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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萧十六人名 其三》

韩非 〔先秦〕

赣阳峤北气郁滞,晨兴何晏惟昏睡。江左雄豪每自奇,学孟希韩非不至。

奈何进取位尚卑,上官仪检多轻视。金朱浮华奚足恋,策马周游穷海涘。

从兹岩谷永遁逃,请师丹灶捐尘事。庐山简寂寻旧隐,雪窦参禅入初地。

谁能荣谢混流俗,居常衮衮随升坠。铺张翰墨作小诗,聊陈平昔烟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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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萧十六人名 其三 - 赏析

韩非

作者:韩非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其它诗文

《师旷撞晋平公》

韩非 〔先秦〕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

”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

公被衽而避,琴坏于壁。

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

”公曰:“寡人也。

”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

”左右请除之。

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

《第五十八回》

韩非 〔先秦〕

  嗣帝祚董生进三策 应主召申公陈两言

  却说周亚夫到了大廷,已由景帝派出问官,责令亚夫对簿,且取出一封告密原书,交与阅看。亚夫览毕,全然没有头绪,无从对答。原来亚夫子恐父年老,预备后事,特向尚方掌供御用食物之官。买得甲楯五百具,作为他时护丧仪器。尚方所置器物,本有例禁,想是亚夫子贪占便宜,秘密托办,一面饬佣工运至家中,不给佣钱。佣工心中怀恨,竟说亚夫子偷买禁物,意图不轨,背地里上书告密。景帝方深忌亚夫,见了此书,正好作为罪证,派吏审问,其实亚夫子未尝禀父,亚夫毫不得知,如何辩说,问官还道他倔强负气,复白景帝。景帝怒骂道:“我亦何必要他对答呢?”遂命将亚夫移交大理。即廷尉,见前。亚夫子闻知,慌忙过视,见乃父已入狱中,才将原情详告。亚夫也不暇多责,付之一叹。及大理当堂审讯,竟向亚夫问道:“君侯何故谋反?”亚夫方答辩道:“我子所买,乃系葬器,怎得说是谋反呢!”大理又讥笑道:“就使君侯不欲反地上,也是欲反地下,何必讳言!”亚夫生性高傲,怎禁得这般揶揄,索性瞑目不言,仍然还狱。一连饿了五日,不愿进食,遂致呕血数升,气竭而亡,适应了许负的遗言。命也何如。

  景帝闻亚夫饿死,毫不赙赠,但更封亚夫弟坚为平曲侯,使承绛侯周勃遗祀。那皇后亲兄王长君,却得从此出头,居然受封为盖侯了。莫非萦私!独丞相刘舍,就职五年,滥竽充数,无甚补益,景帝也知他庸碌,把他罢免,升任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绾系代人,素善弄车,得宠文帝,由郎官迁授中郎将,为人循谨有余,干练不足。景帝为太子时,曾召文帝侍臣,同往宴饮,惟绾不应召,文帝越加器重。谓绾居心不贰,至临崩时曾嘱景帝道:“卫绾忠厚,汝应好生看待为是!”景帝记着,故仍使为中郎将。未几出任河间王太傅,吴楚造反,绾奉河间王命,领兵助攻,得有战功,因超拜中尉,封建陵侯。嗣复徙为太子太傅,更擢为御史大夫。刘舍免职,绾循资升任,也不过照例供职,无是无非。至御史大夫一职,却用了南阳人直不疑。不疑也做过郎官,郎官本无定额,并皆宿卫宫中,人数既多,退班时辄数人同居,呼为同舍。会有同舍郎告归,误将别人金钱携去,失金的郎官,还道是不疑盗取,不疑并不加辩,且措资代偿。未免矫情。嗣经同舍郎假满回来,仍将原金送还失主,失主大惭,忙向不疑谢过。不疑才说明意见,以为大众蒙谤,宁我受诬,于是众人都称不疑为长老。及不疑迁任中大夫,又有人讥他盗嫂无行,徒有美貌。不疑仍不与较,但自言我本无兄,从来也因从击吴楚得封塞侯,兼官卫尉,卫绾为相,不疑便超补御史大夫,两人都自守本分,不敢妄为。但欲要他治国平天下,却是相差得多呢!断煞两人。

  景帝又用宁成为中尉。宁成专尚严酷,比郅都还要辣手,曾做过济南都尉,人民疾首,并且居心操行,远不及郅都的忠清。偏景帝视为能吏,叫他主持刑政,正是嗜好不同,别具见解。看他诏令中语,如疑狱加谳,景帝中五年诏令。治狱务宽,后元年诏令。也说得仁至义尽,可惜是徒有虚文,言与行违,就是戒修职事,后一年诏令。诏劝农桑,禁采黄金珠玉,后三年诏令。亦未必臣民逖听,一道同风。可见景帝所为,远逊乃父,史家以文景并称,未免失实。不过与民休息,无甚纷更,还算有些守成规范。到了后三年孟春,猝然遇病,竟致崩逝,享寿四十有八,在位一十六年。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各二驷,吏二千石,各黄金二斤,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家,终身不复役使,作为景帝身后隆恩。

  太子彻嗣皇帝位,年甫十有六岁,就是好大喜功、比迹秦皇的汉武帝。回顾本书第一回。尊皇太后窦氏为太皇太后,皇后王氏为皇太后,上先帝庙号为孝景皇帝,奉葬阳陵。武帝未即位时,已娶长公主女陈阿娇为妃,此时尊为天子,当然立陈氏为皇后。金屋貯娇,好算如愿。又尊皇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连臧儿所生子田蚡田胜,亦予荣封。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臧儿改嫁田氏,已与王氏相绝,田氏二子怎得无功封侯?即此已见武帝不遵祖制。所有丞相御史等人,暂仍旧职,未几已将改年。向来新皇嗣统,应该就先帝崩后,改年称元,以后便按次递增,就使到了一百年,也没有再三改元等事。自文帝误信新埋平候日再中,乃有二次改元的创闻。见五十一回。景帝未知干盅,还要踵事增华,索性改元三次,史家因称为前元中元后元,作为区画。武帝即位一年,照例改元,本不足怪,惟后来且改元十余次,有司曲意献谀,谓改元宜应天瑞,当用瑞命纪元,选取名号,因此从武帝第一次改元为始,迭用年号相系。元年年号,叫作建元,这是在武帝元鼎三年时新作出来,由后追前,各系年号,后人依书编叙,就称武帝第一年为建元元年。看官须知年号开始,创自武帝,也是一种特别纪念,垂为成例呢。标明始事,应有之笔。

  武帝性喜读书,雅重文学,一经践祚,便颁下一道诏书,命丞相御史列侯郡守诸侯相等,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于是广川人董仲舒,菑川人公孙弘,会稽人严助,以及各处有名儒生,并皆被选,同时入都,差不多有百余人。武帝悉数召入,亲加策问,无非询及帝王治要。一班对策士子,统皆凝神细思,属笔成文,约莫有三五时,依次呈缴,陆续退出。武帝逐篇披览,无甚合意,及看到董仲舒一卷,乃是详论天人感应的道理,说得原原本本,计数千言。当即击节称赏,叹为奇文。原来仲舒少治《春秋》,颇有心得,景帝时已列名博士,下帷讲诵,目不窥园,又阅三年有余,功益精进。远近学子,俱奉为经师。至是诣阙对策,正好把生平学识,抒展出来,果然压倒群儒,特蒙知遇。武帝见他言未尽意。复加策问,至再至三。仲舒更迭详对,统是援据《春秋》,归本道学,世称为天人三策,传诵古今。小子无暇抄录,但记得最后一篇,尤关重要,乃是请武帝崇尚孔子,屏黜异言。大略说是:

  臣闻天者群物之祖,故遍复包含而无所殊。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无私。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故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夫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制度不节,是故古之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义,知仁义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乐循理然后谓之君子。臣又闻之:聚少成多,积小致巨,故圣人莫不以晻与暗字通。致明,以微致显。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言出于己,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之大者,君子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夫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谓之道。道者万世无敝,敝者道之失也。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者,救敝之术,当用此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授,而守一道,不待救也。由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大汉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夫古之天下,犹今之天下,共是天下,古大治而今远不逮,安所缪盩而陵夷若是,意者有所失于古之道与?有所诡于天之理与?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之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与天同意者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民日被朘削,濅以大穷,死且不避,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繁,而奸邪之所以不可胜者也。公仪子相鲁,至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之,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红读如工。夫皇皇求财利,尝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惟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言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者,祸患必至也。若居君子之位,当君子之行,则舍公仪休之相鲁,无可为者矣。且臣闻《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壹,法度可明,民乃知所从矣。

  这篇文字,最合武帝微意。武帝年少气盛,好高骛远,要想大做一番事业,振古烁今,可巧仲舒对策,首在兴学,次在求贤,最后进说大一统模范,请武帝崇正黜邪,规定一尊,正是武帝有志未逮,首思举行,所以深相契合,大加称赏。当下命仲舒为江都相,使佐江都王非。景帝子,见前。武帝既赏识仲舒,何不留为内用?丞相卫绾,闻得武帝嘉美仲舒,忙即迎合意旨,上了一本奏牍,说是各地所举贤良,或治申韩学,申商韩非。或好苏张言,无关盛治,反乱国政,应请一律罢归。武帝自然准奏,除公孙弘严助诸人,素通儒学外,并令归去,不得录用。卫绾还道揣摩中旨,可以希宠固荣,保全禄位,那知武帝并不见重,反因他拾人牙慧,格外鄙夷。不到数月,竟将卫绾罢免,改用窦婴为丞相。婴系窦太后侄儿,窦太后尝与景帝说及,欲令婴居相位。景帝谓婴沾沾自喜,量窄行轻,不合为相,所以终不见用。武帝也未尝定欲相婴,意中却拟重任田蚡,不过因蚡资望尚浅,恐人不服,并且婴是太皇太后的兄子,蚡乃皇太后的母弟,斟情酌理,亦应先婴后蚡,所以使婴代相,特命蚡为太尉。太尉一官,前时或设或废,惟周勃父子,两任太尉,及迁为丞相后,并将官职停罢。武帝复设此官,明明是位置田蚡起见。蚡虽曾学习书史,才识很是平常,只有性情乖巧,口才敏捷,乃是他的特长。自从武帝授为武安侯,他亦自知才具不足,广招宾佐,预为计画。入朝时乃滔滔奏对,议论动人,武帝堕入彀中,错疑他才能迈众,欲加大位。为此一误,遂惹出后来许多波澜,连窦婴也要被他排挤,断送性命,这且待后再表。

  且说窦婴田蚡,既握朝纲,揣知武帝好儒,也不得不访求名士,推重耆英。适御史大夫直不疑免官,遂同举代人赵绾继任,并又荐入兰陵人王臧,由武帝授为郎中令。赵王两人,既已受任,便拟仿照古制,请设明堂辟雍。武帝也有此意,叫他详考古制,采择施行,两人又同奏一本,说是臣师申公,稽古有素,应由特旨征召,邀令入议。这申公就是故楚遗臣,与白生同谏楚王,被罚司舂。见五十三回。及楚王戊兵败自焚,申公等自然免罪,各归原籍。申公鲁人,归家授徒,独重诗教,门下弟子,约千余人。赵绾王臧,俱向申公受诗,知师饱学,故特从推荐。武帝风闻申公重名,立即派遣使臣,用了安车蒲轮,束帛加璧,迎聘申公。

  申公已八十余岁,杜门不出,此次闻有朝使到来,只好出迎。朝使传述上意,赍交玉帛,申公见他礼意殷勤,不得不应召入都。既到长安,面见武帝,武帝见他道貌高古,格外加敬,当下传谕赐坐,访问治道,但听申公答说道:“为治不在多言,但视力行何如。”两语说完,便即住口。武帝待了半晌,仍不闻有他语,两语够了。暗思自己备着厚礼,迎他到来,难道叫他说此二语,便算了事,一时大失所望,遂不欲再加质问,但命他为大中大夫,暂居鲁邸,妥议明堂辟雍,及改历易服与巡狩封禅等礼仪。申公已料武帝少年喜事,行不顾言,所以开口提出二语,待他有问再答。嗣见武帝不复加询,也即起身拜谢,退出朝门。赵绾王臧,引申公至鲁邸,叩问明堂辟雍等古制,申公微笑无言。绾与臧虽未免诧异,但只道是远来辛苦,不便遽问,因此请师休息,慢慢儿的提议。那知宫廷里面,发生一大阻力,不但议事无成,还要闯出大祸,害得二人失职亡身,这真叫做冒昧进阶,自取祸殃哩。

  原来太皇太后窦氏,素好黄老,不悦儒术,尝召入博士辕固取示老子书。辕固尚儒绌老,猝然答说道:“这不过家人常言,无甚至理。”窦太后发怒道:“难道定要司空城旦书么?”固知太后语意,是讥儒教苛刻,比诸司空狱官,城旦刑法,因与私见不合,掉头自退。固本善辩,从前与黄生争论汤武,黄生主张放狱,固主张征诛,景帝颇袒固说;此番在窦太后前碰了钉子,还是不便力争,方才退出。那窦太后怒气未平,且因固不知谢过,欲加死罪,转思罪无可援,不如使他入圈击彘,俾彘咬死,省得费事。恶之欲其死,全是妇人私见。亏得景帝知悉,不忍固无端致死,特令左右借与利刃,方才将彘刺死。太后无词可说,只得罢休。但每闻儒生起用,往往从中阻挠,所以景帝在位十六年,始终不重用儒生。及武帝嗣位,窦太后闻他好儒,大为不然,复欲出来干预。武帝又不便违忤祖母,所有朝廷政议,都须随时请命。窦太后对着他事,却也听令施行,只有关系儒家法言,如明堂辟雍等种种制度,独批得一文不值,硬加阻止。冒冒失失的赵绾,一经探悉,便入奏武帝道:“古礼妇人不得预政,陛下已亲理万凡,不必事事请命东宫!”处人骨肉之间,怎得如此直率!武帝听了,默然不答。看官听说!绾所说的东宫二字,乃是指长乐宫,为太皇太后所居。长乐宫在汉都东面,故称东宫。诠释明白,免致阅者误会。自从绾有此一奏,竟被太皇太后闻知,非常震怒,立召武帝入内,责他误用匪人。且言绾既崇尚儒术,怎得离间亲属?这明明是导主不孝,应该重惩。武帝尚想替绾护辩,只说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并言赵绾多才,与王臧一同荐入,所以特加重任。窦太后不听犹可,听了此语,越觉怒不可遏,定要将绾臧下狱,婴蚡免官。武帝拗不过祖母,只好暂依训令,传旨出去,革去赵绾王臧官职,下吏论罪。拟俟窦太后怒解,再行释放。偏窦太后指二人为新垣平,非诛死不足示惩,累得武帝左右为难。那知绾与臧已拚一死,索性自杀了事。倒也清脱。小子有诗叹道:

  才经拜爵即遭灾,祸患都从富贵来;

  莫道文章憎命达,衒才便是杀身媒。

  绾臧既死,窦太后还要黜免窦婴田蚡。究竟婴蚡曾否免官,待至下回再表。

  武帝继文景之后,慨然有为,首重儒生,而董仲舒起承其乏,对策大廷,裒然举首。观其三策中语,持论纯正,不但非公孙弘辈可比,即贾长沙亦勿如也。武帝果有心鉴赏,应即留其补阙,胡为使之出相江都,是可知武帝之重儒,非真好儒也。第欲借儒生之词藻,以文致太平耳。申公老成有识,一经召问,即以力行为勉,譬如对症发药,先究病源,惜乎武帝之讳疾忌医,而未由针砭也。就令无窦太后之阻力,亦乌有济?董生去,串公归,而伪儒杂进,汉治不可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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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易》

韩非 〔先秦〕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

  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余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余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仉”;《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隤,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頯”,《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簠”,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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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仪礼》

韩非 〔先秦〕

  《三礼义宗》云:“《仪礼》十七篇,吉礼三,凶礼四,宾礼三,嘉礼七,军礼皆亡。”《礼器注》:《曲礼》谓今《礼》也。即指《仪礼》。而《仪礼疏》云:“亦名《曲礼》。”晋荀崧亦云。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经礼》也。《曲礼》皆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三千”也。《逸礼·中霤》在《月令注疏》。《奔丧》、《投壶》,《释文》引郑氏云:“实《曲礼》之正篇。”又《迁庙》、《衅庙》,见《大戴记》,可补《经礼》之阙。

  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犹以为无所用,毋怪乎冠礼之行,不非郑尹而快孙子也。

  《艺文志》谓之《礼》,古经未有《仪礼》之名。张淳云:“疑后汉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无传焉。注谓: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朝事仪,见于三《礼》注。学礼,见于《贾谊书》。古大明堂之礼,见于蔡邕《论》。虽寂寥片言,如断圭碎璧,犹可宝也。

  《六艺论》五传弟子,谓高堂生之学,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也。

  《士冠礼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滕薛名“蔮”为“頍”。,古内反。《续汉·舆服志》:簪珥。《集韵》有“簂”、“幗”,无“蔮”字。疏云:“卷帻之类。”《隶释·武荣碑》云:“阙帻。”

  兄弟毕袗玄,注:袗,同也。古文“袗”为“均”,疏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按《后汉·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士冠礼》有醮用酒,注:以为用旧俗。《士丧礼》云“商祝、夏祝”,则礼之兼夏、殷者。

  二十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仪礼》贾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礼记》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谓:五十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荣叔、南季之类。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为重。”

  冠辞“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见其言。《论语》“迅雷风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错成文。

  《士昏礼目录》日入三商为昏,疏云:“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诗正义》云:“《尚书纬》谓刻为商。”夏文庄《莲华漏铭》“五夜持宵,三商定夕”,盖取此。苏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

  《乡饮酒疏》曰:“乡大夫饮酒,尚德也;党正饮酒,尚齿也。”公是刘氏曰:“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

  《乡射礼》“设丰”,《燕礼》“有丰”,注:丰形似豆而卑。《三礼图》云:“罚爵,作人形。丰,国名也。坐酒亡国,戴盂戒酒。”崔癙《酒箴》:丰侯沉酒,荷罂负缶,自戮于世。图形戒后。李尤《丰侯铭》:丰侯醉乱,乃象其形。

  《燕礼疏》:四向流水曰东霤,《考工记》之四阿,《上林赋》之四注也。两下屋曰东荣,《檀弓》之夏屋也。《士冠礼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夏侯胜善说礼服,谓《礼》之丧服也。萧望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而凶礼居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见《五代史·马缟传》。

  《宋·何承天传》云:“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为三百卷。”又王俭别钞《条目》为十三卷,梁孔子祛续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礼》,亦撮《礼论》为之。朱文公谓:六朝人多精于《礼》,当时专门名家有此学。朝廷有礼事,用此等人议之。唐时犹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礼序》曰:“《明堂》、《曲台》之记,南宫、东观之说,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简牒虽盈,菁华盖鲜。”杜之松借王无功《家礼问》、《丧礼新义》,无功条答之。又借王俭《礼论》,则谓往于处士程融处,曾见此本。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今诸儒所著,皆不传,盖礼学之废久矣。

  《礼》特牲,不言牢。《楚语》天子举以大牢,注:牛、羊、豕也。卿举以少牢,注:羊、豕。《汉昭纪》祠以中牢,注:中牢即少牢,谓羊、豕也。唐《牛羊日历》:牛僧孺、杨虞卿有“太牢笔,少牢口”之语,然太牢非止于牛,少牢非止于羊也。

  欧阳公自云:“平生何尝读仪礼?”而《濮议》为言者所诋。高抑崇于“乡饮”,考《仪礼》不详,而朱文公讥之。礼学不可不讲也。

  布八十缕为一升,郑谓:“升”当作“登”,登,成也。吴仁杰曰:“今织具曰鴚,以成之多少,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齿为一成,而两缕共一齿。”正合康成之说。衰三升,其粗者。缁布冠三十升,其细者。

  《聘礼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谓:出《齐语》。今按此晏子之言,见《韩诗外传》:卫孙文子聘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曰:“子不后寡君一等。”

  皮树,注云:“兽名。”张镒《三礼图》云:“皮树,人面兽形。”它书未见。

  《诗》、《礼》相为表里。《宾之初筵》、《行苇》可以见大射仪;《楚茨》可以见少牢馈食礼。

  《燕礼》公与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对曰:“寡君,君之私也。君无所辱赐于使臣,臣敢辞?”《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

  《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陈宣帝大建十年,立方明坛于娄湖,以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此与苏绰之“六官”、苏威之“五教”何以异?《传》曰:“不协而盟,无故而盟百官,不几于戏乎!”

  《士相见义》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师不学,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见。”

  乡先生,谓父师、少师,教于闾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书大传》谓之父师、少师,《白虎通》谓之右师、左师。

  庠为乡学,有堂有室。序为州学,有堂无室。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

  礼记

  《魏征传》曰:“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艺文志》云:“《次礼记》二十卷。”《旧史》谓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谏录》载诏曰:“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会要》云:“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传》以卷为篇。《元行冲传》开元中,魏光乘《集贤注记》:魏哲。请用《类礼》列于经,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采获刊缀为五十篇。张说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掇,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著《释疑》曰:“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乃易前编。条例支分,箴石间起。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叶遵删修,仅全十二。”魏氏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集贤注记》张说曰:“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征因炎旧书,整比为注。”朱文公惜征书之不复见。此张说文人不通经之过也。行冲谓章句之士,疑于知新,果于仍故。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观文公之书,则行冲之论信矣。《隋志》:《礼记》三十卷,魏孙炎注。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刘原父谓:“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之辞,“若夫”二字,失于删去。然则《曲礼》之所采摭,非一书也。

  恒言不称老。汉胡广年已八十,继母在堂,言不称老。

  赐果于君前。《说苑》晏子曰:“赐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汉桓荣诏赐奇果,举手捧之以拜。

  拟人必于其伦。《说苑》魏文侯封子击中山,仓唐奉使。文侯顾指左右曰:“子之君长,孰与是?”仓唐曰:“拟人必于其伦。诸侯无偶,无所拟之。”曰:“长大,孰与寡人?”仓唐曰:“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赐之斥带,则不更其造。”

  《列女传》孟母曰:“《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今《曲礼》阙二句。《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亦本于《曲礼》。

  在丑夷不争。唐沈季诠事母孝,未尝与人争,皆以为怯。季诠曰:“吾怯乎?为人子者,可遗忧于亲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岂有献民虏?田以井授,岂有献田宅?无总于货宝,岂有受珠玉?记《礼》者,周之末造也。

  张拱,出《曲礼注》。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叶拱,出《书大传》。子夏叶拱而进。又《家语》:师襄子避席叶拱而对。注:两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经筵进讲,谓:君以自强不息为刚,臣以陈善闭邪为敬。讲经理,讨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无厌斁之心,下无顾望之意。是故学以聚之而德益进;问以辩之而理益明。盖因以规讽云。

  古以车战。春秋时,郑、晋有徒兵,而骑兵盖始于战国之初。《曲礼》“前有车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然《左氏传》“左师展将以昭公乘马而归”,《公羊传》“齐、鲁相遇,以鞍为几”,已有骑之渐。

  《曲礼》、《礼器》、《内则》疏引《隐义》云:“按《隋志》:《礼记音义隐》一卷,射氏撰。”又《音义隐》七卷。

  《檀弓》载申生辞于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澹庵胡氏谓:狐突事晋未尝去,此云不出,记《礼》者误。愚考《晋语》,申生败翟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申生使猛足言于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盖未考此,非记之误也。

  檀弓笔力,左氏不逮也,于申生、杜蒉《传》作屠蒯。二事见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门人。其文与《中庸》之文有似《论语》。子思、檀弓皆纂修《论语》之人也。”

  《家语·终记》云:“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吾将安杖?哲人其萎,吾将安放?”《檀弓》无“吾将安杖”四字。或谓: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之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盖与《家语》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云“舜葬苍梧”者,文颖曰:“九嶷半在苍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张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见檀弓。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与《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盖公羊家之说。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盖以庸为城也。

  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王制》:南北两近一遥,东西两遥一近。是南北长,东西短。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为尺,汉专用十寸为尺。”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左传》启蛰而郊,建寅之月。《正义》云:“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改“启”为“惊”,盖避景帝讳。《周书·时训》:雨水之日,獭祭鱼。惊蛰之日,桃始华。《易通卦验》:先雨水,次惊蛰。此汉《太初后历》也。《月令正义》云:“刘歆作《三统历》改之。”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然则二书皆作于刘歆之后,《时训》非周公书明矣。是以朱子集《仪礼》,取《夏小正》而不取《时训》。马融注《论语》,谓《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

  《周书序》:周公辩二十四气之应,以明天时,作《时训》。《唐大衍历议》: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李业兴以来,迄《麟德历》,凡七家,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与《周书》相校,二十余日。一行改从古义。《汉上易图》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二书详略虽异,大要则同。《易通卦验》所记气候,比之《时训》,晚者二十有四,早者三。当以《时训》为定。故扬子云《太玄》二十四气、关子明《论七十二候》,皆以《时训》。”

  《时训》、《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见:孟春,鸿雁来,《夏小正》曰“雁北向”,《吕氏春秋》、《淮南·时则训》曰“候雁北”;《月令注》:今《月令》“鸿”皆为“候”,而不言“北”,盖“来”字本“北”字。康成时犹未误,故曰:“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其后,传写者因“仲秋鸿雁来”,误以“北”为“来”。仲秋,鸿雁来,《吕氏》、《淮南》曰“候雁来”;季秋,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小正》曰“九月,遰鸿雁”,《吕氏》、《淮南》曰“候雁来”,高诱、许叔重注:以“候雁来”为句;宾爵,老爵也。栖宿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曰宾爵。季冬,雁北向,《小正》在正月,《易说》在二月。《正义》谓:节气有早晚。

  鱼上冰,《夏小正》曰:“鱼陟负冰。”陟,升也。负冰云者,言解蛰也。《淮南》曰:“鱼上负冰。”注:鲤鱼应阳而动,上负冰也。《盐石新论》谓:《小戴》去一“负”字,于文为阙。然《时训》与《月令》同。《吕氏春秋》亦无“负”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验》云:“小寒季冬,鹊始巢。”《诗推度灾》云:“复之日,雉雊鸡乳。”《通卦验》云:“立春。”皆以节气有早晚也。

  《月令正义》穹天,虞氏所说,不知其名。按《天文录》云:“虞昺作《穹天论》。”《晋·天文志》云:“虞耸立《穹天论》。”耸、昺,皆虞翻子也。虞喜《安天论》云:“族祖河间立《穹天》。”耸为河间相,然则非昺也。

  宿离不贷,蔡邕曰:“宿日所在,离月所历。”

  地气上腾,注: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正义》云:“《氾胜之书》也。”唐中和节进农书,按《会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吕温进表云:“书凡十二篇。”《馆阁书目》云:“载农俗四时种莳之法,凡八十事。”

  《月令》:冬祀行。《淮南·时则训》:冬祀井。《太玄数》云:“冬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鹰化为鸠,阴为阳所化;爵化为蛤,阳为阴所化。堇荼如饴,恶变而美;荃蕙为茅,美变而恶。

  《曲礼》,隋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

  公孙弘云:“好问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学”。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保傅传》谓: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忌,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谓:人君所讳言者,灾异之变;所恶闻者,危亡之事。太史奉书以告君,召穆公所谓史献书也。

  《曾子问》于变礼无不讲,《天圆篇》言天地万物之理。曾子之学,博而约者也。

  《礼运》,致堂胡氏云:“子游作。”吕成公谓:蜡宾之叹,前辈疑之,以为非孔子语。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论。朱文公谓:程子论尧、舜事业,非圣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贤可为。恐亦微有此意。但《记》中分裂太甚,几以帝王为有二道,则有病。

  《夏时》、《坤乾》,何以见夏、殷之礼?《易象》、《鲁春秋》,何以见周礼?此三代损益大纲领也,学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礼运记》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今《礼运》无此语。五性:仁、义、礼、智、信。”《韩子·原性》与此合。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

  《内则》: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贾谊《新书·胎教篇》:悬弧之礼,东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枣。五弧五分矢,东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余二分矢,悬诸国四通门之左。中央之弧余二分矢,悬诸社稷门之左。《内则》国君世子之礼,《新书》王太子之礼也。

  上帝降衷于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后作民父母,而作之师;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属焉。故曰:“周公师保万民。”此君相之职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内则》之篇以言教。

  养老,在《家语》则孔子之对哀公,在《书大传》则春子之对宣王。记《礼》者兼取之。宣王问于春子曰:“寡人欲行孝弟之义,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卫闻之乐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吕氏春秋》春居问于齐宣王曰:“今王为太室,群臣莫敢谏。敢问王为有臣乎?”王曰:“为无。”春居曰:“臣请辟矣。”趋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晚也?”此即《大传》所谓春子,但其名不同。《大传》名卫,《吕氏春秋》名居。

  蒙以养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淮南·主术训》、魏文帝《成王论》、袁宏《后汉纪论》,皆用其语。《通鉴》裴子野论“古者人君养子,能言而师授之辞,能行而傅相之礼”,亦本于此。《淮南》云:“心知规而师傅谕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魏文帝云:“相者导仪。”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数与方名。数者,一至十也。方名,《汉志》所谓五方也。九年,教数日,《汉志》所谓六甲也。十年,学书计。六书,九数也。计者,数之详,百千万亿也。《汉志》六甲、五方、书计,皆以八岁学之。与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诵古诗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唐时有不识厅屏,而言笑不闻于邻者。其习闻《内则》之训欤!

  张彦远云:“郑玄未辩楂梨。”按《内则注》“柤梨之不臧者”,谓之未辩可乎?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幧,七消反。《后汉》向栩著绛绡头,注:字当作“幧”,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著幧头。”《仪礼注》:如今著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

  紫,间色也,孔子恶其夺朱。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郑康成以紫为宋王者之后服,贾逵、杜预以紫衣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

  皮弁以日视朝,沙随程氏云:“皮弁视朝,明目达聪。若黈纩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专诚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春秋意林》曰:“鲁之有天子礼乐,殆周之末王赐之,非成王也。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实始为墨翟之学。使成王之世鲁已郊矣,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公是始发此论,博而笃矣。石林、止斋皆因之。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宫。武公非始封之君,毁已久而复立,盖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礼。《春秋》之所讥,而《记》以为礼乎?

  《鲁世家》伯禽之孙[氵费],弑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诸侯篡弑之祸自此始。《记》谓君臣未尝相弑,不亦诬乎!太史公曰:“揖让之礼则从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屡书以讥其僭,又书“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礼为当用,则如泮宫、閟宫,《春秋》不书矣。

  《少仪》“朝廷曰退”,进不可贪也。“燕游曰归”,乐不可极也。《学记》以“发虑宪”为第一义,谓所发之志虑,合于法式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年者,学之始;辨云者,分别其心所趋向也。虑之所发必谨,志之所趋必辨。为善不为利,为己不为人,为君子儒不为小人儒,此学之本也。能辨志,然后能继志,故曰:“士先志。”

  畿内为学二,为序十有二,为庠三百,诸侯之国半之,王无咎之言也,陆务观取焉。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

  《列子》云:“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张湛注云:“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

  《文子》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害也。物至而应,智之动也。智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灭矣。”与《乐记》相出入,古之遗言欤。致堂云:“《乐记》,子贡作。”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朱子曰:“古者唯习《诗》、《书》、《礼》、《乐》,如《易》则掌于太卜,《春秋》则掌于史官,学者兼通之,不是正业。”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

  “天理”二字,始见于《乐记》,如孟子“性善”、“养气”,前圣所未发也。

  《史记·乐书》引《乐记》而注兼存王肃说,《通典》引《大传》亦取肃注。肃字子雍,《魏志》有传。《集说》以肃为元魏人,误也。有两王肃,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经学名。

  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王肃曰:“自谦损也。”礼有报而乐有反,郑注:“报”读为“褒”。孙炎曰:“报,谓礼尚往来,以劝进之。”石声磬,郑注:“磬”当为“罄”。《乐书》作“石声硁口鼎反。硁以立别”。《史记正义》:《乐记》,公孙尼子次撰。

  《南风》之诗出《尸子》及《家语》,郑氏注《乐记》云:“其辞未闻。”

  艾轩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是琴之全体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宫、少商,则不复有琴;乐之有少宫、少徵,则不复有乐,以繁脆噍杀之调,皆生于二变也。”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更,亦老之称也。

  《杂记》里尹主之,注:《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正义》:按《别录》,《王度记》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说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东夷之子也。”唐扶余璋之子义慈,号海东曾子;颉利之子叠罗支,其母后至,不敢尝品肉。孰谓夷无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经援神契》谓: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孟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孙子荆诗“三命皆有极”,皆本《援神契》。

  《祭义》曰:“术省之。”贾山《至言》:术追厥功。“术”与“述”同。

  《孔悝鼎铭》: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注谓:以夏之孟夏,禘祭。《正义》:哀十五年冬,荆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愚按《通鉴外纪目录》,是年六月丁未朔,则无“丁亥”,当阙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经解》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阮孝绪《七录》用《易》居前;王俭《七志》,《孝经》为初。

  《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

  《坊记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礼》,必有所据。

  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鍉伯华之行也。《大戴礼》、《家语》。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中庸》之言本此。

  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朱文公问吕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于何书?疏中亦不说破。吕答未见,当考。《礼记集说》削此二句。《周礼注》,璂读如“薄借綦”之“綦”。盠,读如“旃仆”之“仆”。疏皆以为未闻。

  期之丧,达乎大夫。吕与叔之说详矣。朱文公谓:古人贵贵之义。然亦是周公制《礼》以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

  大经大本,注:大经,《春秋》也。大本,《孝经》也。盖泥于纬书“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其说疏矣。

  衣锦尚絅,《书大传》作“尚蘔”,注:蘔,读为“絅”,或为“絺”。

  朱文公《答项平父书》云:“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论,问学上多,所以为彼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细。而某自觉于为己为人,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即此书观之,文公未尝不取陆氏之所长也。《太极》之书,岂好辩哉!

  徐彦伯《枢机论》曰:“中庸镂其心,左阶铭其背。”中庸镂心,未详所出,但有服膺之语。

  《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晚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阝齐]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逆”,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璠玙,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心。伐、参。北辰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禀,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

  《曲礼》:刑不上大夫。《家语》:冉有问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其言与《贾谊书》同,而加详焉。谊盖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圣人不惭于影,君子慎其独也。”《刘子》曰:“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高彦先《谨独铭》曰:“其出户如见宾,其入虚如有人。其行无愧于影,其寝无愧于衾。”四句并见《刘子》。

  《大学章句》咏叹淫液,刊本误为“淫泆”。

  《月令》言“来岁”者二:季秋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来岁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于秦,虽用夏时,犹存秦制。《淮南·时则训》与《月令》同。汉太初以前,犹以十月为岁首。

  《理道要诀》云:“周人尚以手抟食,故《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未尽。今夷狄及海南诸国、五岭外人,皆手抟食,岂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尸,自秦则废,后魏文成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俗父母亡,取状貌类者为尸,败化黩礼,请厘革。’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为尸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则立尸之遗法,乃本夷狄风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犹未能绝。秦穆公魏颗之父陈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华久绝矣。”

  《少仪》盩,警枕也。谓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马文正公以圆木为警枕,少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舜葬苍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为卒于鸣条。《吕氏春秋》:舜葬于纪。苍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纪城。鸣条亭,在陈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

  《儒行》言儒之异十有七条,程子以为非孔子之言,胡氏谓游、夏门人所为,其文章殆与荀卿相类。

  古者,无一民不学也。二十五家为闾,闾同一巷。巷有门,门有两塾。上老坐于右塾,为右师;庶老坐于左塾,为左师。出入则里胥坐右塾,邻长坐左塾,察其长幼揖逊之序。新谷已入,余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所谓家有塾也。闻之先儒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联、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典、十义、六德、六行也,其学则五礼、六乐、五射、六驭、六书、九数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正岁孟月之吉,党正社禜之会,读法饮射,无非教也。弟子之职,摄衣、沃盥、执帚、播洒、馔馈、陈膳、执烛、奉席,无非学也。汉犹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余论未泯。清议在乡党,而廉耻兴焉;经学有师法,而义理明焉。吁,古道何时而复乎!

  絜矩,学者之事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圣人之事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吕与叔曰:“孔子温良恭让,其于乡党,似不能言,未闻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于圣人,特门人弟子逆料圣人之意而为此说。将以推尊圣人,而不知非圣人之所当言。”此言可以厉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礼记

  

  《大戴礼》《哀公问》、《投壶》二篇,与小戴无甚异。《礼察篇》首与《经解》同,《曾子大孝篇》与《祭义》相似,而《曾子》书十篇皆在焉。《劝学》、《礼三本》见于《荀子》。《保傅篇》,则《贾谊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也,《汉书》谓之《保傅传》。

  《大戴礼》卢辩注,非郑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郑氏注云:“‘法龟文’,未考《北史》也。”

  《易本命篇》与《家语》同,但《家语》谓:子夏问于孔子,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闻《山书》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为《记》。

  《践阼篇》载武王十七铭,《后汉·朱穆传》注引《太公阴谋》,武王衣之铭曰:“桑蚕苦,女工难,得新捐故后必寒。”镜铭曰:“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觞铭曰:“乐极则悲,沉湎致非,社稷为危。”《崔癙传》注引《太公金匮》,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诫,随之以身。”几之书曰:“安无忘危,存无忘亡。熟惟二者,必后无凶。”杖之书曰:“辅人无苟,扶人无咎。”《太平御览》诸书引《太公阴谋》:笔之书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箠之书曰:“马不可极,民不可剧。马极则踬,民剧则败。”又引《金匮》,其冠铭曰:“宠以著首,将身不正,遗为德咎。”书履曰:“行必虑正,无怀侥幸。”书剑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则福,废则覆。”书车曰:“自致者急,载人者缓。取欲无度,自致而反。”书镜曰:“以镜自照,则知吉凶。”门之书曰:“敬遇宾客,贵贱无二。”户之书曰:“出畏之,入惧之。”牖之书曰:“窥望审,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钥之书曰:“昏谨守,深察讹。”砚之书曰:“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谗言,无得汙白。”书锋曰:“忍之须臾,乃全汝躯。”书刀曰:“刀利硙硙,无为汝开。”书井曰:“原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蔡邕《铭论》谓:武王践阼,咨于太师。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铭十有八章。参考《金匮》、《阴谋》之书,则不止于十八章矣。书于篇后,俾好古者有考。

  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丹书之言。皇氏曰:“王在宾位,师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寻常师徒之教,则师东面,弟子西面,与此异。”

  山谷以太公所诵丹书及武王铭,书于坐之左右,以为息黥补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写《武王践阼》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仪礼经传》删“且臣闻之”至“必及其世”。《大学或问》因汤盘铭及武王之铭。

  《大戴记》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职》,《孔丛子》之《小尔雅》,古书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诰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谓:尧、舜、禹之时,历年多无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历家谓日月薄食,可以术推者,衰世之术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归之君德,颇与孔子之言合。一行之术精矣,而有此论,则诚不可委之数。

  《说苑》引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与《大戴礼》、《荀子·劝学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劝学篇》一卷,《易正义》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晋蔡谟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谓《劝学篇》也。《荀子》梧鼠,大戴云“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云“二螯八足”。

  《曾子》曰:“与君子游,如长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于此。“行其所闻,则广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曾子制言》曰:“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与《史记》、《老子》之言略同。

  《公符篇》载孝昭冠辞,其后氏曲台所记欤?《后汉·礼仪志》注引《博物记》云。迎日辞,亦见《尚书大传》。三句与《洛诰》同。

  《哀公问五义》云:“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缪缪肫肫,其事不可循。”盖古字通用。杨倞注:缪,当为“胶”。“肫”与“訰”同。非也。

  贾谊“审取舍”之言,见《礼察篇》。

  《四代篇》引《诗》云:“‘东有开明’,避景帝讳也。于时鸡三号,以兴庶虞,庶虞动,蜚征作。啬民执功,百草咸淳。”庶虞,盖山虞、泽虞之属。马融《广成颂》用“飞征”。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仲隗当考。

  《小辨篇》子曰:“缀学之徒,安知忠信?”刘歆书“缀学之士”,本此。

  传言以象,反舌皆至。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注谓:依于《雅》、《颂》。张揖云:即《尔雅》也。《尔雅》之名,始见于此。

  《保傅篇》:灵公杀洩冶,而邓元去陈以族从。邓元事唯见于此,当考。

  《文王官人篇》: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此言可以儆学者。

  傅氏《夏小正序》: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讲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诗·七月》笺引《小正》者一。朱子发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至《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岂《时训》因《小正》而加详欤?”

  孔子《三朝》七篇,《艺文志注》: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大戴礼记》《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凡七篇。

  乐

  《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列子注》以《六莹》为帝喾乐,《淮南子注》以《六莹》为颛顼乐。《通鉴外纪》云:“《汉志》、《世纪》仿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徐景安《乐章文谱》曰:“五音合数,而乐未成文。案旋宫以明均律,迭生二变,方协七音。乃以变徵之声,循环正徵;复以变宫之律,回演清宫。其变徵以变字为文,其变宫以均字为谱。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宫,倍应声同,终归一律。”陈晋之《乐书》谓:二变四清,乐之蠹也。四清之名,起于钟磬二八之文;二变之名,起于六十律旋宫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谓之子声,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半声是也。变宫、变徵,始见于《国语注》。《后汉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五声,合为七均。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调者,每律各添二声而得之也。”正声是全律之声,如黄钟九寸是也。子声是半律之声,如黄钟四寸半是也。宫与羽,角与徵,相去独远,故于其间制变宫、变徵二声。《仁宗实录·叙皇祐新乐》云:“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于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失之于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见于范蜀公《乐书实录》,盖蜀公之笔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谓黄帝之法也。司马公谓:胡、李之律生于尺,房庶之律生于量,皆难以定是非。蔡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叙,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于度;若以累黍为之,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吹之而得其声。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为尺量。然《实录》不宜避私讳。

  《淮南子·天文训》云:“律以当辰,音以当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本于此。

  《考工记·磬氏》疏:案《乐》云:“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尺八寸。”朱文公问蔡季通,不知所谓“乐”云者是何书?今考《三礼图》,以为《乐经》。《书大传》亦引《乐》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汉元始四年,立《乐经》。《续汉志》鲍邺引《乐经》。今其书无传。

  晋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盖用阮籍《乐论》之语。《乐论》云:“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容。”

  乐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宋书·乐志》曰:“世云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传》注引《琴赋序》:相如“绿绮”,蔡邕“焦尾”。《宋志》恐误。

  嵇叔夜《琴赋》:曲引所宜,则《广陵》、《止息》。李善注:应璩《与刘孔才书》曰:“听《广陵》之清散。”傅玄《琴赋》曰:“马融谭思于《止息》。”明古有此曲。韩皋谓:嵇康为是曲,当晋、魏之际,以魏文武大臣败散于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今以《选》注考之,《广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魏扬州刺史治寿春,亦非广陵。顾况《广陵散记》云:“曲有《日宫散》、《月宫散》、《归云引》、《华岳引》,然则‘散’犹‘引’也,败散之说非矣。”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世说注》引东方朔樊英事。《乐纂》又谓:晋人有铜澡盘自鸣,张茂先曰:“此器与洛阳钟声谐,宫中撞钟,故鸣。”

  《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隋牛弘引刘歆《钟律书》,出《风俗通》。

  周无射之钟,至隋乃毁。唐显庆之辂,至本朝犹存。物之寿亦有数邪!

  徐氏之礼,善盘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乐,纪铿枪之声,而不能言其义。汉世所谓礼乐者,叔孙通之仪,李延年之律尔。礼缺而乐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声,亦不复传矣。

  夏侯太初《辩乐论》:伏羲有《网罟》之歌,神农有《丰年》之咏,黄帝有《龙衮》之颂。元次山《补乐歌》有《网罟》、《丰年》二篇。《文心雕龙》云:“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竹弹歌》见《吴越春秋》。

  韩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坏陵》二操。

  范蜀公《议乐》曰:“秬一稃二米,今秬黍皆一米。”杨次公非之曰:“《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种异。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前闻也。”晁子止曰:“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余,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

  《新唐书·乐志》多取刘贶《太乐令壁记》。

  《吕才传》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尺八,乐器之名见《摭言》、《逸史》。《仙隐传》: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

  《文子》曰:“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与《乐记》意同⑥。

  《吕氏春秋》“齐之衰也,作为大吕。”即《乐毅书》所云“大吕陈于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游,狸微行造焉,获而不得,而曾子以为有贪狼之志。客有弹琴,见螳螂方向鸣蝉,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为有杀心。二事相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治剑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及长,入太山,遇仙人,学鼓琴。七年,琴成入韩。”岂韩有两聂政与?

  范蜀公曰:“清声不见于经,唯《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今考皇祐二年,王尧臣等言: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唐制以十六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今太常钟垂十六。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又乐工所陈,自磬、箫、琴、龠、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刘几用四清声,未可以为非。

  西山先生曰:“礼中有乐,乐中有礼。朱文公谓:严而泰,和而节。礼胜则离,以其太严,须用有乐。乐胜则流,以其太和,须用有礼。”

  致堂胡氏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乐记》则子夏所述也。至于礼,夫子欲为一书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叹是也。”

  鲁虽赐以天子之礼乐,其实与天子固有隆杀也。乐有夷蛮而无戎狄也;门有雉、库而无皋、应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无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无虞氏之豆也。其后鲁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鲁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鲁有郊庙之礼,始于惠公之请,在平王东迁之后。说见前。

  乡饮酒,升歌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南陔》、《白华》、《华黍》。间歌三终,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三终。《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周南》、《召南》,《燕礼》谓之乡乐,亦曰“房中之乐”。大射,歌《鹿鸣》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管《新宫》三终。其篇亡。笙诗无辞,则管诗亦无辞。《左传》:宋公享昭子,赋《新宫》。则《新宫》有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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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郎 题曹实庵珂雪词》

韩非 〔先秦〕

满酌凉州酝。爱佳词、一编珂雪,雄深苍稳。万马齐瘖蒲牢吼,百斛蛟螭囷蠢。

算蝶拍、莺簧休混。多少词场谈文藻,向豪苏、腻柳寻蓝本。

吾大笑,比蛙黾。

爇残桦烛刚馀寸。叹从来、虞卿坎坷,韩非孤愤。耳热杯阑无限感,目送塞鸿归尽。

又眼底、群公衮衮。作达放颠无不可,劝临淄、且傅当筵粉。

城柝沸,夜乌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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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律 其三》

韩非 〔先秦〕

义正本仁育,信立智不违。上下亲疏间,尤指礼为归。

咄哉申不害,但矜恣睢威。何者为《孤愤》,说更陋韩非。

律学包五德,出彼乃入兹。堂堂复正正,谁似当代规。

第云民可由,安得民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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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加职寄馀杭希文资政》

韩非 〔先秦〕

燕石宁参楚璧珍,六膺君桨共言纶。老聃道大谁同传,千古韩非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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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江鳐》

韩非 〔先秦〕

鲜鲜眼中瑶,玉柱出珍抱。

吾家天万里,识君恨不早。

携来定雪儿,中膏非外槁。

不知何物尤,醉脸兹一扫。

平生珠为邻,冰盘仗幽讨。

或言比丹荔,同传韩非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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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奉酬楞伽室老人歌寄怀云门佛日兼简乾元老圭公并叙钟山二十年事可谓趁韵也》

韩非 〔先秦〕

云门道价倾缁白,一去如何经书尺。乾竺宗旨超隐峰,客至不鸣斋后钟。

杨岐儿孙真铁脊,二子等是僧中龙。平生我如拆袜线,老来要认本来面。

忆昨二老初相知,竹炉拥衲清夜围。佛眼霜颅象懒瓒,圜悟辨口吞韩非。

钟山往事无人识,我识二子因师得。楞伽一句作么生,请问同参俱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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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明见和再作 其一》

韩非 〔先秦〕

十年接淅家屡空,门无八关延五穷。谁言浩浩有馀乐,世故撩人工作恶。

君不见韩非白首终无成,至今说难书汗青。要之赋命默有制,巧拙安知司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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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孟东野序》

韩非 〔先秦〕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鸣者也。维天之于时也亦然,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是故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四时之相推敚,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

  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其在唐、虞,咎陶、禹,其善鸣者也,而假以鸣,夔弗能以文辞鸣,又自假于《韶》以鸣。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凡载于《诗》、《书》六艺,皆鸣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声大而远。传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其弗信矣乎!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臧孙辰、孟轲、荀卿,以道鸣者也。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慎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之属,皆以其术鸣。秦之兴,李斯鸣之。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扬雄,最其善鸣者也。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就其善者,其声清以浮,其节数以急,其辞淫以哀,其志弛以肆;其为言也,乱杂而无章。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

  唐之有天下,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皆以其所能鸣。其存而在下者,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其高出魏晋,不懈而及于古,其他浸淫乎汉氏矣。从吾游者,李翱、张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鸣信善矣。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邪,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矣。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于天者以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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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

韩非 〔先秦〕

伯阳名迹世人知,太史成书未免讥。不是道家齐物我,岂容同传著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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