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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 / 矛与盾》

韩非 〔先秦〕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自相矛盾 / 矛与盾 - 译文及注释

译文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注释矛: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誉:赞誉,夸耀。曰:说,讲。吾:我。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或:有人。以:使用;用。子:您,对人的尊称。何如:怎么样。应:回答。利:锋利,锐利。其:助词。这里指那个卖矛和盾的人。弗能:不能。弗,不。之:的。鬻(yù):卖。者:...的人。莫:没有什么。夫:用在句首,引起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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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作者:韩非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其它诗文

《滥竽充数》

韩非 〔先秦〕

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

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

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自相矛盾 / 矛与盾》

韩非 〔先秦〕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第五十八回》

韩非 〔先秦〕

  嗣帝祚董生进三策 应主召申公陈两言

  却说周亚夫到了大廷,已由景帝派出问官,责令亚夫对簿,且取出一封告密原书,交与阅看。亚夫览毕,全然没有头绪,无从对答。原来亚夫子恐父年老,预备后事,特向尚方掌供御用食物之官。买得甲楯五百具,作为他时护丧仪器。尚方所置器物,本有例禁,想是亚夫子贪占便宜,秘密托办,一面饬佣工运至家中,不给佣钱。佣工心中怀恨,竟说亚夫子偷买禁物,意图不轨,背地里上书告密。景帝方深忌亚夫,见了此书,正好作为罪证,派吏审问,其实亚夫子未尝禀父,亚夫毫不得知,如何辩说,问官还道他倔强负气,复白景帝。景帝怒骂道:“我亦何必要他对答呢?”遂命将亚夫移交大理。即廷尉,见前。亚夫子闻知,慌忙过视,见乃父已入狱中,才将原情详告。亚夫也不暇多责,付之一叹。及大理当堂审讯,竟向亚夫问道:“君侯何故谋反?”亚夫方答辩道:“我子所买,乃系葬器,怎得说是谋反呢!”大理又讥笑道:“就使君侯不欲反地上,也是欲反地下,何必讳言!”亚夫生性高傲,怎禁得这般揶揄,索性瞑目不言,仍然还狱。一连饿了五日,不愿进食,遂致呕血数升,气竭而亡,适应了许负的遗言。命也何如。

  景帝闻亚夫饿死,毫不赙赠,但更封亚夫弟坚为平曲侯,使承绛侯周勃遗祀。那皇后亲兄王长君,却得从此出头,居然受封为盖侯了。莫非萦私!独丞相刘舍,就职五年,滥竽充数,无甚补益,景帝也知他庸碌,把他罢免,升任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绾系代人,素善弄车,得宠文帝,由郎官迁授中郎将,为人循谨有余,干练不足。景帝为太子时,曾召文帝侍臣,同往宴饮,惟绾不应召,文帝越加器重。谓绾居心不贰,至临崩时曾嘱景帝道:“卫绾忠厚,汝应好生看待为是!”景帝记着,故仍使为中郎将。未几出任河间王太傅,吴楚造反,绾奉河间王命,领兵助攻,得有战功,因超拜中尉,封建陵侯。嗣复徙为太子太傅,更擢为御史大夫。刘舍免职,绾循资升任,也不过照例供职,无是无非。至御史大夫一职,却用了南阳人直不疑。不疑也做过郎官,郎官本无定额,并皆宿卫宫中,人数既多,退班时辄数人同居,呼为同舍。会有同舍郎告归,误将别人金钱携去,失金的郎官,还道是不疑盗取,不疑并不加辩,且措资代偿。未免矫情。嗣经同舍郎假满回来,仍将原金送还失主,失主大惭,忙向不疑谢过。不疑才说明意见,以为大众蒙谤,宁我受诬,于是众人都称不疑为长老。及不疑迁任中大夫,又有人讥他盗嫂无行,徒有美貌。不疑仍不与较,但自言我本无兄,从来也因从击吴楚得封塞侯,兼官卫尉,卫绾为相,不疑便超补御史大夫,两人都自守本分,不敢妄为。但欲要他治国平天下,却是相差得多呢!断煞两人。

  景帝又用宁成为中尉。宁成专尚严酷,比郅都还要辣手,曾做过济南都尉,人民疾首,并且居心操行,远不及郅都的忠清。偏景帝视为能吏,叫他主持刑政,正是嗜好不同,别具见解。看他诏令中语,如疑狱加谳,景帝中五年诏令。治狱务宽,后元年诏令。也说得仁至义尽,可惜是徒有虚文,言与行违,就是戒修职事,后一年诏令。诏劝农桑,禁采黄金珠玉,后三年诏令。亦未必臣民逖听,一道同风。可见景帝所为,远逊乃父,史家以文景并称,未免失实。不过与民休息,无甚纷更,还算有些守成规范。到了后三年孟春,猝然遇病,竟致崩逝,享寿四十有八,在位一十六年。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各二驷,吏二千石,各黄金二斤,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家,终身不复役使,作为景帝身后隆恩。

  太子彻嗣皇帝位,年甫十有六岁,就是好大喜功、比迹秦皇的汉武帝。回顾本书第一回。尊皇太后窦氏为太皇太后,皇后王氏为皇太后,上先帝庙号为孝景皇帝,奉葬阳陵。武帝未即位时,已娶长公主女陈阿娇为妃,此时尊为天子,当然立陈氏为皇后。金屋貯娇,好算如愿。又尊皇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连臧儿所生子田蚡田胜,亦予荣封。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臧儿改嫁田氏,已与王氏相绝,田氏二子怎得无功封侯?即此已见武帝不遵祖制。所有丞相御史等人,暂仍旧职,未几已将改年。向来新皇嗣统,应该就先帝崩后,改年称元,以后便按次递增,就使到了一百年,也没有再三改元等事。自文帝误信新埋平候日再中,乃有二次改元的创闻。见五十一回。景帝未知干盅,还要踵事增华,索性改元三次,史家因称为前元中元后元,作为区画。武帝即位一年,照例改元,本不足怪,惟后来且改元十余次,有司曲意献谀,谓改元宜应天瑞,当用瑞命纪元,选取名号,因此从武帝第一次改元为始,迭用年号相系。元年年号,叫作建元,这是在武帝元鼎三年时新作出来,由后追前,各系年号,后人依书编叙,就称武帝第一年为建元元年。看官须知年号开始,创自武帝,也是一种特别纪念,垂为成例呢。标明始事,应有之笔。

  武帝性喜读书,雅重文学,一经践祚,便颁下一道诏书,命丞相御史列侯郡守诸侯相等,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于是广川人董仲舒,菑川人公孙弘,会稽人严助,以及各处有名儒生,并皆被选,同时入都,差不多有百余人。武帝悉数召入,亲加策问,无非询及帝王治要。一班对策士子,统皆凝神细思,属笔成文,约莫有三五时,依次呈缴,陆续退出。武帝逐篇披览,无甚合意,及看到董仲舒一卷,乃是详论天人感应的道理,说得原原本本,计数千言。当即击节称赏,叹为奇文。原来仲舒少治《春秋》,颇有心得,景帝时已列名博士,下帷讲诵,目不窥园,又阅三年有余,功益精进。远近学子,俱奉为经师。至是诣阙对策,正好把生平学识,抒展出来,果然压倒群儒,特蒙知遇。武帝见他言未尽意。复加策问,至再至三。仲舒更迭详对,统是援据《春秋》,归本道学,世称为天人三策,传诵古今。小子无暇抄录,但记得最后一篇,尤关重要,乃是请武帝崇尚孔子,屏黜异言。大略说是:

  臣闻天者群物之祖,故遍复包含而无所殊。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无私。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故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夫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制度不节,是故古之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义,知仁义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乐循理然后谓之君子。臣又闻之:聚少成多,积小致巨,故圣人莫不以晻与暗字通。致明,以微致显。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言出于己,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之大者,君子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夫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谓之道。道者万世无敝,敝者道之失也。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者,救敝之术,当用此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授,而守一道,不待救也。由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大汉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夫古之天下,犹今之天下,共是天下,古大治而今远不逮,安所缪盩而陵夷若是,意者有所失于古之道与?有所诡于天之理与?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之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与天同意者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民日被朘削,濅以大穷,死且不避,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繁,而奸邪之所以不可胜者也。公仪子相鲁,至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之,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红读如工。夫皇皇求财利,尝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惟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言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者,祸患必至也。若居君子之位,当君子之行,则舍公仪休之相鲁,无可为者矣。且臣闻《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壹,法度可明,民乃知所从矣。

  这篇文字,最合武帝微意。武帝年少气盛,好高骛远,要想大做一番事业,振古烁今,可巧仲舒对策,首在兴学,次在求贤,最后进说大一统模范,请武帝崇正黜邪,规定一尊,正是武帝有志未逮,首思举行,所以深相契合,大加称赏。当下命仲舒为江都相,使佐江都王非。景帝子,见前。武帝既赏识仲舒,何不留为内用?丞相卫绾,闻得武帝嘉美仲舒,忙即迎合意旨,上了一本奏牍,说是各地所举贤良,或治申韩学,申商韩非。或好苏张言,无关盛治,反乱国政,应请一律罢归。武帝自然准奏,除公孙弘严助诸人,素通儒学外,并令归去,不得录用。卫绾还道揣摩中旨,可以希宠固荣,保全禄位,那知武帝并不见重,反因他拾人牙慧,格外鄙夷。不到数月,竟将卫绾罢免,改用窦婴为丞相。婴系窦太后侄儿,窦太后尝与景帝说及,欲令婴居相位。景帝谓婴沾沾自喜,量窄行轻,不合为相,所以终不见用。武帝也未尝定欲相婴,意中却拟重任田蚡,不过因蚡资望尚浅,恐人不服,并且婴是太皇太后的兄子,蚡乃皇太后的母弟,斟情酌理,亦应先婴后蚡,所以使婴代相,特命蚡为太尉。太尉一官,前时或设或废,惟周勃父子,两任太尉,及迁为丞相后,并将官职停罢。武帝复设此官,明明是位置田蚡起见。蚡虽曾学习书史,才识很是平常,只有性情乖巧,口才敏捷,乃是他的特长。自从武帝授为武安侯,他亦自知才具不足,广招宾佐,预为计画。入朝时乃滔滔奏对,议论动人,武帝堕入彀中,错疑他才能迈众,欲加大位。为此一误,遂惹出后来许多波澜,连窦婴也要被他排挤,断送性命,这且待后再表。

  且说窦婴田蚡,既握朝纲,揣知武帝好儒,也不得不访求名士,推重耆英。适御史大夫直不疑免官,遂同举代人赵绾继任,并又荐入兰陵人王臧,由武帝授为郎中令。赵王两人,既已受任,便拟仿照古制,请设明堂辟雍。武帝也有此意,叫他详考古制,采择施行,两人又同奏一本,说是臣师申公,稽古有素,应由特旨征召,邀令入议。这申公就是故楚遗臣,与白生同谏楚王,被罚司舂。见五十三回。及楚王戊兵败自焚,申公等自然免罪,各归原籍。申公鲁人,归家授徒,独重诗教,门下弟子,约千余人。赵绾王臧,俱向申公受诗,知师饱学,故特从推荐。武帝风闻申公重名,立即派遣使臣,用了安车蒲轮,束帛加璧,迎聘申公。

  申公已八十余岁,杜门不出,此次闻有朝使到来,只好出迎。朝使传述上意,赍交玉帛,申公见他礼意殷勤,不得不应召入都。既到长安,面见武帝,武帝见他道貌高古,格外加敬,当下传谕赐坐,访问治道,但听申公答说道:“为治不在多言,但视力行何如。”两语说完,便即住口。武帝待了半晌,仍不闻有他语,两语够了。暗思自己备着厚礼,迎他到来,难道叫他说此二语,便算了事,一时大失所望,遂不欲再加质问,但命他为大中大夫,暂居鲁邸,妥议明堂辟雍,及改历易服与巡狩封禅等礼仪。申公已料武帝少年喜事,行不顾言,所以开口提出二语,待他有问再答。嗣见武帝不复加询,也即起身拜谢,退出朝门。赵绾王臧,引申公至鲁邸,叩问明堂辟雍等古制,申公微笑无言。绾与臧虽未免诧异,但只道是远来辛苦,不便遽问,因此请师休息,慢慢儿的提议。那知宫廷里面,发生一大阻力,不但议事无成,还要闯出大祸,害得二人失职亡身,这真叫做冒昧进阶,自取祸殃哩。

  原来太皇太后窦氏,素好黄老,不悦儒术,尝召入博士辕固取示老子书。辕固尚儒绌老,猝然答说道:“这不过家人常言,无甚至理。”窦太后发怒道:“难道定要司空城旦书么?”固知太后语意,是讥儒教苛刻,比诸司空狱官,城旦刑法,因与私见不合,掉头自退。固本善辩,从前与黄生争论汤武,黄生主张放狱,固主张征诛,景帝颇袒固说;此番在窦太后前碰了钉子,还是不便力争,方才退出。那窦太后怒气未平,且因固不知谢过,欲加死罪,转思罪无可援,不如使他入圈击彘,俾彘咬死,省得费事。恶之欲其死,全是妇人私见。亏得景帝知悉,不忍固无端致死,特令左右借与利刃,方才将彘刺死。太后无词可说,只得罢休。但每闻儒生起用,往往从中阻挠,所以景帝在位十六年,始终不重用儒生。及武帝嗣位,窦太后闻他好儒,大为不然,复欲出来干预。武帝又不便违忤祖母,所有朝廷政议,都须随时请命。窦太后对着他事,却也听令施行,只有关系儒家法言,如明堂辟雍等种种制度,独批得一文不值,硬加阻止。冒冒失失的赵绾,一经探悉,便入奏武帝道:“古礼妇人不得预政,陛下已亲理万凡,不必事事请命东宫!”处人骨肉之间,怎得如此直率!武帝听了,默然不答。看官听说!绾所说的东宫二字,乃是指长乐宫,为太皇太后所居。长乐宫在汉都东面,故称东宫。诠释明白,免致阅者误会。自从绾有此一奏,竟被太皇太后闻知,非常震怒,立召武帝入内,责他误用匪人。且言绾既崇尚儒术,怎得离间亲属?这明明是导主不孝,应该重惩。武帝尚想替绾护辩,只说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并言赵绾多才,与王臧一同荐入,所以特加重任。窦太后不听犹可,听了此语,越觉怒不可遏,定要将绾臧下狱,婴蚡免官。武帝拗不过祖母,只好暂依训令,传旨出去,革去赵绾王臧官职,下吏论罪。拟俟窦太后怒解,再行释放。偏窦太后指二人为新垣平,非诛死不足示惩,累得武帝左右为难。那知绾与臧已拚一死,索性自杀了事。倒也清脱。小子有诗叹道:

  才经拜爵即遭灾,祸患都从富贵来;

  莫道文章憎命达,衒才便是杀身媒。

  绾臧既死,窦太后还要黜免窦婴田蚡。究竟婴蚡曾否免官,待至下回再表。

  武帝继文景之后,慨然有为,首重儒生,而董仲舒起承其乏,对策大廷,裒然举首。观其三策中语,持论纯正,不但非公孙弘辈可比,即贾长沙亦勿如也。武帝果有心鉴赏,应即留其补阙,胡为使之出相江都,是可知武帝之重儒,非真好儒也。第欲借儒生之词藻,以文致太平耳。申公老成有识,一经召问,即以力行为勉,譬如对症发药,先究病源,惜乎武帝之讳疾忌医,而未由针砭也。就令无窦太后之阻力,亦乌有济?董生去,串公归,而伪儒杂进,汉治不可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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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易》

韩非 〔先秦〕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

  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余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余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仉”;《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隤,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頯”,《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簠”,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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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书》

韩非 〔先秦〕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春秋传》所谓《三坟》、《五典》是也。前贤谓:皋、夔、稷、契有何书可读?理实未然。黄帝、颛顼之道在丹书,武王所以端絻东面而受于师尚父也。少皞氏之纪官,夫子所以见郯子而学焉也。孰谓无书可读哉?

  《吕氏春秋·序意》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不韦《十二纪》成于秦八年,岁在瞊滩,上古之书犹存,前圣传道之渊原犹可考也。

  《书大传》:《虞传》有《九共篇》,引书曰:“予辩下土,使民平平,使民无傲。”《殷传》有《帝告篇》,引书曰:“施章乃服,明上下。”岂伏生亦见古文逸篇邪?《大传》之《序》有“嘉禾揜诰”,今本阙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齐、梁之间,似孔壁中书残缺者。唐有三卷,徐邈注。郑渔仲谓:《书》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恐未然。

  汉初去圣未远,帝王遗书犹有存者。《贾谊书·修政语》引黄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颛顼曰:“至道不可过也,至义不可易也。功莫美于去恶而为善,罪莫大于去善而为恶。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缘善也;非恶恶而已也,恶缘恶也。吾日慎一日。”帝喾曰:“缘巧者之事而学为巧,行仁者之操而与为仁也,故节仁之器以修其财,而身专其美矣。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故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尽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见谓忠焉;吾尽吾敬以接吾敌,故见谓信焉;吾尽吾敬以使吾下,故见谓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诸侯会,则问于诸侯曰:“诸侯以寡人为骄乎?”朔日朝,则问于士曰:“诸大夫以寡人为汰乎?”又曰:“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劝也。”汤曰:“学圣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静思而独居,譬其若火。舍学圣之道而静居独思,譬其若去日之明于庭而就火之光于室也,可以小见而不可以大知。得贤而举之,得贤而与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举之,得不肖而与之,譬其若下渊乎!是以明君慎其举,而君子慎与。”又曰:“药食尝于卑,然后至于贵;药言献于贵,然后闻于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积道者以信,树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问粥子,武王问王子旦、师尚父。《淮南·人间训》引《尧戒》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迹于山而迹于垤。”此帝王大训之存于汉者。若高帝能除挟书之律,萧相国能收秦博士官之书,则倚相所读者必不坠矣。幸而绪言尚在,知者鲜焉,好古之士盍玩绎于斯?

  墨子南使卫,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七十二士,相天下犹如此,吾安敢废此也?”今本阙。《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大训在西序,读书百篇,谓此类也。

  《释文序录》云:“《尚书》之字,本为隶古。既是隶写古文,则不全为古字。今宋、齐旧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盖亦无几。穿凿之徒,务欲立异,依傍字部,改变经文。”然则今所传《古文尚书》,未必皆孔安国之本。宋景文《笔记》云:“杨备得《古文尚书释文》,读之大喜,书讯刺字皆用古文。”按《国史艺文志》唐孝明写以今字,藏其旧本。开宝五年,别定《今文音义》。咸平二年,孙奭请摹印《古文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今亦不传。然汉至唐所谓古文者,孔安国以隶存古,非科斗书也。今有《古文尚书》,吕微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书》并《释文》,今本岂忠恕所定欤?宣和六年,诏《洪范》复从旧文,以“陂”为“颇”,然监本未尝复旧也。

  吴才老《书裨传·考异》云:“伏氏口传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有文异而义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定”作“正”,开元误作“定”。晁景迂云。“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记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作“来始滑”,《汉书》作“七始咏”。“忽”又或作“曶”郑康成曰:“笏也。”《大传·大诰》曰:“民仪有十夫。”王莽作《大诰》曰:“民献仪九万夫。”盖本于此。又《康诰》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俊德。”今无“俊”字。《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汉历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岁。“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注读为“梁瘖”。《汉五行志》作“涼阴”,《大传》作“梁闇”。“予若观火”,《周礼注》谓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微子》“我其发出狂”,《史记·宋世家》“狂”作“往”,注引郑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难谌”,《王莽传》作“天应棐谌。”“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郑氏注:“宽容覆载谓之晏。”冯衍《显志赋》:“思唐虞之晏晏。”第五伦上疏:“体晏晏之姿。”《无逸》“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石经》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汉杜钦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寿。”“费誓”,《说文》作“[北米]誓”,《史记》作“肹”,《大传》作“鲜”。“度作刑以诘四方”,《周礼注》云:“度作详刑。”“哀矜折狱”,《汉·于定国传》作“哀鳏哲狱”。《大传》:“哀矜哲狱。”“折民惟刑”,《汉刑法志》作“悊民”。“天齐于民,俾我一日”,杨赐封事作“假我一日”。赐通桓君章句,即欧阳《尚书》。刘恺引“上刑挟轻,下刑挟重。”《说文》“顾畏于民嵒”,多言也。尼辄切。

  《书》始二《典》,犹《诗》之首二《南》;取费、秦之《誓》,犹《诗》之有《鲁颂》。

  《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则伏生不以是为《虞书》。

  《夏小正》、《月令》、《时训》详矣,而《尧典》命羲和以数十言尽之;《天官书》、《天文志》详矣,而《舜典》玑衡以一言尽之。叙事当以《书》为法。《尧典》以日中、宵中为春秋之别,《月令》两言日夜分,无春秋之异。

  《尧典》日月星辰,孔注谓: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益稷》日月星辰,谓日、月、星为三辰。五礼一也,孔注于《舜典》,以为吉、凶、宾、军、嘉;于《皋陶谟》,则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

 

  《史记索隐》云:“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孔安国强读为‘讹’字,虽训化,解释纡回。”今《史记》作“南讹”。

  《周礼注》引《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谷。”虞翻云:“郑玄所注《尚书》,古篆‘丣’字,反以为‘昧’。古大篆‘丣’字,读当为‘柳’。古‘柳’、‘丣’同字,而以为‘昧’。”裴松之谓:翻言为然。

  宅嵎夷,《释文》云:“《尚书考灵耀》及《史记》作‘禺铁’。”今按《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嵎夷既略”,《索隐》云:“《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并作‘禺铁’。”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岳,孔注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按《周语》太子晋曰:“共之从孙四岳,佐禹胙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左传》许,大岳之胤也⑤。杜氏注谓大岳,神农之后,尧四岳也。当从《周语》之说。迂斋云:“申、吕、齐、许皆四岳之后。尧让许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从,孔安国《传》本于《左氏》,程子《解》本于《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妇、朋友,天叙有典而遗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谓: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侧陋之人,顾居其上,此凶乱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恶显而舜诛之。韩非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此可以证程子之说。韩非谓尧诛共、鲧,非也。

  范蜀公《正书》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赎也,贼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宫、大辟也。”《皇王大纪》之说本诸此,而以墨、劓、剕、宫、大辟为贼刑之科目。

  《书序》帝厘下土方,设居方,《释文》云:“一读至‘方’字绝句。”《商颂》“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绝句,云《楚辞·天问》“禹降省下土方”,盖用此语。然《书序》已有此读矣。

  郑康成读《舜典》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

  《大禹谟》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辞。心者治之本,心斯须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载心,秋月照寒水”,于此见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举曰“元”、曰“恺”,吉德之实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议论相传,气脉相续。在春秋时谓之善人,在西汉时谓之长者。惟吉则仁,所谓元者善之长,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无虞,絜斋解云:“治安之时,危乱之萌已兆。汉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后生成帝,新都篡汉已兆于极盛之日矣。无虞岂可不儆戒?愚谓匈奴衰而女戎兴,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历山之时,祗见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见父之为顽,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尝有过而惟见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师之后,诞敷文德,无异负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满损谦益,捷于影响,人心岂可以自满哉?愚谓仲虺之诰成汤,召公之训武王,戒其满而自矜也。齐桓服楚,魏武得荆州,唐庄宗取汴,皆以满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尽天理而无人欲,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钦厥止,去人欲而复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书》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郑康成注周礼谓: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二礼之说自相背驰。鲁秉周礼,周、鲁之礼其有异乎?

  《古文尚书》及《说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轩曰:“黺[黹米]黼黻,当各为一物。‘璪’当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为‘璪’之状而以火旁饰之,火因物而后见耳。《考工记》谓火以圜,得非指璪火为一物乎?郑司农谓为圜形似火,此为近之。希冕,谓黺[黹米]黼黻皆从‘黹’,同谓之‘希冕’。陆德明‘希’与‘黹’同,盖有由来也。”

  鸟兽跄跄,马融以为笋虡,《七经小传》用其说。《书裨传》以“凤凰来仪”为箫声之和,艾轩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箫”,《左氏》曰:“韶箾,舜乐名也。”诸儒误以箫管解之。

  《说文》“奡,嫚也”,引《虞书》“若丹朱、奡”、《论语》“奡荡舟”。按《书》有“罔水行舟”之语,则“奡荡舟”者,恐即谓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盖卫包所改,当从古。

  若稽古,称尧、舜、禹三圣而皋陶与焉。舜以天下逊禹,禹独推皋陶。孟子论道之正传,亦曰:“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子夏亦云:“舜举皋陶,观于谟而见皋陶之学之粹也。”

  蛮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余;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渊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为大理。”此犹夔一足之说也。皋陶陈谟赓歌谓之喑可乎?司马公诗云:“法官由来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索隐》云:“《尚书》谓之‘伯益’。”而《陈杞世家》谓:伯翳之后,封为秦,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则“伯翳”非“伯益”矣。《水经注》偃师九山有百虫将军,《显灵碑》云:“将军姓伊氏,讳益,字隤敳,帝高阳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黄度文叔《书说》“益”即“隤敳”,本于此。

  《郑语》史伯曰:“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注谓:四岳之族。《大戴礼·诰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记·历书》引之而其文小异,“虞夏之历”为“昔在古历”,“百草权舆,瑞雉无释”为“百草奋兴,秭鳺先滜。”

  《吕氏春秋》云:“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吕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语》尧育重黎之后,重黎举夔见于此。

  汉董贤册文,言“允执其中”,萧咸谓:此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笔之于史矣。而固纪窦宪之功曰:“纳于大麓,惟清缉熙。”其谀甚于董贤之册。当宪气焰方张,有议欲拜之伏称万岁者,微韩棱正色,则无君之恶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无忌惮也。倪正父驳“昆命元龟”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谟》以相克为次,《洪范》以生数为次。五德,邹衍以相胜为义,刘向以相生为义。

  柔而立,无立为懦。柔惠且直,不直为谄。柔嘉维则,失其则非嘉也。

  《贾谊书·君道篇》引《书》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远;人皆有之,舜独以之。”此《逸书》也。

  《禹贡释文》:《周公职录》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隋、唐志》无此书,《太平御览》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录》有此三句。夹漈《通志·艺文略》:《周公城名录》一卷。“城”、“职”字相似,恐传写之误。《世说注》云:“推《周公城录》,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抱朴子·内篇·登涉》引《周公城名录》。

  《大传》曰:“歌大化、大训、六府、九原而夏道兴。”注谓: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谓“九叙惟歌”,“九德之歌”,于此犹可考。

  《说文》引《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盖《虞书》说也。

  豫州,荥波既猪,古文云:“荥嶓既都。”《职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郑注云:“‘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贾公彦疏云:“《禹贡》有播水无波。”然则《汉、唐书》本皆作“荥播”也。《史记·夏本纪》作“播”,音“波”。

  《史记》引《禹贡》二百里任国,《书》男邦,孔注: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为任。注:任,充也,男服之义,男亦任也。“男”、“任”二字盖通用。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东坡《书传》云:“吴王夫差阙沟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时则无之。”愚按:吴之通水有二焉:《左氏传·哀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注云:“今广陵韩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吴语》夫差起师北征,阙为深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以会晋公午于黄池。《左氏传·哀十三年》会黄池,注云:“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东注,弱水独西,故《洪范》弱为六极。弱与柔异,柔如汉文帝,弱如元帝。

  过九江至于东陵,曾彦和谓:东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记正义》岳州有巴陵,盖是东陵。曾说本此。

  “朔南暨”为句,下云“声教讫于四海”。《史记注》本如此。

  《说苑》子贡曰:“禹与有扈氏战,三陈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请服。”《庄子》谓“禹攻有扈,国为虚厉”,皆与《书》异。《楚辞·天问》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毙于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吕氏春秋》曰:“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泽而不胜,六卿请复之,夏后相曰:‘不可。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于是乎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饬,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谓:伐扈战甘者,夏后启也,误以为相。然其事可以补《夏书》之阙。

  《甘誓》予则孥戮汝,《孔传》谓“辱及汝子”,《王莽传》作“奴”,颜注谓:“戮之以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岂及子之谓乎?

  蔡邕《铭论》:殷汤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训。蔡氏自“予视天下”以后,谓“予”,五子自称也,然“予临兆民”之语,恐非五子自称。

  《周语》单穆公引《夏书》曰:“关石和均,王府则有。”韦昭注云:“《逸书》也。关,门关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赋调均,则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关,衡也。”时未见古文,故云《逸书》。左思《魏都赋》关石之所和钧,财赋之所厎慎,盖亦用韦说。李善引贾逵《国语注》曰:“关,通也。”孔安国谓“金铁曰石”,未详。

  《左氏传》夏有观、扈,汉东郡有畔观县。今开德府观城。《楚语》士亹曰:“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启有五观,汤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韦昭注谓:五观,启子,太康昆弟也。观,洛汭之地。《书序》曰:“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水经注》亦云:“太康弟曰五观。”愚谓: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岂朱、均、管、蔡之比?韦氏说非也。

  《史记》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索隐》云:“一作俈。从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岂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见之乎!后有补《汤征》者,盖未之考。

  辰弗集于房,《大衍历议》云:“《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按《皇极经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与《历》不同。

  君子之去留,国之存亡系焉,故《夏书》终于《汝鸠》、《汝方》,《商书》终于《微子》。《汤誓》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国以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云者,权以胁之,使勿犯。《酒诰》予其杀,安国以为择罪重者而杀之。吕居仁谓:安国能明圣人未尽之意,实有大功于圣人者。

  郑康成注《禹贡》九河云:“齐桓公塞之,同为一。”《诗正义》云:“不知所出何书。”愚按:《书正义》引《春秋纬宝乾图》云:“移河为界,在齐吕,填阏八流以自广。”郑盖据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齐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为也。”

  郑康成《书》注,间见于疏义,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师,孔注皆所不及。

  《吕氏春秋》引《夏书》曰:“天子之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又曰:“仲虺有言曰:‘诸侯之德,能自为取师者王,能自为取友者存。其所择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其舛异如此。

  《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汤诰》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诚之始也,《说命》言学之始也。皆见于《商书》。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先圣王之传恭也。亦见于《商颂》,孔子之传有自来矣。

  孟子云:“伊尹、莱朱。”注:莱朱,亦汤贤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传》曰:“仲虺居薛,为汤左相。”是则伊尹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为汤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详所据。

  孔安国谓汤始改正朔,郑康成谓自古改正朔。叶少蕴云:“《甘誓》已言三正,则子、丑、寅迭以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颖谓:革正之事,古未尝有,盖始于汤,而武王因之。

  《汉律历志》引《伊训》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说者谓祀先王于方明。朱文公曰:“‘方’当作‘乃’,即所谓‘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郑康成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圯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上篇是盘庚为臣时事,中篇、下篇是盘庚为君时事。”《正义》以为谬妄,《书裨传》云:“郑大儒必有所据而言。”

  《书序》祖乙圯于耿,孔氏注云:“圯于相,迁于耿。”《殷本纪》谓祖乙迁于邢。《皇极经世》祖乙践位,圯于耿,徙居邢,盖从《史记》。以《书序》考之,孔氏以“圯于耿”为“圯于相”,恐未通。苏氏《书传》云:“祖乙圯于耿,盘庚不得不迁。”以《经世》、《纪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践位,后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而后盘庚立。祖乙曾孙。盘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践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谓民荡析离居,因耿之圯,不应如是之久也。当阙所疑。

  盘庚之迁也,曰:“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消息盈虚之运,哲王其知之矣。唐朱朴议迁都以观天地兴衰为言,谓:关中文物,奢侈皆极焉,已盛而衰,难可兴矣,而以襄、邓为建都极选。陈同父上书孝庙,亦谓:钱塘山川之气,发泄无余,而以荆、襄为进取之机。其言与朴略同。朴不足道也,岂亦有闻于气运之说乎?

  《大传》引《盘庚》“若德明哉!汤任父言卑应言”,皆古文所无。

  《论语》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孔安国注云:“《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疏云:“《尚书·汤誓》无此文,而《汤诰》有之,又与此小异。唯《墨子》引《汤誓》,其辞与此正同。”

  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汉。昭烈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盖得此意。

  桑穀之祥,大戊问伊陟,《韩诗外传》以为“穀生汤之廷,三日而大拱,汤问伊尹”,误也;《汉·五行志》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怠于政事,故桑穀之异见”,又误也;《书大传》谓“武丁之时,先王道亏,刑罚犯,桑穀俱生于朝,武丁问诸祖己”,刘向盖袭《大传》之误。

  说筑傅岩之野,吴氏《裨传》、蔡氏《集传》以筑为居。愚按:《孟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当从古注。傅岩在陕州平陆县北。

  《鲁语》展禽曰:“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孔丛子》引《书》曰:“维高宗报上甲微。”盖《逸书》也。

  学立志而后成,逊志而后得。立志,刚也;逊志,柔也。

  西伯戡黎,孔注云:“文王貌虽事纣,内秉王心。”岂知文王之心哉!文王之德之纯,心与貌异乎?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商都朝歌,黎在上党壶关,乃河朔险要之地。朝歌之西境,密迩王畿,黎亡则商震矣。故武王渡孟津,莫之或御。周以商墟封卫,狄人迫逐黎侯,卫为方伯连率,不能救,而《式微》、《旄丘》之诗作。唇亡齿寒,卫终为狄所灭。卫之亡,犹商之亡也。秦拔上党而韩、赵危,唐平泽潞而三镇服,形势其可忽哉!

  《泰誓》古文作《大誓》,孔氏注:“大会以誓众。”晁氏曰:“开元间,卫包定今文,始作‘泰’。”或以交泰为说,真燕书哉!或说谓新经以“泰”为“否泰”之“泰”,纣时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武王大会诸侯往伐,以倾纣之否。非经意也。《大誓》与《大诰》同。音“泰”者非。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安国注《论语》,言“虽有管、蔡为周亲,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与注《尚书》异。《书传》云:“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朱文公《集注》从《书传》。

  《论语释文》:予有乱十人。《左传》叔孙穆子亦曰:“武王有乱十人。”刘原父谓:子无臣母之理,妇人盖邑姜。然本无“臣”字,旧说不必改。

  《左氏传》云:“太伯不从。”《楚辞·天问》云:“叔旦不嘉。”与夷、齐之心一也。此武所以未尽善。

  《武成》式商容闾,《正义》引《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见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当敌将众,威怒自倍;见利即前,不顾其后。故君子临众,果于进退。’见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贼。是非天子,则周之相国也。故圣人临众知之。’见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圣人为海内讨恶,见恶不怒,见善不喜,颜色相副,是以知之。’”愚按:《韩诗外传》云:“商容尝执羽龠,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及武王克殷,立为天子,欲以为三公。商容辞曰:‘吾尝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愚也;不争而隐,无勇也。愚且无勇,不足以备乎三公。’固辞不受命。君子闻之曰:‘商容可谓内省而不诬能矣。君子哉!去素餐远矣。’”《史记》燕王《遗乐间书》曰:“纣之时,商容不达,身祗辱焉,以冀其变。”《乐记》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郑注乃谓: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盖康成不见古文《武成》,故以容为礼乐。张良云:“武王入殷,表商容闾。”《史记·周纪》云:“表商容之闾。”皆与《书》合。

  颜师古《刊谬正俗》云:“《武成序》往伐归獸,当依‘兽’字。《费誓序》东郊不[门艸],案《说文》及《古今字诂》,[门艸],古‘辟’字,辟训开,故孔氏释云:‘东郊不开。’不得径读‘辟’为‘开’。”愚按:《古文尚书》,师古之说是也。虞翻谓“分北三苗”,“北”古“别”字。

  《大传·洪范》曰:“不叶于极,不丽于咎,毋侮矜寡,而畏高明。”《史记·宋世家》亦云:“毋侮鳏寡。”

  《周礼·大卜注》引《洪范》曰雨,曰济,曰圛,曰蟊,曰克,《诗》“齐子岂弟”笺:《古文尚书》以“弟”为“圛”。《正义》云:“《洪范稽疑》论卜兆有五,‘曰圛’注云:‘圛者,色泽光明。’盖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贾逵以今文校之,定以为‘圛’。郑依贾氏所奏。”《说文》引《书》“圛圛升云,半有半无”,今按“圛”即《洪范》“曰驿”,其下乃注文。《古文尚书》曰塗,曰圛,与《周礼注》同。

  《诗》“或圣或否,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庄子》“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备”,皆为《洪范》之学。

  曾子固奏疏曰:“《洪范》所以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而要其所以为始者,思也。《大学》所以诚意正心修身治其国家天下,而要其所以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于心而已。得之于心者,其术非他,学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于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学而积之,至于从心不逾矩,岂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韩非》谓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盖述《洪范》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讨有罪,故无作好恶。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故无作聪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权,故惟辟作福威。

  司马彪注《庄子》云:“箕子名胥余。”《史记正义》:《尸子》云。

  巢伯来朝,注云:“南方之远国。”《正义》谓“南巢”,李杞解曰:“成汤放桀于南巢,巢人纳之。意者终商之世,义不朝商乎?诚如是,亦足以见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兴,于是巢始来朝。”其说美矣,然无所据。

  金縢之书,其异说有二焉:《鲁世家》云:“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梅福传》云:“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此皆《尚书大传》之说,盖伏生不见古文故也。《蒙恬传》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乃书而藏之记府。及王能治国,有贼臣言周公欲为乱,周公走而奔于楚。成王观于记府,得周公沉书,乃流涕曰:‘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此又以武王有疾为成王。《索隐》曰:“不知出何书?”《鲁世家》亦与《恬传》同。谯周云:“秦既燔书,时人欲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轩曰:“至诚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辞,则不无妄传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谓:当从郑氏,以“辟”为“避”。

  《武成》惟九年大统未集,《通鉴外纪》引《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帝王世纪》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周书·文传》:文王受命九年,时惟暮春,在镐召太子发。按《史记》秦惠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汲冢纪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或有因于古也。

  文公赏雍季以义而不以谋,襄子赏高共以礼而不以功,故曰“崇德报功”。

  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史记》以“丕”为“负”,《索隐》引郑玄曰:“‘丕’读曰‘负’。”隗嚣《移檄》曰:“庶无负子之责。”盖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责”,如《史传》中“责其侍子”之“责”,盖云“上帝责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史记》以“归”为“馈”。二字通用,见《论语》。

  三监,孔氏谓管、蔡、商。《汉·地理志》:殷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唯郑康成以三监为管、蔡、霍。苏氏从孔说,林氏、蔡氏从郑说。三亳,孔氏谓亳人之归文王者三所,为之立监。康成云:“汤旧都之民,服文王者分为三邑:其长居险,故言阪尹,盖东成皋,南盝辕,西降谷也。”皇甫谧以蒙为北亳,穀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林氏从郑说,吕氏从皇甫说。《诗谱》以三叔为三监。孙毓云:“三监当有霍叔,郑义为长。”

  “民献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贤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独鲁两生也。

  《周书·作雒》曰:“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注云:“东谓卫、殷、邶、鄘。”《诗谱》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康叔宇于殷,即卫也。注以殷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东,故曰东征。邶、鄘、卫皆东也。《康诰》曰:“在兹东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欤?《顾命》有南宫毛。

  《法言》谓:《酒诰》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诰》古今文皆有之,岂扬子未之见欤?《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而《大传》引《酒诰》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无此句,岂即脱简欤?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荆公以“违”、“保”、“辟”绝句,朱文公以为夐出诸儒之表。《洛诰》复子明辟,荆公谓:周公得卜,复命于成王也。汉儒“居摄还政”之说,于是一洗矣。山谷云:“荆公六艺学,妙处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无隐。”张氏以为此告者之词云尔。劝汝执而尽杀之也,汝当思之曰:“是商之诸臣,化纣为淫湎者,而可遽杀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于罪,是亦我杀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杀之词,奈何以为劝哉!”愚谓:此说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不特诸侯为然,周公作《皇门》之书曰:“维其有大门宗子,茂扬肃德,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咸献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报职用休,俾嗣在王家,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然则王室之不坏,繄大门宗子是赖。自封建之法废,国如木之无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学,内有师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训。国子之贤者,命之导训诸侯,若鲁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镇靖者修之,若晋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后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国有与立矣。

  商之泽深矣,周既翦商,历三纪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书》,《梓材》谓之“迷民”,《召诰》谓之“雠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盖皆商之忠臣义士也。至《毕命》始谓之“顽民”,然犹曰:“邦之安危,惟兹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删《诗》,存邶、鄘于《风》,系商于《颂》。吁,商之泽深矣。

  《召诰正义》引《周书·月令》云:“三日粤朏。”《汉·律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颜注:谓说月之光采。愚以《书正义》考之,“采”字疑当作“令”。

  娄敬曰:“成王即位,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吕氏春秋》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无中土乎!使予有罪,则四方伐之,无难得也。’”三说大意略同。

  周公为师,召公为保。郑康成不见《周官》之篇,以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师氏、保氏注》亦引《书叙》云:“圣贤兼此官。”《礼记·文王世子注》谓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两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传》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当以“散宜”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古今文之异如此。

  《无逸》,《大传》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辞,其义尤切。

  《无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国,以在位言;《吕刑》穆王享国百年,以寿数言。

  祖甲,孔安国、王肃云:“汤孙太甲也。”马融、郑玄云:“武丁子帝甲也。”《书正义》以郑为妄。《史记正义》按帝王年代,历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说是。王肃云:“先中宗,后祖甲,先盛德,后有过。”蔡氏《书传》从郑说,谓非太甲。按邵子《经世书》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历年皆与《书》合,亦不以太甲为祖甲。

  《无逸》多言不敢,《孝经》亦多言不敢,尧、舜之兢业,曾子之战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与我一;自作元命,我与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顾畏于民碞,天之监临常在目。”故曰:“顾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司马公曰:“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愚谓:汉宣帝综核名实,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细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绹之佞,明于小而闇于大也。故尧、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务。

  观蔡仲之命,知周所以兴;观中山靖王之对,知汉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汉惩七国之难,抑损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国之兴亡决焉。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仪礼疏》。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先儒谓:成王失言。盖将顺其美,善则称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顺”之一字,其弊为谀。有善归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为良显乎?闇愎之君,诵斯言则归过,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称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诚以待士,则栾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贤以及民,则田单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论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与晏子之论齐,子思之论卫,一也。西汉之亡,亦以群臣同声,故曰:“庶言同则绎。”

  《周官》“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后封建定。柳子谓天子不得变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儒以为礼之变,苏氏以为失礼。朱文公谓: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即位行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也。蔡氏《书传》取苏氏而不用文公之说。愚观孝宗初上太上帝后尊号,有欲俟钦宗服除奉册者,林黄中议:唐宪宗上顺宗册,在德宗服中,谓行礼无害,第备乐而不作可也。刘韶美议曰:“唐自武德以来,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后,谓之无服。群臣上尊号,亦多在即位之年。与本朝事体大相远也。”观韶美之言,则文公《语录》所云“汉唐册礼”,乃一时答问,未为定说也。

  《史记·周纪》: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书序》缺“公”字。

  《毕命》一篇,以风俗为本。殷民既化,其效见于东迁之后,盟向之民不肯归郑,阳樊之民不肯从晋。及其末也,周民东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贾至议取士,以安史之乱为鉴,谓: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盖国之存亡在风俗。四维不张而秦历促,耻尚失所而晋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兴也,商民后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卫风先变,一日移之而有余。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孟子求放心之说也。“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说也。

  卫石碏以义厉一国,而宁、蘧之类萃焉;晋赵衰以逊化一国,而知、范之贤继焉。故曰:“树之风声。”

  齐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远矣;鲁宗人之守礼,周、孔之泽深矣。故曰:“惟德惟义,时乃大训。”

  皇帝,始见于《吕刑》。赵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问下民。”无“皇”字。然岐以“帝”为“天”,则非。

  兵以恭行天罚,谓之天吏。刑以具严天威,谓之天牧。

  《中说》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云:“《元命包》,《易书》也。”愚按:《春秋纬》有《元命包》,《易书》有《元包》。薛收盖谓“自作元命”,其言见于《吕刑》,阮注误矣。

  张子韶《书说》于《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厉激发,读之使人愤慨,其有感于靖康之变乎?胡文定《春秋传》于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诗传》,其说《王风·扬之水》,亦然。

  子夏问金革之事无辟,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郑注云:“有徐戎作难,丧,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后世起复者,皆以伯禽藉口。尝考《书·多方》王来自奄,孔注云:“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鲁世家》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并兴,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北米],作《[北米]誓》。据此则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没之时,非居丧即戎也。《左传》“殽之役,晋始墨”,若伯禽行之,则晋不言“始”矣。记《礼》之言,恐非谓《费誓》也。

  魏觞诸侯于范台,鲁共公举觞择言,以酒、味、色、台池为戒。汉高帝围鲁,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周公、伯禽之化,历战国秦、楚,犹一日也。

  周益公谓:《文苑英华》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愚按:《汉书》韦孟谏诗,颜师古注引《秦誓》:虽则员然。古文作“员”。

  《文心雕龙》云:“《书》摽七观。”孔子曰:“《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诚,《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见《大传》。《孔丛子》云:“《帝典》观美,《大禹谟》、《禹贡》观事,《皋陶谟》、《益稷》观政,《泰誓》观义。”此其略略异者。

  春秋时,郤缺之言“九功《九歌》”,穆姜之言“元亨利贞”,子服惠伯之言“黄裳元吉”,叔向之言“《昊天有成命》”,单穆公之言“《旱鹿》”,叔孙穆子之言“《鹿鸣》之三”,成鱄之言“《皇矣》之《雅》”,闵马父之言“商《那》之《颂》”,左史倚相之言“《懿》戒”,观射父之言“重、黎”,白公子张之言“《说命》”,其有功于经学,在汉儒训故之先。盖自迟任、史佚以来,统绪相承,气脉未尝绝也。

  《颜氏家训》云:《王粲集》中难郑玄《尚书》事,今仅见于唐元行冲《释疑》。王粲曰:“世称伊、雒以东,淮、汉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阙,郑氏道备,粲窃嗟怪,因求所学,得《尚书注》。退思其意,意皆尽矣,所疑犹未谕焉,凡有二篇。”《馆阁书目》:粲集八卷,诗赋论议垂六十篇。

  官师相规,注谓:官众。《左传》官师从单靖公,注:天子官师,非卿也。《汉·贾谊传》官师小吏,注云:“一官之长。”愚谓:汉注得之。周官皆有师。

  王景文谓:“文章根本在《六经》”,张安国欲记《考古图》,曰:“宜用《顾命》。”游庐山序所历,曰:“当用《禹贡》。”

  伊尹之始终,《书序》备矣。陆士衡《豪士赋序》伊生抱明,允以婴戮,盖惑于《汲冢纪年》之妄说也。皇甫谧云:“伊尹百有余岁。”应劭云:“周公年九十九。”王充《论衡》云:“召公百八十。”故赵岐注《孟子》云:“寿若召公。”

  《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注:商汤所制法也。三百,商之刑。三千,周之刑。其繁简可见。

  《周礼·大司马注》引《书》曰:“前师乃鼓譟。”疏谓:《书传》说武王伐纣时事。《二礼疏》引《书传·略说》,皆书“《大传》”也。

  《洪范》五者来备,《史记》云:“五是来备。”荀爽谓之“五韪”,李云谓之“五氏”,传习之差如此,近于郢书燕说矣。

  土气为风,水气为雨。箕属东方木,克土,土为妃,故好风。毕属西方金,克木,木为妃,故好雨。此郑康成说也。吴仁杰谓:《易》以坎为水,北方之卦。又曰“雨以润之”,则雨属水。《汉志》:轸星亦好雨。

  五福不言贵而言富,先王之制。贵者始富,贱者不富也。

  赵岐注《孟子》,不见古文,以“其助上帝宠之”断句。又“我武惟扬”,注云:“古《尚书》百二十篇之时《太誓》也。”又“帝使其子九男二女”,注云:“《尧典》曰‘釐降二女’,不见九男,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尧典》及《逸书》所载。”又“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谓皆逸篇之辞。又引《书》:禹拜谠言。

  葛伯仇饷,非《孟子》详述其事,则异说不胜其繁矣。孟子之时,古书犹可考,今有不可强通者。

  《易乾凿度》曰:“《易》之帝乙为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帝乙,汤玄孙之孙也。按《史记》汤至帝乙二十九王,谓六世王,未详。唐陈正节曰:“殷自成汤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谓十二君,亦未详。

  林少颖《书说》至《洛诰》而终,吕成公《书说》自《洛诰》而始。朱文公曰:“苏氏伤于简,林氏伤于繁,王氏伤于凿,吕氏伤于巧,然其间尽有好处。”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泰之极,则城复于隍;既济之极,则濡其首。不于其未,而于其极,则无及矣。

  伊尹以辩言乱政戒其君,盘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利口,其敝久矣。邵子曰:“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天下将乱,则人必尚言。”周公训成王,勿以憸人,所以反商之敝也。张释之谏文帝,超迁啬夫,所以监秦之失也。《周官》曰:“无以利口。”《冏命》曰:“无以巧言。”此周之家法。将相功臣,少文多质;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此汉之家法。

  恭在貌,敬在心,《书正义》之说也。中心为忠,如心为恕,《诗、春秋正义》之说也。

  尧、舜之世,名臣止任一事;仲尼之门,高第皆为一科。故曰:“无求备于一夫。”

  强恕而行,忍也,原宪之克伐怨欲,不行焉也。一视同仁,容也,颜子之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也。忍言事,容言德。习忍则至于容。

  式和民则,顺帝之则,有物有则,动作、礼义、威仪之则,皆天理之自然,有一定之成法。圣贤传心之学,唯一“则”字。

  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故民生在勤则不匮。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故君子能劳则有继。

  乃命三后,先儒曰:“人心不正,则入于夷狄禽兽,虽有土不得而居,虽有谷不得而食,故先伯夷而后及禹、稷。”此说得孔子“去食”、孟子“正人心”之意。《小雅》尽废,其祸烈于洚水。四维不张,其害憯于阻饥。

  《周礼·司刑》五刑之属二千五百,穆王虽多五百章,而轻刑增,重刑减。班固以《周礼》为中典,《甫刑》为重典,非也。

  舜、皋陶曰“钦”、曰“中”,苏公曰“敬”、曰“中”,此心法之要也。《吕刑》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所谓“惟克天德”,在此二字。

  禹有典则贻厥子孙,而有盘游无度者;汤以义礼垂裕后昆,而有颠覆典刑者。是以知嗣德之难也。宋武帝留葛灯笼、麻蝇拂于阴室;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篦于寝宫。作法于俭,其敝犹侈,况以侈示后乎!

  因岱柴而封禅,因时巡而逸游,因《洛书》而崇饰符瑞,因建极而杂糅正邪,因享多仪而立享上之说。塞忠谏,谓之浮言;锢君子,谓之朋比。惨礉少恩,曰威克厥爱;违众妄动,曰惟克果断。其甚焉者,丕之夺汉,托之舜、禹;衍之篡齐,托之汤、武。邵陵海西之废,托之伊尹;新都之摄,临湖之变,托之周公。侮圣言以文奸慝,岂经之过哉!

  苏绰《大诰》近于莽矣,《太玄》所谓童牛角马,不今不古者欤?苏威《五教》,绰之遗风也。

  《史记·秦纪》:缪公三十三年,败于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于军。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书序》云:“败崤归,作《誓》。”与《史》不同。邵子谓:修夫圣者,秦穆之谓也。穆公是霸者第一,悔过自誓之言,几于王道。此圣人所以录于书末。

  《大传》太子年十八曰“孟侯”,于四方诸侯来朝,迎于郊者,问其所不知。唐《册太子文》云:“尽谦恭于齿胄,审方俗于迎郊。”愚谓:孟侯见《康诰》,谓诸侯之长,盖方伯也。《大传》说非。

  《汉·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简书在晋咸宁五年,而两汉已有《周书》矣。太史公引“克殷度邑”,郑康成注《周礼》云:“《周书·王会》备焉。”注《仪礼》云:“《周书》北唐以闾。”许叔重《说文》引《逸周书》“大翰若翚雉”,又引“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皆在汉世。杜元凯解《左传》时,汲冢书未出也,“千里百县”、“辔之柔矣”,皆以《周书》为据,则此书非始出于汲冢也。按《晋·束皙传》:太康二年,汲郡得竹书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书》。纪云:“咸宁五年,《左传后序》云太康元年。当考。”《左传正义》引王隐《晋书》云:“竹书七十五卷,六十八卷有名题,七卷不可名题。”其目录亦无《周书》。然则系《周书》于汲冢,其误明矣。

  《书大传》载四海、河江、五湖、钜野、钜定、济中、孟诸、隆谷、大都之贡物,此禹时也。《周书》载伊尹为四方献令,此汤时也。《王会》载八方会同,各以其职来献。自稷慎以下,其贽物二十一;自义渠以下,其贽物二十;自高夷以下,其贽物十四;自权扶以下,其贽物九。此成王时也。愚谓:《旅獒》之训曰:“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珍异之贡。”恐非三代之制。

  《王会》曰:“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唐公、虞公,《乐记》所谓祝陈也。殷公、夏公,《乐记》所谓杞宋也。然则《郊特牲》云:“尊贤不过二代。”其说非矣。

  《周书·史记篇》穆王召左史戎夫,取遂事之要戒,言皮氏、华氏、夏后、殷商、有虞氏、平林、质沙、三苗、扈氏、义渠、平州、林氏、曲集、有巢、有郐、共工、上衡氏、南氏、有果氏、毕程氏、阳氏、榖平、阪泉、县宗、玄都、西夏、绩阳、有洛之亡。国名多传记所未见。

  《周书·大聚篇》“若冬日之阳,夏日之阴,不召而民自来”,亦见《文子》。张文潜《祭司马公文》“冬晹夏冰,赴者争先”,盖本于此。

  《周书·谥法》惟三月既生魄,周公旦、太师望相嗣王发既赋宪,受胪于牧之野。将葬,乃制作谥。今所传《周书》云:“维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之野。终葬,乃制谥。”与《六家谥法》所载不同。盖今本缺误,《文心雕龙》云“赋宪之谥”出于此。吕成公《策问》旦以文名,奭以康名,闳夭以尊显。闳夭谥当考。

  《文心雕龙》夏、商二《箴》,余句颇存。《夏箴》见《周书·文传篇》,《商箴》见《吕氏春秋·名类篇》。

  《周书·小武开篇》周公曰:“在我文考,顺道九纪:一辰以纪日,二宿以纪月,三日以纪德,四月以纪刑,五春以纪生,六夏以纪长,七秋以纪杀,八冬以纪藏,九岁以纪终。”“九纪”与《洪范》“五纪”相表里。《文选》任彦升曰:“不改参辰,而九星仰止。”注引《周书》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周公曰:“星、辰、日、月、四时、岁,是谓九星。”九星即九纪也。

  任章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战国策》。萧何引《周书》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此岂苏秦所读《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范蠡、张良之谋,皆出于此。朱子云:“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

  《三坟》书无传,宓牺唯《易》存,而商高所云“周天历度”,《周髀》。《管子》所云“造六峜以迎阴阳者”,不复见。《管子·轻重戊篇》:虑戏作造六峜以迎阴阳⒃,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峜,行阴阳。“峜”字,未详。许行为神农之言,晁错述神农之教,列子称黄帝之书。阴阳五行,兵法医方,皆托之农、黄而大道隐矣。今有山气形之书,谓之《连山》、《归藏》、《坤乾》。元丰中,毛渐得之西京。或云:“张天觉得之比阳民家,非古也。”《列子》引黄帝书,即《老子》谷神不死章。

  有言逊于汝志,艮之不拯其随也;惟学逊志,谦之卑以自牧也。逊一也,而善恶异。君体刚而用柔,臣体柔而用刚。君不逊志,则为唐德宗之强明;臣而逊言,则为梁丘据之苟同。

  周人乘黎,祖伊恐。商受能如《震》上六之“畏邻戒”,则无咎矣。蜀汉之亡也,吴华核诣宫门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倾覆。臣以草芥,窃怀不宁。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胜忡怅之情,谨拜表以闻。”吁,华核亦吴之祖伊欤!

  学古入官然后能议事以制,伯夷以《礼》折民,汉儒以《春秋》决狱。子产曰:“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荀卿始为法后王之说,李斯师之,谓诸生不师今而学古。太史公亦惑于流俗之见,《六国表》云:“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文帝谓:卑之毋甚高论。宣帝谓: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犹行也。《孟子》曰:“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舜之克艰,文王之无逸,心也。后之勤政者,事为而已。

  勿以憸人,立政之戒也。爻辞,周公所作,《师》之上六、《既济》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传》引《商书》曰:“沈渐刚克⒄,高明柔克。”《洪范》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谓之《商书》。陶渊明于义熙后,但书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陈咸用汉腊亦然。

  既获仁人,武所以克商也。养民以致贤人,兴汉在于一言。延揽英雄,务悦民心,复汉在于一言。

  张文饶曰:“尧之历象,盖天法也。舜之玑衡,浑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书》,其称相者,独伊尹、伊陟、傅说、周公、召公、毕公六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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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公羊传》

韩非 〔先秦〕

  汉武尊《公羊》家,而董仲舒为儒者宗。“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二言,得夫子心法。太史公闻之董生者,又深得纲领之正。尝考公羊氏之《传》,所谓谶纬之文,与黜周王鲁之说,非《公羊》之言也。苏氏谓:何休,《公羊》之罪人。晁氏谓:休负《公羊》之学。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皆出于何氏,其《墨守》不攻而破矣。

  《笔谈》曰:“《史记年表》:平王东迁三年,鲁惠公即位。《纂例》隐公下,注云:‘惠公三年,平王东迁。’不知啖赵得于何书?”《盐石新论》以为啖赵所云,出何休《公羊音训》,当作“平王东迁三年,惠公立”。此休一时记录之误。安定谓:平王东迁,孝公之三十七年也。明年,惠公立。《春秋》不始于孝公、惠公者,不忍遽绝之,犹有所待焉。历孝逾惠,莫能中兴,于是绝之。所以始于隐公也。

  汉以《春秋》决事,如雋不疑引“蒯聩违命出奔,辄距而不纳。《春秋》是之”;萧望之引“士瞃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丞相、御史议封冯奉世,引“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颛之可也”。皆本《公羊》,虽于经旨有得有失,然不失制事之宜。至于严助以《春秋》对,乃引“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其谬甚矣。

  《左氏》载曹刿问战、谏观社,蔼然儒者之言。《公羊》乃有盟柯之事,太史公遂以曹沫列刺客之首。此战国之风,春秋初未有此习也。《谷梁》柯盟曹刿,《公羊》作“曹子”。然则“沫”即“刿”也。此游士之虚语,而燕丹之用荆轲,欲以齐桓待秦政,不亦愚乎!

  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汉武用此义伐匈奴,儒者多以《公羊》之说为非。然朱子序《戊午谠议》曰:“有天下者,承万世无疆之统,则亦有万世必报之雠。”吁,何止百世哉!

  “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雠,非子也”、“雠者无时焉可与通”,此三言者,君臣父子、天典民彝系焉。公羊子大有功于圣《经》。

  以祭仲废君为行权,范甯已讥其失矣。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若祭仲者,董卓、司马师、孙琳、桓温之徒也,其可褒乎?

  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安定谓:前则致王世子于首止,今又致宰周公于葵丘,其心盈亦甚矣。《谷梁》以为美,非美也;《孟子》以为盛,有激而云。

  以卫石恶为恶人,刘原父非之曰:“董贤可谓贤乎!”又以仲孙何忌为“讥二名”,新莽之制,其出于此欤?东汉之士,犹无二名者。

  用致夫人,《公羊》以为姜氏,讥以妾为妻也。董仲舒谓“成风”,先儒取之。仲舒说《经》,盖不泥于《公羊》也。晋江虨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曾谓:《周礼》在鲁,其臣无一江虨乎?

  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仲几之罪何?不蓑城也。注云:“若今以草衣城是也。”《汉·五行志》:董仲舒以为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颜注云:“衰城,谓以差次受功赋也。”按《左氏传》:迟速衰序,于是焉在。又云:“宋仲几不受功。”“蓑”字当从《汉志》作“衰”,音初为反。衰,差也。与《左氏》合。

  公羊子,齐人。其传《春秋》,多齐言。登来、化我、樵之、漱浣、笋将、踊为、诈战、往党、往殆、于诸、累、[忄戍]、如、昉、棓、脰之类是也。郑康成,北海人。其注三《礼》,多齐言,麹麸曰媒、疾为戚、麇为獐、沤曰涹、椎为终葵、手足掔为骹、全菹为芋、祭为堕、题肩谓击征、滑曰瀡、相绞讦为掉磬、无发为秃楬、穅为相、殷声如衣、祈之言是之类是也。方言之异如此,则《书》之诰誓其可强通哉?

  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公羊子之言,天理民彝之正也。《左氏》以为礼、以为孝,其害教最甚。杜氏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其悖理又甚焉。《中庸》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孟子》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左、杜而忘诸乎?杜预在晋,议太子之服,谓: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云谅闇,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司马公以为巧饰《经》、《传》,以附人情。预但知春秋衰世之礼,而未知先王制礼之本也。《公羊》长于《左氏》,此其一端也。

  谷梁传

  

  《谷梁传序》: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孝经序》袭其语。

  桓五年《传》: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注:冀州则近京师。按郑之始封,在今京兆,其地属雍州。东迁之后,徙新郑,在今河南,其地属豫州。谓近京师则可,谓在冀州则非。或曰:“冀州,中州也。”《淮南子》正中冀州,曰中土。

  秦自殽之败,即楚,见吕相绝秦,故《谷梁》曰:“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止斋曰:“楚之伯,秦之力也。自灭庸以后,秦为楚役。”

  伯宗攘辇者之善,谷梁子非之。董公遮说汉王,赵涉遮说条侯,系天下兴亡安危之大几,用其言而不用其人,何哉?

  隐九年,侠卒。侠者,所侠也。所氏见于史者,汉有所忠,《食货、郊祀志》、《石庆、司马相如传》。后汉有所辅。《独行刘茂传》。《风俗通》:所姓,宋大夫华所事之后。鲁有所氏,非但出于宋也。然无骇、翚、挟、柔、溺、宛,先儒谓大夫未爵命于天子,不氏。则侠之氏为所,非也。

  《公羊传》于襄二十一年云:“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谷梁传》于二十年十月云:“庚子,孔子生。”二十一年,贾逵注《经》云:“此年仲尼生。”昭二十四年,服虔载贾逵语云:“仲尼时年三十五。”定以孔子为襄二十一年生也。《孔子世家》云:“鲁襄公二十二年生。”杜注从《史记》。臧荣绪以宣尼生庚子日,陈《五经》拜之。然以年则《公》、《谷》、《史记》有一年之差,以月则《公》、《谷》有一月之差。今不可考。

  侯国不守典礼,而使宰咺归赗;侯国不共贡职,而使石尚归脤。《经》书天王以是始终,盖伤周而叹鲁也。《谷梁》谓石尚欲书《春秋》,曾是以为礼乎?

  《文中子》谓:范宁有志于《春秋》,征圣《经》而诘众《传》。盖杜预屈《经》以申《传》,何休引纬以汩《经》,唯甯之学最善。

  《谷梁》言大侵之礼,与《毛诗·云汉传》略同;言蒐狩之礼,与《毛诗·车攻传》相合。此古礼之存者。

  《左传正义》云:“汉代古学不行,明帝集诸学士作《白虎通义》。因《谷梁》之文,为之说曰:‘王者诸侯所以田猎何?为苗除害,上以共宗庙,下以简集士众也。春谓之田何?春,岁之本,举本名而言之也。夏谓之苗何?择其怀任者也。秋谓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谓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时之田总名为田何?为田除害也。’”今《白虎通义》十卷,无此语,岂亦有逸篇欤?然章帝会诸儒于白虎观,《正义》谓明帝,亦误。

  某,或作“厶”,出《谷梁注》:邓,厶地。

  谷梁子,或以为名赤,或以为名俶,秦孝公时人。今按:《传》载《尸子》之语。尸佼与商鞅同时,故以谷梁子为秦孝公时人,然不可考。《汉书》但云鲁学。

  论语

  或问:“《论语》首篇之次章,即述有子之言。而有子、曾子独以子称,何也?”曰:“程子谓此书成于有子、曾子之门人也。”曰:“柳子谓孔子之没,诸弟子以有子为似夫子,立而师之。其后不能对诸子之问,乃叱避而退,则固有常师之号,是以称子。其说非与?”曰:“非也。此太史公采杂说之谬,宋子京、苏子由辨之矣。《孟子》谓: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朱子云:‘盖其言行气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记子游谓有若之言似夫子之类是也。’岂谓貌之似哉?”曰:“有子不列于四科,其人品何如?”曰:“宰我、子贡、有若智足以知圣人。此《孟子》之言也。盖在言语之科,宰我、子贡之流亚也。”曰:“有子之言,可得闻与?”曰:“盍彻之对,出类拔萃之语,见于《论》、《孟》。而《论语》首篇所载,凡三章,曰‘孝弟’,曰‘礼’,曰‘信恭’,尤其精要之言也。其论‘晏子焉知礼’,则《檀弓》述之矣。《荀子》云:‘有子恶卧而焠掌,可以见其苦学。’”曰:“朱子谓有子重厚和易,其然与?”曰:“吴伐鲁,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与焉,可谓勇于为义矣,非但重厚和易而已也。”曰:“有子、曾子并称,然斯道之传,唯曾子得之。子思、孟子之学,曾子之学也,而有子之学无传焉,何欤?”曰:“曾子守约而力行,有子知之而已。智足以知圣人,而未能力行也。《家语》称其‘强识好古道’,其视以鲁得之者,有间矣。”曰:“学者学有子可乎?”曰:“孝弟务本,此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圣人之学莫先焉。未能服行斯言,而欲凌高厉空,造一贯忠恕之域,吾见其自大而无得也。学曾子者,当自有子孝弟之言始。”曰:“《檀弓》记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王无咎尝辨之矣。若语子游欲去丧之踊;孺子[享黄]之丧,哀公欲设拨以问若,若对以为可。皆非也。唯《论语》所载为是。”

  《春秋正义》云:“哀公问主于宰我,案古《论语》及孔、郑皆以为社主,张、包、周等并为庙主。”今本作“问社”,《集解》用孔氏说,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亦不言社主,然《正义》必有据。

  张衡《思玄赋》:匪仁里其焉宅兮,匪义迹其焉追。注引《论语》“里仁为美。宅不处仁,焉得知?”里、宅,皆居也。石林云:“以择为宅,则里犹宅也。盖古文云然。今以宅为择,而谓里为所居,乃郑氏训解,而何晏从之。当以古文为正。”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

  “商为起予”,理明辞达也。“回非助我”,默识心通也。

  《说苑》:管仲筑三归之台,以自伤于民。《集注》取之。

  举直错诸枉,举枉错诸直。孙季和谓:举直而加之枉之上,则民服,枉固服于直也。举枉而加之直之上,则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若诸家解,何用加二“诸”字。

  王景文曰:“孔子见起证而知其末,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孟子见进证而知其极,故曰:‘千岁之日③,可坐而致也。’邵氏见困证而知其穷,故曰:‘苟有命世之人,虽民如夷狄,三变而帝道可举。惜时无百年之世,世无百年之人,时难人难,不其然乎?’”邵子之言,见《观物篇》。

  “默而识之”,朱子谓不言而存诸心。“屡空”,不取虚中之说,恐学者流于异端也。

  申枨,郑康成云:“盖孔子弟子申续。《史记》云:‘申棠,字周。’《家语》云:‘申续,字周。’”今《史记》以“棠”为“党”,《家语》以“续”为“绩”,传写之讹也。后汉《王政碑》云:“有羔羊之絜,无申棠之欲。”亦以“枨”为“棠”,则申棠、申枨一人尔。唐开元封申党召陵伯,又封申枨鲁伯。本朝祥符封枨文登侯,又封党淄川侯,俱列从祀。“党”即“棠”也,一人而为二人,失于详考《论语释文》也。《史记索隐》谓:《文翁图》有申枨、申堂,今所传《礼殿图》有申党,无申枨。

  甘罗曰:“项橐七岁为孔子师。”董仲舒《对策》:此亡异于达巷党人,不学而自知。孟康注:人,项橐也。《隶释》载《逢盛碑》,以为后橐。孟康之说未知所出,《论语注疏》无之。

  师挚之始,郑康成谓:鲁太师之名。太师挚适齐,孔安国以为鲁哀公时人,康成以为周平王时人。班固《礼乐志》谓:殷纣作淫声,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古今人表》列太师挚以下八人于纣时。吴斗南云:“按《商本纪》纣世抱乐器而奔者,太师疵、少师强也。《人表》亦列此二人于师挚八人之后,误合两事为一。”石林云:“司马迁论周厉王事曰:‘师挚见之矣。’则师挚,厉王时人也。”诸说不同,横渠从孔安国注。

  考其所为,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亦见《大戴礼·文王官人篇》。

  老彭,郑注云:“老聃、彭祖。”龟山曰:“老氏以自然为宗,谓之不作可也。”朱文公曰:“以《曾子问》言礼证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皆可见。盖聃周之史官,掌国之典籍、三皇五帝之书,故能述古事而信好之。如五千言,或古有是语而传之。《列子》引黄帝书,即‘谷神不死’章也。聃虽知礼,谓行之反以多事,故欲灭绝之。礼运谋用是作,兵由此起,亦有此意。”致堂曰:“仲尼问礼,或以证旧闻,或以绝灭礼学之故,振而作之,使于问答之际有启发,非以为师也。”

  王无咎云:“鹿邑之外有互乡城,邑人相传,谓互乡童子见孔子者,此处也。前代因立互乡县。其城犹存。”鹿邑属亳州。

  不舍昼夜,《释文》:舍,音捨。《集注》亦云:“上声。”而《楚辞辨证》云:“洪引颜师古曰:‘舍,止息也。屋舍、次舍,皆此义。’《论语》不舍昼夜,谓晓夕不息耳。今人或音捨者,非是。”《辨证》乃朱子晚岁之书,当从之。

  庞涓、孙膑同学兵法,苏秦、张仪同学从衡,李斯、韩非同学刑名,始也朋而终也仇。故曰:“小人同而不和,比而不周。”

  思欲近,近则精;虑欲远,远则周。

  四教以文为先,自博而约;四科以文为后,自本而末。

  互乡童子则进之,开其善也;阙党童子则抑之,勉其学也。

  草庐一言而定三分之业,一言之兴邦也;夕阳亭一言而召五胡之祸,一言之丧邦也。

  唐太宗文学馆学士,许敬宗与焉;裴晋公淮西宾佐,李宗闵与焉。以是知佞人之难远。

  尹和静云:“君臣以义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东涧谓:如言父慈子孝,加一“则”字,失本义矣。

  “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颜子和风庆云之气象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泰山岩岩之气象也。

  麻冕,礼也;今也纯,俭。郑注:纯,黑缯也,侧基反。而《释文》以郑为下音。今读者从上音如字,非也。按《仪礼疏》,古“缁”、“[纟才]”二字并行,“缁布”之“缁”,本字不误。“[纟才]帛”之“[纟才]”,多误为“纯”。《周礼》纯帛,注:纯,实“缁”字。古“缁”以“才”为声。《释文》纯,侧其反,依字从糸、才。《诗·行露笺》[纟才]帛,《释文》云:“[纟才],音缁。依字糸旁才。后人以才为屯,因作纯。”又《丰》,《诗笺》云:“士妻[纟才]衣。”《仪礼》纯衣,《释文》无音,亦非也。《集解》纯,丝也。取《说文》。

  君子不以绀緅饰,孔氏注:一入曰“緅”。石林云:“《考工记》: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緅在纁、缁之间。《尔雅》:一入为縓。《礼》:练衣黄里,縓缘;练冠、麻衣縓缘。盖孔氏误以‘緅’为‘縓’,则‘緅’不可为近丧服。”《集注》谓:緅绛色以饰练服。亦用孔注。《正义》曰:“一入为緅,未知出何书。”又云:“三年练以緅饰衣,似读緅为縓。”当以石林之说为正。

  马融注《论语》云:“所因,谓三纲五常。”《大学衍义》谓:三纲之说,始见于《白虎通》。愚按:《谷永传》云:“勤三纲之严。”《太玄·永》次五云:“三纲得于中极,天永厥福。”其说尚矣。《礼记正义》引《礼纬含文嘉》,有三纲之言,然纬书亦起于西汉之末。

  《太平御览》引《庄子》曰:“孔子病,子贡出卜。孔子曰:‘子待也。吾坐席不敢先,居处若斋,食饮若祭,吾卜之久矣。’”子路请祷,可以参观。

  仁者静,孔安国云:“无欲故静。”与《太极图说》同。

  石林解“执礼”云:“犹执射、执御之执。《记》曰:‘秋学礼,执礼者诏之。’盖古者谓持礼书以治人者,皆曰‘执’。《周官·大史》:大祭祀,宿之日,读礼书;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凡射事执其礼事,此礼之见于书者也。”解“《雅》、《颂》各得其所”云:“季札观鲁乐,以《小雅》为周德之衰,《大雅》为文王之德。《小雅》皆变雅,《大雅》皆正雅。楚庄王言武王克商,作《颂》,以《时迈》为首,而《武》次之,《赉》为第三,《桓》为第六,以所作为先后。以此考之,《雅》以正变为大小,《颂》以所作为先后者,《诗》未删之序也。论政事之废兴,而以所陈者为大小;推功德之形容,而以可告者为先后者,删《诗》之序也。”其说可以补注义之遗。

  《吕氏春秋》: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此即叶公所云也。致堂曰:“直躬,犹曰正己,而《吕氏春秋》以为人姓名,妄也。”

  周生烈子云:“舜尝驾五龙以腾唐衢,武尝服九駮以驰文涂。此上御也。”谓五臣、九臣。

  《文子》曰:“人皆以无用害有用,故知不博而日不足。以博弈之日问道,闻见深矣。”可以发明无所用心之戒。言无所用心之害,非以博弈为贤也。读此章者,当以韦昭之论,陶侃之言参观。

  曹操《祭桥玄文》曰:“仲尼称不如颜渊。”注引《论语》:孔子谓子贡:吾与汝俱不如也。按包氏解云:“吾与女俱不如。”

  周有八士,包氏注云:“四乳生八子。”其说本董仲舒《春秋繁露》。谓四产得八男,皆君子雄俊,此天所以兴周国。《周书·武寤篇》尹氏八士,注云:“武王贤臣。”《晋语》文王询八虞,贾逵云:“周八士,皆在虞官。”以仲舒“兴周”之言考之,当在文、武时。

  东坡解“孟庄子之孝为献子”,石林谓:以献子为穆伯之子,以惠叔为惠伯,读《左氏》不精,二者皆误。致堂取苏说,而不辨其误。

  《吕氏春秋·不苟论》云:“孔丘、墨翟,昼日讽诵习业。夜亲见文王、周公旦而问焉。”注:引《论语》梦见周公。孔、墨并称,始于战国之士。其流及于汉儒,虽韩退之亦不免。

  逸民各论其行,而不及朱张。或曰:“其行与孔子同,故不复论也。”《释文》引王弼注:朱张,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

  虞仲夷逸,隐居放言。包氏注:放,置也,不复言世务。介之推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中庸》曰:“其默足以容。”古注亦有味。

  《论语疏》:案《春秋少阳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长也。夷,谥。叔齐名智,字公达,伯夷之弟。齐,亦谥也。《少阳篇》,未详何书。真宗问陈彭年:墨允、墨智何人?彭年曰:“伯夷、叔齐也。”上问:见何书?曰:“《春秋少阳》。”夷、齐之父,名初,字子朝。胡明仲曰:“《少阳篇》以夷、齐为伯、叔之谥,彼已去国,隐居终身,尚谁为之节惠哉?盖如伯达、仲忽,亦名而已矣。”

  沮溺荷蓧之行,虽未能合乎中;陈仲子之操,虽未能充其类,然唯孔、孟可以议之。斯人清风远韵,如鸾鹄之高翔,玉雪之不汙,视世俗殉利亡耻、饕荣苟得者,犹腐鼠粪壤也。小人无忌惮,自以为中庸,而逸民清士,乃在讥评之列,学者其审诸!

  《吕氏春秋》云:“子路揜雉,得而复释之。”盖因“子路共之”,而为此说。朱文公《集注》引晁、刘两说,“共”字当为“拱执”之义。

  上蔡云:“圣人语常而不语怪,语德而不语力,语治而不语乱,语人而不语神。”本王无咎之说。

  陆务观云:“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此圣门一字铭也。《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此圣门三字铭也。”

  为力不同科,马融解云:“力役有上、中、下三科。”五峰谓此说是。

  譬诸草木,区以别矣。五峰曰:“草木生于粟粒之萌,及其长大,根茎华实,虽凌云蔽日,据山蟠地,从初具乎一萌之内,而未尝自外增益之也。”用《乐记》区萌字,音勾。朱文公曰:“林少颖亦说与黄祖舜如此。”

  《汉·艺文志》“小道可观”,《蔡邕传》“致远则泥”,以子夏之言为孔子。《唐·孔颖达传》“以能问于不能”,以曾子之言为孔子。

  卞庄子之勇,或问云:“事见《新序》。”愚按:《荀子·大略篇》:齐人欲伐鲁,忌卞庄子不敢过卞。此可见其有勇也。

  《史记正义》:首阳山有五。颜师古注《汉书》云:“伯夷歌登彼西山,当以陇西为是。”石曼卿诗曰:“耻生汤武干戈日,宁死唐虞揖逊区。”谓首阳在河东蒲坂,乃舜都也。余尝考之《曾子书》,以为夷、齐死于济、浍之间,其仁成名于天下。又云:“二子居河、济之间。”则曼卿谓首阳在蒲,为得其实。浍,水名,《左氏》所谓汾浍。

  水一也,孔子观之而明道体之无息;孟子观之而明为学之有本。荀子亦云:“水至平,端不倾,心术如此象圣人。”其观于水也,亦亚于孔、孟矣。于此见格物之学。

  吕成公读《论语》“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遂终身无暴怒。絜斋见象山读《康诰》,有感悟,反己切责,若无所容。前辈切己省察如此。

  孔庭之教曰《诗》、《礼》。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荀子·劝学》亦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经》,谓《诗》、《书》。

  四勿九思,皆以视为先。见弓以为蛇,见寝石以为伏虎,视汩其心也。闵周者,黍稷不分;念亲者,莪蒿莫辨,心惑其视也。吴筠《心目论》:以动神者心,乱心者目。《阴符经》: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蔡季通释其义曰:“《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西方论六根、六识,必先曰眼、曰色,均是意也。”

  古者士传言谏,其言责与公卿大夫等。及世之衰,公卿大夫不言而士言之,于是有欲毁乡校者,有谓处士横议者,不知三代之盛,士亦有言责也。夫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而不及士。”其指微矣。乙酉二月,梦前宰辅以太学所上书,求余跋语。梦中作此,寤而识之。

  非帷裳,必杀之。郑康成云:“帷裳,谓朝祭之服,其制正幅如帷。非帷裳者,谓深衣,削其幅缝,齐倍要。”见《春秋正义》。《集解》不取《集注》,用郑说。

  孔门弟子,唯言偃,吴人,而澹台灭明,南游至江。《史记正义》:苏州南五里,有澹台湖。《儒林传》:澹台子羽居楚。

  《韩非》曰:“季孙相鲁,子路为郈令。鲁以五月起众为长沟,子路以其私秩粟为浆饭,要作沟者于五父之衢而餐之。孔子闻之,使子贡往覆其饭,击毁其器,曰:‘鲁君有民,子奚为乃餐之?’言未卒,而季孙使者至,让曰:‘肥也起民而使之,先生使弟子令徒役而餐之,将夺肥之民耶?’孔子驾而去鲁。”此虽与《论语》、《史记》不同,然亦夫子去鲁之一事也。考《左氏传》郈,叔孙之邑也。

  申屠嘉不受私谒,则可以折幸臣;董仲舒正身率下,则可以事骄王。魏相以廉正,霍氏不能诬;袁安、任隗以素行,窦氏无以害。故曰:“其身正,不令而行。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

  君子不因小人而求福,孔子之于弥子也;不因小人而避祸,叔向之于乐王鲋也。朱博之党丁傅,福可求乎?贾捐之之谄石显,祸可避乎?故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朱子以无垢为杂学,《论语集注》独取“审富贵,安贫贱”一语。

  陈仲猷曰:“‘逝者如斯’,夫道体无穷,借水以明之。‘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道体无不在,借鸢、鱼以明之。”叶仲圭曰:“‘出入无时,莫知其乡’,常人之心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圣人之心也。圣人之心,岂常人之所无哉?昏与明异而已矣。”仲猷、仲圭,皆余同年。

  王充云:“浴乎沂,涉沂水也。风乎舞雩,风,歌也。”仲长统云:“讽于舞雩之下。”愚谓:以“风”为“讽”,则与“咏”而归一意矣。当从旧说。

  上蔡《论语解》引元泽云:王元泽。“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本《史记》赵良之言。《商君传》。

  《集注》蘧伯玉于孙林父、宁殖放弑之谋,不对而出。按《左氏传》,宁殖当为宁喜。

  《史记·循吏传》: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与令尹子文之事相类,恐是一事。

  范伯崇曰:“温故而不知新,虽能读《坟》、《典》、《索》、《丘》,足以为史,而不足以为师。”

  《刘子·谨独篇》曰:“颜回不以夜浴改容。”《颜氏家训》曰:“曾子七十乃学,名闻天下。”皆未详所出。《家语》曾参少孔子四十六岁,非老而学者。

  蘧伯玉,《史记》谓孔子所严事,不当在弟子列。《礼殿图》有之,而唐、宋皆锡封从享。公伯寮非孔子弟子,乃季氏之党,致堂胡氏之说当矣。《家语》不列其名氏,盖自《史记》失之。《家语》有县亶,字子象,《史记索隐》以为县丰,唐、宋封爵,皆不及焉。《礼记·檀弓》有县子,岂其人与?

  柳子厚《与太学诸生书》曰:“仲尼吾党狂狷,南郭献讥。”按《荀子·法行篇》:南郭惠子问于子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也。”非以狂狷为讥。

  无可无不可,致堂谓以五字成文。圣人从容中道,无所偏倚。世之通傥不泥者,才足谓之无不可尔。马援以此称高帝,亦稔于常谈。

  夫子之割之席,曾子之箦,一于正而已。论学则曰正心,论政则曰正身。

  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善人,周公所谓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谓常人也。

  微生高,《汉·古今人表》作“尾生高”。盖即《庄子》所谓尾生。东方朔曰:“信若尾生。”然尾生之信,非信也。

  郑校周之本,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释文》。

  陈自明以“子见南子”为“南蒯”。以《传》考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少孔子九岁,年方十三。其说凿而不通矣。

  圣人毋必,而《乡党》言“必”者十有五,记必为之事也。其传《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阴疑于阳必战。”“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著必然之理也。

  孔门受道,唯颜、曾、子贡。太史公称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伯越,是以战国说客视子贡也。又列于《货殖传》,以《论语》一言,而断其终身可乎?子贡闻一以贯之之传,与曾子同。《货殖》何足以疵之?

  过则勿惮改;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欺也。皆断以“勿”,盖去恶不力,则为善不勇。

  孔门独颜子为好学,所问曰“为仁”、曰“为邦”,成己成物,体用本末备矣。

  “唐棣”与“常棣”不同。致堂谓:“偏其反而”,即《诗·常棣篇》,孔子删而不取。恐误。

  阙党之童,游圣门者也,夫子抑其躁,是以知心之易放。互乡之童,难与言者也,夫子与其进,是以知习之可移。

  孝经

  《孝经序》六家异同,今考《经典序录》,有孔、郑、王、刘、韦五家,而无虞翻注。有虞槃佑,东晋处士也。

  致堂谓:《孝经》非曾子所自为也。曾子问孝于仲尼,退而与门弟子言之,门弟子类而成书。晁子止谓: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则孔子自著也。今首章云“仲尼居”,则非孔子所著矣,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冯氏曰:“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语,乃称字。是书当成于子思之手。”

  《古文孝经》,《汉志》、《书序》谓出孔壁,而许冲《上其父说文》曰:“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其说不同。

  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孟子》云:“父子之间,不责善。”荆公谓:当不义则争之,非责善也。晁子止《读书志》,乃谓介甫阿其所好。盖子止守景迂之学,以《孟子》为疑,非笃论也。朱文公于《孟子集注》,取荆公之说。

  是何言与,司马公解云:“言之不通也。”范太史《说》误以“言之不通也”五字为经文。古今文皆无。《朱文公集》所载《刊误》,亦无之。近世所传《刊误》,以五字入经文,非也。

  《孝经郑氏注》陆德明云:“与康成注《五经》不同。”今按:康成有六天之说,而《孝经注》云:“上帝,天之别名。”故陆澄谓不与注书相类。

  《荀子》述孔子之言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国,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辍。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与《孝经》稍异。

  彭忠肃公以致敬、致乐、致忧、致哀、致严,裒集格言为《五致录》。司马公《家范》亦以五致类事,忠肃之书本于此。

  《国史志》云:“《孝经》孔安国传,古二十二章,有《闺门篇》,为世所疑。《郑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郑志目录》不载。通儒皆验其非。开元中,孝明纂诸说,自注,以夺二家。然尚不知郑氏之为小同。”

  王去非云:“学者学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从孝字。”慈湖、蒙斋谓古“孝”字,只是“学”字。愚按:《古文韵》“学”字,古《老子》作“孝”。“教”字,郭昭卿《字指》作孝。

  “不敢毁伤”至“不敢失于臣妾”,言“不敢”者九。《管子》曰:“贤者行于不敢而立于不能。”《诗》于《文王》、《仲山甫》,皆曰:“小心翼翼。”

  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经纬》之言也。见东汉《韦彪传》注。

  刘盛不好读书,唯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苏绰《戒子威》云:“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愚谓:梁元帝之万卷,不如盛、绰之一言。学不知要,犹不学也。

  范太史《孝经说》曰:“能事亲则能事神。”真文忠公《劝孝文》曰:“侍郎王公盖梅溪也。见人礼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养?’”盖谓人能奉亲,即是奉佛。

  严父莫大于配天。神宗圣训云:“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自唐代宗用杜鸿渐等议,明堂以考肃宗配上帝。一时误礼非祀,无丰昵之义。

  孝子之事亲终矣。此言丧祭之终,而孝子之心,昊天罔极,未为孝之终也。曾子战兢知免,而易箦得正,犹在其后,信乎终之之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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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郎 题曹实庵珂雪词》

韩非 〔先秦〕

满酌凉州酝。爱佳词、一编珂雪,雄深苍稳。万马齐瘖蒲牢吼,百斛蛟螭囷蠢。

算蝶拍、莺簧休混。多少词场谈文藻,向豪苏、腻柳寻蓝本。

吾大笑,比蛙黾。

爇残桦烛刚馀寸。叹从来、虞卿坎坷,韩非孤愤。耳热杯阑无限感,目送塞鸿归尽。

又眼底、群公衮衮。作达放颠无不可,劝临淄、且傅当筵粉。

城柝沸,夜乌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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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律 其三》

韩非 〔先秦〕

义正本仁育,信立智不违。上下亲疏间,尤指礼为归。

咄哉申不害,但矜恣睢威。何者为《孤愤》,说更陋韩非。

律学包五德,出彼乃入兹。堂堂复正正,谁似当代规。

第云民可由,安得民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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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洧川次侯生君泽韵》

韩非 〔先秦〕

谁能孤愤效韩非,且喜玄微对镜机。出得山来无远志,寄将书去有当归。

閒居已判平生了,真赏从教举世稀。日咀道腴深有味,更须口腹事甘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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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调歌头 予儿时在遗山家,阿姊尝教诵先叔》

韩非 〔先秦〕

韩非死孤愤,虞叟坐穷愁。怀沙千古遗恨,郊岛两诗囚。堪笑并蛙裤虱,不道人生能几,肝肺自相仇。政有一朝乐,不抵百年忧。叹悠悠,江上水,自东流。红颜不暇一惜,白鬓忽盈头。我欲拂衣远行,直上崧山绝顶,把酒劝浮丘。藉此两黄鹄,浩荡看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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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萧十六人名 其三》

韩非 〔先秦〕

赣阳峤北气郁滞,晨兴何晏惟昏睡。江左雄豪每自奇,学孟希韩非不至。

奈何进取位尚卑,上官仪检多轻视。金朱浮华奚足恋,策马周游穷海涘。

从兹岩谷永遁逃,请师丹灶捐尘事。庐山简寂寻旧隐,雪窦参禅入初地。

谁能荣谢混流俗,居常衮衮随升坠。铺张翰墨作小诗,聊陈平昔烟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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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次律兄除夜述怀 其二》

韩非 〔先秦〕

饯岁邻翁席屡移,拍歌犹听夜深归。尊浮冻蚁霜逾重,林噪寒鸦日未晞。

剩叹飞腾怜杜老,过为孤愤陋韩非。干戈满眼伤时节,遣戍长闻赋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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