍稷不分;念亲者,莪蒿莫辨,心惑其视也。吴筠《心目论》:以动神者心,乱心者目。《阴符经》: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蔡季通释其义曰:“《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西方论六根、六识,必先曰眼、曰色,均是意也。”
古者士传言谏,其言责与公卿大夫等。及世之衰,公卿大夫不言而士言之,于是有欲毁乡校者,有谓处士横议者,不知三代之盛,士亦有言责也。夫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而不及士。”其指微矣。乙酉二月,梦前宰辅以太学所上书,求余跋语。梦中作此,寤而识之。
非帷裳,必杀之。郑康成云:“帷裳,谓朝祭之服,其制正幅如帷。非帷裳者,谓深衣,削其幅缝,齐倍要。”见《春秋正义》。《集解》不取《集注》,用郑说。
孔门弟子,唯言偃,吴人,而澹台灭明,南游至江。《史记正义》:苏州南五里,有澹台湖。《儒林传》:澹台子羽居楚。
《韩非》曰:“季孙相鲁,子路为郈令。鲁以五月起众为长沟,子路以其私秩粟为浆饭,要作沟者于五父之衢而餐之。孔子闻之,使子贡往覆其饭,击毁其器,曰:‘鲁君有民,子奚为乃餐之?’言未卒,而季孙使者至,让曰:‘肥也起民而使之,先生使弟子令徒役而餐之,将夺肥之民耶?’孔子驾而去鲁。”此虽与《论语》、《史记》不同,然亦夫子去鲁之一事也。考《左氏传》郈,叔孙之邑也。
申屠嘉不受私谒,则可以折幸臣;董仲舒正身率下,则可以事骄王。魏相以廉正,霍氏不能诬;袁安、任隗以素行,窦氏无以害。故曰:“其身正,不令而行。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
君子不因小人而求福,孔子之于弥子也;不因小人而避祸,叔向之于乐王鲋也。朱博之党丁傅,福可求乎?贾捐之之谄石显,祸可避乎?故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朱子以无垢为杂学,《论语集注》独取“审富贵,安贫贱”一语。
陈仲猷曰:“‘逝者如斯’,夫道体无穷,借水以明之。‘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道体无不在,借鸢、鱼以明之。”叶仲圭曰:“‘出入无时,莫知其乡’,常人之心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圣人之心也。圣人之心,岂常人之所无哉?昏与明异而已矣。”仲猷、仲圭,皆余同年。
王充云:“浴乎沂,涉沂水也。风乎舞雩,风,歌也。”仲长统云:“讽于舞雩之下。”愚谓:以“风”为“讽”,则与“咏”而归一意矣。当从旧说。
上蔡《论语解》引元泽云:王元泽。“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本《史记》赵良之言。《商君传》。
《集注》蘧伯玉于孙林父、宁殖放弑之谋,不对而出。按《左氏传》,宁殖当为宁喜。
《史记·循吏传》: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与令尹子文之事相类,恐是一事。
范伯崇曰:“温故而不知新,虽能读《坟》、《典》、《索》、《丘》,足以为史,而不足以为师。”
《刘子·谨独篇》曰:“颜回不以夜浴改容。”《颜氏家训》曰:“曾子七十乃学,名闻天下。”皆未详所出。《家语》曾参少孔子四十六岁,非老而学者。
蘧伯玉,《史记》谓孔子所严事,不当在弟子列。《礼殿图》有之,而唐、宋皆锡封从享。公伯寮非孔子弟子,乃季氏之党,致堂胡氏之说当矣。《家语》不列其名氏,盖自《史记》失之。《家语》有县亶,字子象,《史记索隐》以为县丰,唐、宋封爵,皆不及焉。《礼记·檀弓》有县子,岂其人与?
柳子厚《与太学诸生书》曰:“仲尼吾党狂狷,南郭献讥。”按《荀子·法行篇》:南郭惠子问于子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也。”非以狂狷为讥。
无可无不可,致堂谓以五字成文。圣人从容中道,无所偏倚。世之通傥不泥者,才足谓之无不可尔。马援以此称高帝,亦稔于常谈。
夫子之割之席,曾子之箦,一于正而已。论学则曰正心,论政则曰正身。
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善人,周公所谓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谓常人也。
微生高,《汉·古今人表》作“尾生高”。盖即《庄子》所谓尾生。东方朔曰:“信若尾生。”然尾生之信,非信也。
郑校周之本,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释文》。
陈自明以“子见南子”为“南蒯”。以《传》考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少孔子九岁,年方十三。其说凿而不通矣。
圣人毋必,而《乡党》言“必”者十有五,记必为之事也。其传《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阴疑于阳必战。”“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著必然之理也。
孔门受道,唯颜、曾、子贡。太史公称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伯越,是以战国说客视子贡也。又列于《货殖传》,以《论语》一言,而断其终身可乎?子贡闻一以贯之之传,与曾子同。《货殖》何足以疵之?
过则勿惮改;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欺也。皆断以“勿”,盖去恶不力,则为善不勇。
孔门独颜子为好学,所问曰“为仁”、曰“为邦”,成己成物,体用本末备矣。
“唐棣”与“常棣”不同。致堂谓:“偏其反而”,即《诗·常棣篇》,孔子删而不取。恐误。
阙党之童,游圣门者也,夫子抑其躁,是以知心之易放。互乡之童,难与言者也,夫子与其进,是以知习之可移。
孝经
《孝经序》六家异同,今考《经典序录》,有孔、郑、王、刘、韦五家,而无虞翻注。有虞槃佑,东晋处士也。
致堂谓:《孝经》非曾子所自为也。曾子问孝于仲尼,退而与门弟子言之,门弟子类而成书。晁子止谓: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则孔子自著也。今首章云“仲尼居”,则非孔子所著矣,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冯氏曰:“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语,乃称字。是书当成于子思之手。”
《古文孝经》,《汉志》、《书序》谓出孔壁,而许冲《上其父说文》曰:“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其说不同。
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孟子》云:“父子之间,不责善。”荆公谓:当不义则争之,非责善也。晁子止《读书志》,乃谓介甫阿其所好。盖子止守景迂之学,以《孟子》为疑,非笃论也。朱文公于《孟子集注》,取荆公之说。
是何言与,司马公解云:“言之不通也。”范太史《说》误以“言之不通也”五字为经文。古今文皆无。《朱文公集》所载《刊误》,亦无之。近世所传《刊误》,以五字入经文,非也。
《孝经郑氏注》陆德明云:“与康成注《五经》不同。”今按:康成有六天之说,而《孝经注》云:“上帝,天之别名。”故陆澄谓不与注书相类。
《荀子》述孔子之言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国,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辍。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与《孝经》稍异。
彭忠肃公以致敬、致乐、致忧、致哀、致严,裒集格言为《五致录》。司马公《家范》亦以五致类事,忠肃之书本于此。
《国史志》云:“《孝经》孔安国传,古二十二章,有《闺门篇》,为世所疑。《郑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郑志目录》不载。通儒皆验其非。开元中,孝明纂诸说,自注,以夺二家。然尚不知郑氏之为小同。”
王去非云:“学者学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从孝字。”慈湖、蒙斋谓古“孝”字,只是“学”字。愚按:《古文韵》“学”字,古《老子》作“孝”。“教”字,郭昭卿《字指》作孝。
“不敢毁伤”至“不敢失于臣妾”,言“不敢”者九。《管子》曰:“贤者行于不敢而立于不能。”《诗》于《文王》、《仲山甫》,皆曰:“小心翼翼。”
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经纬》之言也。见东汉《韦彪传》注。
刘盛不好读书,唯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苏绰《戒子威》云:“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愚谓:梁元帝之万卷,不如盛、绰之一言。学不知要,犹不学也。
范太史《孝经说》曰:“能事亲则能事神。”真文忠公《劝孝文》曰:“侍郎王公盖梅溪也。见人礼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养?’”盖谓人能奉亲,即是奉佛。
严父莫大于配天。神宗圣训云:“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自唐代宗用杜鸿渐等议,明堂以考肃宗配上帝。一时误礼非祀,无丰昵之义。
孝子之事亲终矣。此言丧祭之终,而孝子之心,昊天罔极,未为孝之终也。曾子战兢知免,而易箦得正,犹在其后,信乎终之之难也。
《次韵奉酬楞伽室老人歌寄怀云门佛日兼简乾元老圭公并叙钟山二十年事可谓趁韵也》
云门道价倾缁白,一去如何经书尺。乾竺宗旨超隐峰,客至不鸣斋后钟。
杨岐儿孙真铁脊,二子等是僧中龙。平生我如拆袜线,老来要认本来面。
忆昨二老初相知,竹炉拥衲清夜围。佛眼霜颅象懒瓒,圜悟辨口吞韩非。
钟山往事无人识,我识二子因师得。楞伽一句作么生,请问同参俱本色。
韩非死孤愤,虞卿著穷愁。长沙一湘累,郊岛两诗囚。
人生定能几,肺肝日相雠。井蛙奚足论,裈虱良足羞。
正有一朝乐,不偿百年忧。古来帝王师,或从赤松游。
大笑人间世,起灭真浮沤。曾是万户封,不博一掉头。
有来且当避,未至吾何求。悠悠复悠悠,大川日东流。
红颜不暇惜,素发忽已稠。我欲升嵩高,挥杯劝浮丘。
因之两黄鹄,浩荡观齐州。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